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05月11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2-01280 成文日期: 2022年5月9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22〕38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驻政〔2022〕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9日

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2021—2030年)

前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认识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要“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河南省委省政府2020年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利用好“红”“绿”资源,书写好“金色招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驻马店市作为大别山革命老区重要城市,有基础、有义务、有责任以绿色发展为核心,争当大别山革命老区绿色振兴发展的排头兵。

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紧紧围绕实现“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建设目标,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泌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绿色品牌,走出了一条符合驻马店实际、具有驻马店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加快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城联创”的战略部署,认真做好“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驻马店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了《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为依据,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设任务,力争在2025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并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整体形成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发展模式,努力争当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城。

第一章建设基础与面临挑战

第一节  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地理区位优势明显。驻马店地处我国南北方、东西部的结合地带,承东启西,贯南通北,因历史上设皇家驿站而得名,素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的美称。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属淮北平原,位于中原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的交汇地带,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郑州、武汉两大国家中心城市的节点城市。全市下辖9县1区,国土面积15086平方公里。

历史悠久、文化厚重。驻马店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春秋为古蔡国,战国属韩楚国,汉朝置汝南郡,唐宋时为蔡州,元朝设汝宁府,孕育出了盘古文化、嫘祖文化、驿站文化、车舆文化、冶铁铸剑文化和梁祝文化、重阳文化等灿烂文化,哺育出了韩非、李斯等一大批历史名人。驻马店是一片红色土地、革命沃土,确山竹沟是原中共中央中原局和原中共河南省委所在地,从这里走出了刘少奇、李先念、彭雪枫等革命先辈,被誉为革命的“小延安”;这里是抗日民族英雄杨靖宇将军的故乡,是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著名的雷岗战役决胜之地。

山水秀美、生态宜居。驻马店位于淮河中上游北岸,处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带,是典型的大陆性季风型半湿润气候,西部是丘陵山区,东部是黄淮平原,年均降水量990毫米。水系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有大中小型水库186座,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209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7条,总蓄水能力64亿立方米。周围有嵖岈山、铜山、乐山、金顶山等多座山脉,全市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国家级地质公园1处,林木覆盖率34.36%,驻马店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奇山、秀水、大平原,素有“诗意山水、传奇天中、休闲驿站、生态家园”的美誉。

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截至2020年,驻马店全市常住人口704.58万人,户籍人口922.76万人,国民生产总值达2859.27亿元,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依然达到3.6%的增长,增速排名河南省第一,是人口大市、农业大市和新兴工业城市。城市品牌、生产总值双双跻身全国百强,产业结构以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化工医药、服装鞋帽、电子信息为主,形成了十三香等众多全国知名品牌,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不断提升。物产丰富、保障有力,素有“中原粮仓”“中州油库”“芝麻王国”“中国药谷”之称,是国家重要的粮油、蔬菜、优质食用菌、调味品生产基地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国际农都”新形象跃然中原大地。引领城市发展的“龙头”项目遥相呼应,形成了东有“中国渔都”、南有皇家驿站、西有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北有市人民公园的浑厚格局,城市面貌华丽嬗变,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工作基础

(一)聚焦改革创新,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充分发挥制度引领作用,初步建成了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不断完善市级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纳入驻马店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出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驻马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印发了《驻马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推进方案》。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全市8794条河沟渠、17105座塘堰坝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治水新格局。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建立市级林长会议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颁布实施《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条例。

(二)深入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环境质量改善率位居全省前列,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超额完成。驻马店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能力建设“三大工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较2015年增加97天,增加天数排名全省第三。空气质量指数较2015年下降率高达39.98%,降幅排名全省第一,其中NO2、SO2、PM10和PM2.5下降率分别为40%、83.72%、43.65%和40%,降幅排名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第四和第五。全市I-III类断面占88.9%,与2015年相比提升88.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持续为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

(三)强化空间管控,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

擘画青山绿水大美生态,形成了一张“绿网”覆盖全域的空间格局。近年来,驻马店市不断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修编《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统筹“一核三级、一环三带、两区多廊”的组团式空间布局,促进全市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融合。开展了驻马店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划定了综合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面积2657平方公里,占比17.6%),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分区管控机制,确保自然保护地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以“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大幅提高国土绿化水平,森林驻马店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累计完成造林264.13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4.36%。在全省率先出台《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推行“山长制”,生态修复2.35万亩。对全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并编制了小洪河、汝河、北汝河、泌阳河、臻头河、黑河、练江河等七条主要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驻马店市域内主要河流的水域岸线得到了有效管制。推行林长制,开展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加快建设森林驻马店,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市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中国特有鱼类12种,稀有鸟类105种,生物多样性程度较高,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据重要地位。

(四)推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实现

着力打造产业发达之城,创新“领舞”绿色发展模式。全市加快推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打造绿色产业体系、引进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新材料、环保装备和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产业不断向清洁化、低碳化、绿色化发展。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分别占规上工业的24%、30%,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智能工厂3家,千亿级食品产业集群初见雏形,初步形成特色百亿产业集群7个。积极推进化工、医药、造纸、食品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引导企业加快对照先进水平,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2019年对25家企业开展绿色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率接近100%。全市单位GDP能耗、水耗、建设用地面积以及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初步实现以更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更低污染排放支撑更高效益、更高质量的可持续绿色经济模式。

(五)提升人居环境,生态生活品质绿色优质

驻马店市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建设绿色美丽家园。“十三五”期间,驻马店市市容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全市454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上升明显,达到2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2%。已完成中心城区3万户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截至2021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并持续推动园林绿化向乡镇延伸,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63平方米。实施城市河湖水面环境集中整治,在练江河、小清河等12条河湖水面开展漂浮物打捞、沿岸垃圾清理、市政排污设施封堵截留等工作,目前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此外,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中心城区道路雨污分流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直饮水工程等民生项目蓬勃发展,城乡居民宜居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六)厚植生态根脉,生态文化宣传不断深入

积极探索现代生态文化创新和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平衡模式,打造驻马店天中文化名片。“十三五”以来,结合驻马店市文化资源、生态资源,做大了“六山四湖”,做精了“两馆一站”,打造了驻马店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新品牌,不断丰富了公众生态文化生活。豫剧《陈蕃》、广播剧《我的父老乡亲》、歌曲《互联网+》等荣获河南省文学艺术成果奖;电影《农家妹子》、豫剧《皇家驿站》等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积极参与国家长征、长城文化公园项目谋划,成功申报了正阳县闰楼遗址、汝南县汝宁石桥等2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取得实效。创新生态文化宣教形式,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环保主题日宣传活动为推手,广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以环境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推动线上线下“四类设施”开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途径,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全市200个乡镇(街道)文化中心、2895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基础扎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加快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城联创”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驻马店认真做好“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紧紧围绕实现“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建设目标,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省级复审,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省“公交优先”示范市,入选全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泌阳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9个县城全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平舆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泌阳、西平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上蔡、汝南、新蔡、确山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遂平、正阳获省级文明城市提名。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生态文明改革思想亟需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需进一步压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需加快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环保机构改革及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需重点推进。此外,基层环境队伍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依然薄弱,编制少,技术落后,能力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投入和提高。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存在较大压力

全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与上级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10个国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总磷、氨氮污染突出,市控断面水质超标严重。环境空气质量尚未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仍为主导因素,农业源氨排放量大,臭氧(O3)污染日益凸现,已逐步成为影响优良天数达标的重要因素。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未能根本改变。能源资源需求不断加大,新增污染物排放仍然较多。作为农业和畜禽养殖大市,粮食安全保障仍需维持较高的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粮食生产稳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不足,污染防治仍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

三、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较低

产业集聚区集中布局在城市建成区周边,中集华骏铸造等企业搬迁工作尚未完成,布局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目前,驻马店市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水平与国家和河南省委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能耗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碳排放量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任务异常艰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结构性污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能源原材料行业占比较高,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较大,除工业用煤外,温室大棚、烤烟叶、群众取暖等生产生活用煤量大,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明显加快,铁路专用线新建项目进展缓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滞后,交通领域污染逐渐加重。

四、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和不足

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驻马店市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农村发展水平相对较弱,尤其是基础设施提升较慢,污水处理能力还存在突出短板。全市共有2892个村(居委会)、22270个自然村,平均一个行政村将近8个自然村,农户居住分散,不利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如垃圾污水处理、改厕、清洁能源等,由于村庄过度分散难以达到最低的规模标准,而无法投入或运营,已经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关键制约。农产品加工业依然存在产业链条短、精深加工不足、农业多种功能拓展不足等问题。如驻马店市小麦面粉加工业发展比较快,但产品80%是普通粉,市场需求旺盛的专用粉供给不足10%。

五、生态文化公众意识和参与感有待提升

驻马店市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虽不断增强,但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践行度仍然有待提升,人人、事事、时时参与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仍然认识不足。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主要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伟大历史机遇期,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乡村振兴等多重战略叠加,河南省致力于建设生态强省,省委省政府支持驻马店建设“国际农都”“智造之城”,这一系列战略机遇将助推驻马店市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

面临挑战。驻马店作为中原经济区和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桥头堡”,正处于机遇叠加“窗口期”、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攻坚期”、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凸显期”,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大气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环境空气质量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需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并从根本上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同时,如何深化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更好地成为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的绿色发展支点,是驻马店市面临的新挑战。

第二章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保护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宗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将“国际农都”驻马店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特色鲜明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打造成淮河生态经济带以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绿色发展标杆城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驻马店市面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不合理、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产业发展亟待优化结构和转型升级、生态文明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出发,统筹考虑,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倒推,厘清到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必须完成的任务,根据驻马店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地区差异等实际情况,突出区域特色,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提升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坚持任务导向。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相关要求,以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任务为核心,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区,制定明确的任务分工方案,切实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坚持需求导向。从文化、生活、制度等提升生态文明社会软实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共建格局,深入、扎实、有序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驻马店市全部行政辖区,包含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总面积1508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近期为2021-2022年,中期为2023-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2030年。

第四节  总体战略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快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国家战略,按照目标和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分阶段实施的思路,明确全市“1+6+6+X”的总体战略,走出一条符合驻马店实际、具有驻马店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

1:创建目标。以全面提升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核心,全面实施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以建设中部崛起强市、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城市群生态文明创建引领区为主要抓手,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原样板。

6:六大任务。完善生态制度,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提升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践行生态生活,转变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普及生态意识。

6:六个工程。提出生态制度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空间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经济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生活建设重点工程、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等六类工程。

X:若干项目。以工程保障目标,将六类工程落实到94项重点项目中,打造三大示范区,即综合能源改造示范区、智慧农业示范区、静脉产业园示范区,以示范检验创建效果。

第五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驻马店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定位,抢抓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机遇,力争通过5年努力奋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发展,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涵养能力显著增强,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打造“碧水绕城、绿树荫城、繁花簇城”美丽景象,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驻马店基本建成,让绿色发展成为驻马店的“靓丽底色”,并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提供中原样本。

二、阶段性目标

近期规划阶段(2021-2022年):形成基于大别山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和空间开发布局,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修复进一步推进,巩固和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有效提升,绿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设交通枢纽的规划措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显著提升,初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标准。

中期规划阶段(2023-2025年):生态涵养功能更加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巩固提升,以绿色低碳为核心的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旅游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增长点,生态制度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提升,大别山生态屏障功能进一步巩固,城乡人居质量持续改善,充分发挥以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为主体的独特文化资源优势,营造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指标全面优于国家考核标准,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升。

远期规划阶段(2026-2030年):全面深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让驻马店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提前实现碳达峰,不断提高区域生态宜居宜业水平,打造美丽驻马店。

第六节  建设指标

严格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函〔2019〕76号)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结合驻马店实际,确定驻马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共计37项(见表2-1),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

经测算,已有36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尚未达到考核标准。

表2-1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

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0年

2022年

2025年

2030年

生态制度

(一)目标

责任

体系与制度

建设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约束性

已制定

达标

制定实施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2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

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

约束性

有效开展

达标

有效开展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市委办公室

3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约束性

20

达标

≥20

≥20

≥20

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

4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约束性

全面实施

达标

全面实施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市水利局

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

(二)

生态

环境

质量

改善

7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

改善

约束性

76.5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

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

PM2.5浓度下降幅度

13.5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

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

8

水环境

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

改善

约束性

33.3

(2020年I-III类比例88.9%)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

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无劣V类

水体

达标

无劣V类水体

无劣V类水体

无劣V类水体

市生态环境局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城市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三)生态

系统

保护

9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5

约束性

59.4

达标

≥55

≥55

≥55

市生态环境局

10

林草覆盖率

%

≥18

参考性

20.3

达标

≥20

≥20

≥21

市林业局

11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95

参考性

95

达标

≥95

≥95

≥95

市林业局

外来物种

入侵

-

不明显

不明显

达标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市林业局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不降低

不降低

达标

不降低

不降低

不降低

市农业农村局

(四)生态

环境

风险

防范

1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1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参考性

建立

达标

建立

完善

完备

市生态环境局

1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约束性

建立

达标

建立

完善

高效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空间

(五)空间

格局

优化

15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

红线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

达标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自然保护地

达标

市林业局

16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参考性

已对市域内主要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

达标

完成市域内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划定岸线保护区

完成上级管

目标

完成上级管控

目标

市水利局

生态经济

(六)资源

节约与利用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0.32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

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32.9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市水利局

1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4.5

参考性

8.0

达标

≥4.5

≥4.5

≥4.5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生态经济

(六)资源

节约与利用

20

碳排放强度

吨/万元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约束性

0.72

达标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

21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参考性

100

达标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任务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任务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七)产业

循环

发展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参考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23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参考性

98.4

达标

≥95

≥95

≥96

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生活

(八)人居

环境

改善

2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优良比例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25

城镇污水处理率

%

≥95

约束性

市中心城区99.92

县城92

达标

市中心城区99.93

县城95

市中心城区99.95

县城95

市中心城区99.96

县城96

市城市管理局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0

参考性

27

未达标

≥33

50

≥50

市生态环境局

2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

≥95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城市管理局

28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村占比

%

≥80

参考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29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

参考性

15.63

达标

17.65

18

19

市园林绿化中心

(九)生活

方式

绿色化

30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参考性

84.2

达标

≥60

≥60

≥65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1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50

参考性

60.34

达标

≥60

≥60

≥65

市交通运输局

32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减量化行动

-

实施

参考性

实施

达标

实施

实施

实施

市城市管理局

生态生活

(九)生活

方式

绿色化

33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

≥50

参考性

95.25

达标

≥95

≥95

≥97

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千克

逐步下降

4.22

达标

逐步下降

逐步下降

逐步下降

市统计局

34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财政局

生态文化

(十)观念意识普及

35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参考性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市委组织部

36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参考性

90.9

达标

≥90

≥90

≥92

市统计局

37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80

参考性

91.1

达标

≥90

≥90

≥92

市统计局

                         

注:为2021年数据。

 

 

第三章完善生态制度,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一、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绿色发展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认真落实《驻马店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中“资源环境”和“绿色发展”各项任务。(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按照《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意见》要求,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生态保护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决策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三、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网络全覆盖,形成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数据收集、整理、评价、预警、信息发布于一体的长效机制。加强资源环境历史数据规范化加工和实时数据标准化采集,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大数据平台。2022年底前,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四、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稳步实施《驻马店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及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一、深入落实“六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在市、县(区)成立“河长+检察长”制领导小组及联络办公室。探索实行“河长+警长”护河新模式。进一步细化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清单,完善河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开展涉河违建、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针对突出问题,检察机关、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简称“一网两长”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探索推行路长制。(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检察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参与

二、严格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保持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

三、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加强已发证企业证后监管,推动辖区内企业做到依证排污、持证排污。加大辖区范围内企业持证排污督查力度,对于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行为,坚持严管重罚,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予以严惩。探索开展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环保信用评价、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税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排污许可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环境统计数据融合统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税务局参与

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以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为重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反映市场供求和生态产品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生态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为重点,探索森林、流域、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生态产品定价,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健全有利于自然保护区、主要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市内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试点。(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第三节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制度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排污单位名单。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对不履行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曝光并从严处罚。确保政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建立完善环境决策科学机制

建立各方参与、部门联动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加强市级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排污许可专家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等各类专家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在生态环境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以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

三、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完善环境监督举报制度,有序推进有奖举报。在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开通环保微信投诉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舆情和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传统媒介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情监督、分析和媒体应对,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与

第四章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提升生态安全

第一节  提高水环境质量

一、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市推进为机遇,推广“全收暗贮、资源利用”确山单场建设模式、“全量收集、集中处理”新蔡未来模式、“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平舆大宋模式、“一园五中心”汝南组团模式。强化淮河、汝河、小洪河、黑河、泌阳河等主要河流周边畜禽禁养区管理,坚持种养结合,提高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和消纳吸收能力。引导农民配方施肥、施配方肥,持续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西平县、汝南县等加强免耕机械种肥异位同播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与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全面规范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洪汝河流域干流沿岸高污染项目,强化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氮肥制造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提升企业废水深度治理水平。重点推进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等县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企业入园,科学监管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全市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级考核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二、提高河流湖库水环境质量

巩固提升河流湖库水质。依托“三线一单”划定的水环境控制单元,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控制单元和行政区域。按照最新的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全市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实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制度。针对水域功能不达标河流,制定水质达标方案,突出精准施治。全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质持续稳定改善,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无劣V类断面,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参与)

进一步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以“水清流畅、堤岸整洁、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为标准,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整治后评估、回头看,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加强河流监测工作,防止黑臭水体反弹。对乡村河道、沟渠、坑塘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秸秆废弃物、畜禽粪便、水面漂浮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并同步开展清淤工作,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保持100%。(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参与)

三、加强水生态保护

构建“七纵七横、两环一脉”的生态水系格局,推动“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治理提升工程。市中心城区按照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新型城市标准,实施西水东引,开展小清河、练江河、骏马河、开源河、兴业河综合治理,推进薛庄河、五里河综合治理及连通补源,六支渠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成南练江湖、北清河湖两座大型水生态湿地公园。加快推进县级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面确定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坑塘水环境综合整治,针对驿城区、汝南县、正阳县、遂平县、上蔡县、泌阳县、西平县、新蔡县、平舆县、确山县等县(区)内坑塘污染,因塘施策,就势改造,统筹清淤、蓄水、绿化、利用四个方面,改善农村坑塘水生态环境。(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四、严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编制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宋家场水库等湖泊(水库)饮用水源地专项保护规划,建立湖泊(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或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从事与保护无关的涉水活动。泌阳河泌阳唐河保留区,要求控制经济社会活动对水的影响,严格限制可能对其水量、水质、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确保板桥水库、薄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五、强化流域综合监管

以水污染、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管理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水环境控制单元治污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河流水质情况。以14个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断面为试点,探索建立上下游联动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式监管设备、高清摄像头等新技术新设备在水环境领域的应用,拓展自动监测指标数量和站点覆盖范围,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的监测网络,实现河流、水库及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无缝衔接”,构建水质预警监控网络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二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一、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火电、煤化工、建筑材料(含陶瓷、耐火材料和砖瓦窑等)和非精密铸造等落后产能集中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应用。以工业涂装、化工、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推动泌阳县环保涂装服务中心项目、西平县塑料加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等一批6项VOCs综合治理工程。垃圾焚烧、生物质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种养结合模式将“种”和“养”相连接,减少种植业氮肥的施用量。通过提高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规模比例和低氮饲料喂食比例等方式,降低农业氨排放。重点做好“三夏、三秋”集中期秸秆禁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和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四级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禁止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和农村生活垃圾等。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乡、村、组三级监管网络,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处理。积极借助卫星遥感和高清摄像头等技术加强露天焚烧监控。(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

三、协同交通运输污染防治

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全市非公路货运比例,降低公路运输货物占比,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扩大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新能源车占比。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黑加油车。严格落实《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过境入城货车限行禁行工作方案》,各县区动态更新绕城通道路线,完善通行条件,严控重型车辆进城,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催化还原装置(SCR)。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

四、强化扬尘油烟污染治理

加强工地扬尘管理,严格落实《中心城区施工工地差异化管理方案》和《驻马店市线性施工工程绿色施工规范》,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推进各县区每年建设5-1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道路。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推动正阳县宏发新型墙材湿电除尘项目、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工业料场治理等一批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严格落实《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综合整治方案》,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县区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带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五、提升空气质量管理能力

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提高污染动态溯源的能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能力,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模拟与管控综合平台,为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测预警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全市重污染应急响应在六个维度做到统一。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和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河南省下达的目标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参与

第三节  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一、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范工作。持续开展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专项排查行动,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二、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总结驿城区受污染耕地开展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经验,推进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全市开展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对已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区域的可食用农(林)产品要加强质量检测。严格控制改良剂等施用量、施用频次、施用方法等,严防因修复措施对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参与)

三、开展受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对本市的1宗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制定治理和修复方案。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不断加强平舆县东和店镇原皮革工业区等受污染地块的治理与安全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参与)

第四节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一、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和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在伏牛山、桐柏山余脉交错地带开展国土绿化工程,到2025年实现绿化规模30.6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新造19.23万亩,封山育林9.38万亩,改培2万亩,保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低于55%,保持林草覆盖率和植被覆盖指数不降低。(市林业局牵头)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以农田防护林建设、山区及平原生态林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城乡道路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深入开展村镇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林山相依、林水相依、林田相依、林路相依、林城相依、林村相依、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复合生态系统”。加强城区内主要道路、河流的整治绿化,推进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到2022年,实现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65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实现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市林业局牵头,市园林绿化中心参与

二、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到2025年保持全市湿地面积87.9万亩不减少。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湿地面积,重点加强对淮河、宿鸭湖水库、板桥水库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2025年湿地保护面积达到35万亩。建立练江河湿地游赏体系、小清河湿地恢复区和双高楼农渔业生产示范区。保护小微湿地,构建全市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止填塘造地等行为,确保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稳定。(市林业局牵头)

三、强化矿山修复治理

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正在开采矿山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于新建和生产矿山,实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切实做好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加大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将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矿山建设相结合,逐步完成治理工作。到2025年,“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90%,其他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5%。生产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在市域范围内建设盘古山-铜山湖-薄山-薄山水库、板桥水库-蚂蚁山-白云山-金顶山-乐山、小洪河农田林网以及汝河-板桥水库-宿鸭湖水库等4条生物廊道,未来城市开发建设中避让生态节点和生物廊道,并保证城市生态连通性。(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保持市域内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开展宿鸭湖区“退耕退渔、还湖还湿”建设,为野生动物尤其是一些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繁殖、栖息、迁徙、越冬场所。加快建设西部山地生态屏障、生物多样性保育区,适当发展珍贵树种。大力推进驻马店市域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调查工作,提高薄山国家森林公园、泌阳铜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正阳淮河省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到2022年,保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在95%以上,保持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第五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化解工作。以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煤化工、医药业为主)和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毛皮制革为主)为重点,完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处置预案。构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实现县级以上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参与

二、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工作,录入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更新《驻马店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和转运过程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与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建筑垃圾等协同处置,因地制宜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持续保持在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五章优化生态空间,提供优质生态产品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与屏障

一、构筑淮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构筑淮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沿淮河干流、重要支流的绿色生态走廊和生态保育带建设,加快淮河干流沿线生态系统修复,推进淮河干流(驻马店段)沿线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构筑具有复合功能的生态防护体系。提升桐柏-大别山山地生态屏障功能,加快生态廊道建设。(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参与

二、构建“一湖两区三带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和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着力构建“一湖两区三带多廊道”总体布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宿鸭湖湿地生态恢复和修复治理,以淮河干流为主线,统筹开展沿淮河、洪河、汝河生态保育带建设工作。依托洪汝河干支流水系,系统推进中游植被封育和矿山环境整治、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受水区农田防护林建设,高标准建设左右岸统筹、山水河林路一体、文化自然融合、沿线全景贯通的复合型生态廊道,打造生态空间保护的核心轴带。以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价值转化为重点,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打造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市林业局牵头

第二节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保护

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地理单元特征和生态保护监管需求建设,完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优先在驿城区和泌阳县开展本底调查,核定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驿城区、泌阳县、确山县、遂平县及西平县试行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参与

二、维护重要生态空间功能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和各项管控要求。加强重要山体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按照“一矿一策”要求,选择确山县为重点县形成治理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开展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预警。优先针对汝南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泌阳铜山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嵖岈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和8个森林自然公园定期公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三、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整合保护地区域交叉重叠空间,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明确功能定位和保护修复重点,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分类分区开展生态系统修复,有序实施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异地搬迁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管控和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实施宿鸭湖湿地生态恢复和修复治理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维护湿地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所有县区实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效野公园全覆盖。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完善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市林业局牵头

第三节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一、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

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分区分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空间治理由指标管控向质量管控和功能管控转变。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二、构建组团式发展空间布局

以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遂平组团、确山组团和汝南组团等城市组团中心为支点的“一核三级、一环三带、两区多廊”的组团式发展空间结构。以驻马店中心城区(驿城区)为核心,主导公共服务、商务办公、生活居住、高新技术产业等功能;遂平组团主导、品质居住、商务休闲、旅游度假、食品加工等功能;确山组团主导公共服务、医药种植、建材产业等功能;汝南组团主导历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食品加工等功能。统筹城市发展空间发展布局,努力形成驻马店市山水秀美、文化浓郁的魅力宜居特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三、优化生产生活空间

全力打造现代绿色生态都市,推动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精心打造“产城融合、城在绿中、山水相融”的生产生活空间。因地制宜打造县区特色名片,最终打造“一县(区)一印象”的生产生活空间风貌。推进城市通风廊道规划实施应用,科学规划城市公园,全面实施“增绿织绿”全域化,推动公园绿地与其他生产生活空间融合,构建网络化、系统化绿地空间体系,新增一批社区公园,构建“开窗见景、出门见绿”的绿色网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

第四节推进河湖岸线保护

一、加强重点河湖岸线保护与管控力度

加快推进《驻马店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实施工作,按照划定的河湖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确定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权属,明确其所有权和功能定位,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监管,到2025年,完成国家和河南省对河湖岸线的管控目标。在全面掌握河湖岸线现状资源条件基础上,综合考虑防洪排涝、安全稳定、生态健康和景观适宜等因素,对河湖岸线形态、控制范围、功能区布局进行科学规划,确定适宜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措施,提出岸线保护、利用和修复的技术方案和管控要求。(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二、加强河湖岸线执法监督

对于已开发的岸线资源,开展现有项目考核,逐步建立岸线资源管理的退出/淘汰机制,整治现存的只占不用、多占少用、深水浅用等造成岸线资源使用效能低下的现象。出台岸线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岸线利用效率,促进岸线可持续利用。与岸线功能区管理要求不符的已有开发利用项目或设施,不得在现有规模上进行改建、扩建;严重影响防洪、水质及水利设施安全的,应逐步进行清退或搬迁。(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全面建立河湖岸线执法巡查和管理台账制度,建立排查、分析、整治、督办机制,实现沿岸面源污染常态化整治,以规范涉水工业污染源监管为核心,严打污水违法直排河湖行为、建立健全河道治理、岸线利用和保护相结合机制。禁止在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岸线生态环境的活动。严格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审批,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设置行洪障碍,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第六章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抓住新一轮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机遇,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推进“三提两改”,抓好11个产业集聚区、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5G智慧产业园“11+2”载体平台建设。按照“竞争力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各产业集聚区、园区围绕特色产业,进行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全力打造“国际农都”“智造之城”“中国渔都”和中国高端专用车基地、农产品加工及冷藏基地、新型建筑材料基地、户外休闲用品基地、电动车基地、生物医药基地、能源化工基地、防水材料基地、畜牧机械制造基地,全市形成“一园一主业”“一地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产园公司、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参与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禁违法违规新上高耗能项目建设。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对落地项目从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环境保护、单位总产值能耗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入驻建设。在传统支柱产业纵深推进智能化改造提效扩面、绿色化改造提标示范、技术改造提速升级,引导装备制造、皮革羽毛制品和制鞋业两大传统产业向绿色装备制造业、绿色纺织制衣制鞋转型升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税务局参与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推动建材、化工、造纸等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加快改造升级,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新优势。开展工业生产过程清洁化、低碳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等四大改造计划,积极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绿色低碳品牌。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实施智能化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创建工程,积极创建绿色示范工厂。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产业和高端再制造,培育国家、省级绿色工厂10家以上。(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5G六大主导产业。培育全省重要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加快建设中部生物医药产业高地。以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优先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重点发展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变压器、节能锅炉等重点节能装备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重金属治理等重大环保技术,以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技术,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和先进环保装备的供给能力,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二、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优化生态农业格局。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形成资源利用高效、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良好、田园风光秀美的生态农业发展格局,将驻马店市建设成为河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导区、河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打造沿京港澳高速、新阳高速和南驻阜高铁精深加工产业带,建设中部都市农业功能区、西部山地生态农业功能区、东部平原高效农业功能区。以泌阳县和确山县西部为重点打造西部山地生态农业区,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林果、小杂粮、薯类、生态养殖。以驿城区郊区、汝南县西部、遂平县南部为中心打造中部都市农业功能区,重点推动蔬菜、观光休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等发展,提高农业生态功能和服务功能。以正阳县、新蔡县、平舆县、确山县东部等为中心打造东部平原高效农业功能区,重点支持优质小麦、油料作物、生猪和“两牛”等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正阳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泌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其他多个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着力推进生态农业模式。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充分利用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发展食用菌,利用牛羊粪、菌渣、废弃秸秆等发展有机肥,以大中型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为重点,推广“牧—发酵—粮(林)”“牧—沼—菜”“牧—沼—果(茶)”“牧—能源—菜”“牛羊—食用菌”等农牧循环模式,推动全市农业绿色低碳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实践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促进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强化耕地污染防治和源头管控,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严格化肥、农兽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减量化。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行动,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施用补贴政策,引导优质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施用。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持续推进服务业绿色化

促进现代服务业绿色转型。以交通物流、商贸流通等领域为突破口,推动绿色服务替代传统服务。推动住宿餐饮业绿色化发展,发展绿色饭店等新型业态。提升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新兴金融服务业、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业、电子商务及网络零售、健康服务、数字创意等7个新兴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优势服务业向低碳、智能、价值链高端发展,培育发展服务业新业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参与

建设绿色物流配送。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统筹公路货运枢纽布局,进一步加强与产业集聚区的有效对接,推动传统货运场站向物流园区转型升级。加快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力争把驻马店市纳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名单,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基地。加快推动综合服务型、口岸型和货运枢纽型等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实施。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县域物流节点城市为支撑,城乡分拨配送网络为基础的“一中心、县节点、全覆盖”的现代物流空间网络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驻马店车务段、驻马店海关参与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积极推广废弃物处置一体化、环境第三方监测等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模式。建立环保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培育环境监测和检测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第二节  节约利用资源能源

一、加强能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煤炭消费减量,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坚持能耗双控不动摇、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目标引领和倒逼作用,严格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产业,重点行业新建耗煤项目须严格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加强对能源消费量大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上高耗能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持续降低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参与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围绕建设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正阳县、西平县、泌阳县、驿城区等地的风电场项目建设;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实施“光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积极推广秸秆气化和生物质热电气三联产技术,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输电网架,增强外电消纳能力;积极推进驻马店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完善热电联产项目布局,新增一批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充电桩;积极推进中石化油库搬迁和漯河至西平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延伸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2%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驻马店供电公司参与

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能,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及时开展节能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积极推进电力、建材、化工、石油石化、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将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纳入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二、加快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以市、县(区)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科学统筹配置用水需求,加快分解落实到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等主要用水领域,研究制定水资源用途管控措施。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的管控,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到2025年,驻马店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目标32.4立方米。(市水利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节水增效。大力推进节水灌溉,积极发展旱作农业,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鱼综合种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财政局参与

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节水减排。大力推进重点企业节水改造,强化生产用水全过程管理。实施水效“领跑者”制度,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实施水循环梯级利用改造。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22年,在火力发电、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参与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节水降损。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提升雨水资源和再生水利用水平。强化公共用水节水管理,公共机构应当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为100%。到2022年,全部市级机关及县(区)所属机关,50%以上市级及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学校。(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园林绿化中心、机关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三、严格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4.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确定工矿用地的比例,逐步降低城市居住用地比例,重点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地的比例,完善和提升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统筹城镇、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和生态涵养功能区建设等,形成功能合理、有机结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大力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合理控制产业集聚区数量和规模。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合理利用城市地上空间;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方式。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加快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加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调控,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提高城镇用地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第三节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一、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

持续推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化工、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皮革制造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实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平县、平舆县等产业集聚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工程。重点建设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园区产业补链延链和补环,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污染物集中处置、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推动产业耦合共生、土地集约利用、资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建成5个左右产业协同链接、资源循环利用、生产清洁高效的示范园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

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城市污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形成推动静脉产业园区协同处置、循环链接的发展格局。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确定一批试点县区和企业,探索“城市规范回收”“社区便捷回收”“互联网+回收”有效途径,培育一批运营规范,模式创新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回收示范商超。加快推动实施尾矿、脱硫石膏、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持续保持在100%。(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普及畜禽粪污回收综合利用模式,推进大型畜禽养殖业资源综合利用。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推进养殖密集区域分散养殖适度集约化经营,以生猪、肉牛、奶牛、蛋鸡、肉鸡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实施废弃物统一收集、综合利用。到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产品加工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加快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结合清洁供暖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热电联产、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地热能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颗粒物及VOCs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限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高企业资源能源利用率;强化对石化、化工、印染、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监测监管跟踪指导,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和先进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减少污染物排放。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全面推行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业企业提标治理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培育壮大清洁能源、清洁生产产业。确保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审核计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三、加快实施碳达峰行动计划

持续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碳达峰行动要求,编制驻马店市及各区县、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达峰时间、路线图、实施路径、主要任务措施,合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全市按国家和河南省要求实现达峰目标。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和预防体系,提高农林水等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

第四节  打造三大示范区

一、综合能源改造示范区

推进园区综合能源改造工程。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要求,加快对现有园区的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把工业园区作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拉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集聚度,形成产业集聚新优势。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以各县区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实施园区综合能源改造工程,重点建设分布式多能互补供应、能源梯级利用、企业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园区能效管理基础实施等项目。

二、智慧农业示范区

驻马店市作为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要建设国内一流的智慧农业示范区,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新型智慧城市引领。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推进智慧农业、智慧社区、电商物流、智慧城管等智慧化应用。重点在智慧农业领域,依托中国“农洽会”,建设“两网一平台”(农洽会官网、交易网及大数据平台)、涉农数据库、农业产品和生产资料监管系统等,打造一体化农产品全程电子商务管理与服务平台,重点将5G技术应用到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中,开展农作物精准管理、名优农产品全球交易等应用,构建智慧农业体系。

三、静脉产业园示范区

静脉产业园是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为特征,实现各类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主要载体,是城乡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以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轮胎、废弃电子电器等“城市矿产”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城镇低值废弃物集聚化、规模化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统一规范建设一批规模优势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静脉产业园,促进生产系统与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进“城市矿产”和“城镇低值废弃物”处理上规模、上水平,实现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置向资源化利用转变。

第七章践行生态生活,转变绿色生活方式

第一节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一、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提高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加强乡村林业生态建设,加强村内道路、河渠沟塘绿化,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建设花园式庭院。在全市每年选择6个经济实力较强,生态、文化、宜居等发展全面的乡镇,建设为样板乡镇。在各县(区)每年优先选择5~8个具有宜居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特色、党建特色的村庄,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等不同类型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村,初步形成“一村一特”的格局。培育和树立一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可复制性的典型,示范带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设4个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20个美丽小镇、200个“四美乡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参与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千万工程”示范创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村庄清洁和乡村绿化美化,全面改善村容村貌,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村分拣收集、乡镇回收清运、县统一处置、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改厕与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有机衔接,实施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四美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全市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5.21%。(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参与

二、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以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重点,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短板,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开源大道等46条道路雨污分流项目。加快驻马店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市绿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等扩容升级改造,推动驿城区、平舆县、新蔡县等有条件的县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等先进成熟技术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到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到2025年中心城区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9.95%和95%。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第五污水处理厂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建设标准,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参与)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驿城区、新蔡县、上蔡县、平舆县、汝南县、遂平县、正阳县、确山县、西平县、泌阳县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县城周边农村延伸。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在中心集镇居住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铺设排污管网,山区县村庄建设污水排放沟渠,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农村人口空间分布,采取连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加快农村污水处理站与配套管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常住人口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水质未达标断面控制单元内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以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参与)

三、提升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无害化行动。以驿城区(新华、人民、西园、老街等街道办事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以点带面,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到2025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垃圾清运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成驻马店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并全市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方式,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率达到100%。(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提升乡村垃圾综合治理水平。按照“五有”标准和“四个环节”要求,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建设垃圾收集点和垃圾集中处置场,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汝南县、遂平县要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对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的县区要组织开展跟踪评价,确保治理成效常态化。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能力,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开展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发电等项目。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在10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第二节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一、推进绿色建筑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立项的办公楼、学校、医院和养老建筑等公共建筑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装配率不低于50%。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鼓励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十四五”期间,全市发展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达到5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二、提倡绿色出行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督导抓好“两创建一提升”活动,加快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建立综合一体化客运枢纽体系。加强公路与铁路、城市公交相衔接的区域性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形成“客运枢纽-集散客运站-客运点”三级布局。推进县级以上客运站新改建,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继续加快推进公交首末车、停车场、换乘枢纽以及维修保养场地等建设。继续落实小学生及护送家长上下学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持续推进其他领域公交免费出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到2025年,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大公交运力投入,淘汰更新一批老旧车辆,购置一批新能源车辆。持续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出租车、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车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占比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三、推广绿色产品

扩大绿色产品销售。支持电商平台扩大节能、环保、绿色产品销售,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集中展示和宣传。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积极引导支持企业申报产品绿色论证,加强对绿色产品和服务论证管理,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并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积极宣传节能、节水等绿色标识产品,加大推广力度,定期开展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调查,到2022年,全市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保持在95%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调查,2022年达到100%(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的调查,确保使用量逐渐下降(市统计局负责)。

四、倡导绿色采购

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制定并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促进绿色产品采购的标准化、规范化。将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逐渐从节能和环保产品扩大到工程、能源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科学制定绿色产品采购指南,定期公布绿色标识产品目录,引导公众优先采购绿色标识产品。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保持在100%水平。(市财政局牵头

五、推行绿色餐饮

积极推进“文明餐桌”进酒店、进食堂、进家庭,鼓励餐饮行业推行分餐制度,引导消费者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把“光盘行动”等绿色消费行为纳入全市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市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绿色消费宣传及监督作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参与

第三节统筹推进绿色细胞创建工程

一、推行垃圾分类,打造绿色家庭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宣传,鼓励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鼓励家庭使用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环保建材,提倡节水、节电、节气、回收再利用等绿色行为。建立奖励机制,开展社区环保卫士及绿色家庭、美丽家庭的评比活动,树立社区环保活动的楷模。(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妇女联合会参与

二、倡导绿色办公,打造绿色机关

提倡无纸化办公,市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开展绿色食堂行动,在公共机构食堂中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灶具和其他餐饮设施设备。实行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健全公共机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制度,开展能源资源消耗定额试点,逐步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万吨标准煤以内。(市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三、推进绿色教育,打造绿色学校

组织、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课外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引导校园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有序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运行。发挥黄淮学院相关专业优势,加强生态学科专业建设,促进绿色学校建设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作用,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市教育局牵头

四、培育绿色文化,打造绿色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积极改造提升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因地制宜开展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整治,打造社区宜居环境。利用社区居民活动站、市民学校等举办环保宣传活动,设立环保资料借阅点,逐步增加环保类报纸杂志、书籍和音像资料的数量,结合世界环境日,组织“绿色社区”活动,培育社区绿色文化,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2022年,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要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第八章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普及生态意识

第一节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一、挖掘传统生态文化

积极宣传驻马店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元素,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以保护传承弘扬天中文化为主线,实施防洪治水、水土保持、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探索现代生态文化创新和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平衡模式,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把红色文化、红色基因传承好,积极融入长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升杨靖宇将军纪念馆、竹沟革命纪念馆、鄂豫边省委纪念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竹沟特色小镇、竹沟干部学院、雷岗纪念馆建设。办好黄河戏剧节,提升重阳文化节、盘古文化节、嫘祖故里拜祖大典等活动水平,并以此为依托开发相关文化衍生品,打造文化品牌,增强天中文化感召力、凝聚力。(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参与

二、打造豫南生态文化驿站

千年古驿站,生态文明城,打造“诗意山水、传奇天中,休闲驿站、生态家园”的驻马店。加强“打铁花”“大铜器”“罗卷戏”“木版年画”“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非遗传承人培养,推动重点非遗项目生产性、地方性保护传承。以生态水镇、渔业强镇、文旅小镇、康养名镇为定位,建设汝南县宿鸭湖“中国渔都”,培育现代生态文化品牌。依托确山、正阳等县沿淮农业资源、历史遗址、特色村落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建设淮河湿地生态旅游带。大力整合开发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龙天沟、凤鸣谷、红石崖、棠溪源、嫘祖海棠园等生态资源富集区域,打造生态休闲组团。推动生态和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建设森林驻马店、美丽驻马店,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强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第二节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一、完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依托各级博物馆和图书馆等生态文化宣传载体,结合“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湿地日”等生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教育主题研学活动。加快完善嵖岈山、老乐山、铜山等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将山水风韵、古韵文化以及现代生态文明思想充分结合,丰富驻马店生态文化内涵。支持有条件的镇结合自身的生态资源、历史传统、民风民俗、地域文化,培育、创建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

二、构建公共生态文化服务体系

建成市档案馆新馆、市县数字档案馆和博物院新馆、图书馆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市县“三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生态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精品扶持工程和文艺精品打造计划,推出更多可感知交互的精品力作,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推动戏曲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环保宣传教育基地、街道社区图书角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平台,开展“绿色课堂”、“绿色讲座”等。打造集生态屏障、生态安全、生态产业、生态景观和生态文化于一体的生态服务体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档案馆参与

第三节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一、加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力度

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培训力度,以生态文明理念科学指导党委政府决策。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考试、竞职体系中,定期组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政绩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化。到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在100%。(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二、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围绕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形式多样、影响广泛、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生态文明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文明知识趣味化,提高群众参与度,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及建言献策征集。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为重点,大力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社会主流价值观,高标准建立生态环境宣教基地。到2025年,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均保持在90%以上。(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第九章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实施六大工程

为实现规划目标和指标要求,针对驻马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驻马店市围绕六大体系,完成六大工程生态建设项目,包括生态制度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空间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经济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生活建设重点工程、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本规划共提出了94项重点工程(详细重点工程见附表1),以确保实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目标,主要建设期为2021-2025年。

第二节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生态产业的快速发展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实施,拉动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利用和产业循环发展,形成高效低耗减污的资源利用方式,经济运行效率和经济活力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投入到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保护等建设项目的资金,使城市品位和形象从整体上得以提高,为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提供了环境基础,逐步产生间接的经济效益。以国际化视野、标准、技术和系统化思维、工业化理念,以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双轮”驱动,高标准推进“国际农都”规划建设,加快生态经济发展,立足农业优势,进一步夯实驻马店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的支柱地位。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积累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管理经验,形成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同时,对于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认知度,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格局等,都具有突出的效益。通过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强化自然资源管控力度,建立起生态文明考评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绩考核制度。完善资源利用长效管理和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通过生态生活建设,加快城乡各类基础设施的完善,提高环境清洁程度,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城市交通和舒适的生活空间,使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改善,公众的生活方式逐步绿色化。通过生态文化建设,有效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形成绿色消费市场,营造出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氛围,促进和保障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展。

三、生态环境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驻马店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设一批生态宜居富美乡村,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红线保护、环境质量管理、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丰富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工程,改善驻马店市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系统整体安全性。

第十章加强保障措施

第一节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形成全市分级管理、上下互动的良性推进机制。成立驻马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目标分解、实施方案和落实各项建设任务,执行目标完成情况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加强驻马店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建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各县(区)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定期对各自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定期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办公室汇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第二节建立评估考核体系

制定《驻马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办法》、《驻马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领导干部落实规划的成效作为考核和评估其政绩的主要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办公室,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结合目标责任制对生态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各责任部门项目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加强对规划年度目标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进行生态创建工作总结,对完成责任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顺利实施。2025年进行阶段中期评估,评估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30年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第三节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市县(区)各级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方向,优先安排、切实加大投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用以奖促治方式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比例,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正常开展。(市财政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第四节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加强专业技术和人才引进,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契机,培养和引进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的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在驻马店建立研究基地。引进先进技术研发和使用,积极开发和引进先进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大力推广生态技术的应用,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打造生态产业,提倡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第五节加强宣传和社会参与

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宣传教育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组织开展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报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定期组织美丽驻马店建设公益活动,激发全社会了解创建、支持创建、监督创建的积极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影响力。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以个人、社区、社会组织等多种形式更多地参与到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和永续发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参与

附表1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对应主要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地点

完成时限

(年)

资金概算(万元)

经费

来源

组织实施单位

生态制度

1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制定差别化政府绩效考核方案。

各级

政府机关

2021-2025

500

政府

市委组织部

2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市级

政府机关

2021-2025

500

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

3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大数据平台。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市级

政府机关

2021-2025

1000

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4

完善生态环境

管理制度

深入落实“六长制”

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探索实行“河长+警长”护河模式。开展涉河违建、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开展专项行动。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探索推行路长制。

各级

政府机关

2021-2025

600

政府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5

完善生态环境

管理制度

依法落实环境管理制度

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各级

政府机关

2021-2025

500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6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制度

健全环境信息与社会参与制度

建设市级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排污许可专家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等各类专家库。

各级

政府机关

2021-2025

100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

7

提高水环境质量

西平县仙女河水环境治理及人工湿地工程项目

仙女河河道整治清淤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步道工程、人工湿地0.6平方公里、生态隔离带4平方公里。截污纳管工程及景观工程等。

西平县

2021-2024

106600

政府、社会资本

西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8

提高水环境质量

西平县小洪河幸福渠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

生态护岸8公里;生态步道24公里;人工湿地0.2平方公里;生态隔离带2平方公里。

西平县

2021-2022

8300

政府

西平县水利局

生态环境

9

提高水环境质量

确山县竹沟镇河流域治理

1.新建钢制翻板坝5座。2.竹沟河镇区段堤防工程。3.新建人工湿地公园5处。4.景观桥工程。5.截污工程。6.商业街改造工程。7.新建停车场工程。8.竹沟镇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9.竹沟水库清淤工程。10.竹沟河清淤整治工程。11.竹沟河两岸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

确山县

竹沟镇

2021-2022

10500

政府、社会资本

确山县水利局

10

提高水环境质量

平舆县防洪除涝项目

疏浚洪河、汝河、小清河河道总长127.25km、加高加固提防,改建沿河涵闸、桥梁、堤岸绿化、硬化;草河、荆河等疏浚河道总长471.2km,堤岸绿化、硬化、改建沿河桥梁。

平舆县

2021-2024

61200

政府

平舆县水利局

11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推进各县区每年建设5-1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道路。

全市域

2025

1000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12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模拟与管控综合平台

在市级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模拟与管控综合平台,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为落实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提供决策依据与可视化作战平台。

全市域

2025

2000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13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

平舆县挚沟污水毒气处理项目

挚地大道地下暗沟毒气污水处理。

平舆县

2022

7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平舆县人民政府

1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西平县辰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购置日处理5吨医疗废弃处置生产线1条,购置医疗废物暂存及冷藏系统、高温蒸汽灭菌柜、提升机、破碎机、皮带传输机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医疗废物日转运能力4吨、处置能力5吨。

西平县

2020-2022

1200

社会资本

西平县辰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

15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驻马店市正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建设项目

购置日处理6吨医疗废弃物处置生产线1条,医疗废物转运车、高温蒸煮灭菌柜、污水处理设备、破碎机、应急制冷系统、医疗废渣转运车等设备设施,建设医疗处理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转运、处置医疗废弃物能力均达到6吨。

正阳县

2020-2022

1500

政府

正阳县

投资服务中心

16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驻马店山区生态林建设工程

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方式,增加森林面积,完成生态林建设17.6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新造8.27万亩,封山育林9.38万亩。

伏牛山、桐柏山余脉交错地带的泌阳县、确山县,以及遂平县、驿城区西部的山区

2025

60000

政府

市林业局

17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建设6处省级湿地公园,总面积6288.61hm2,包括河南确山淮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平舆洪清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新蔡洪汝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板桥水库省级湿地公园、河南汝南文殊河省级湿地公园和河南泌阳河省级湿地公园。

全市域

2021-2030

4800

政府

市林业局

18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在练江河、小清河、黄酉河、开源河河段等重要水源地建设水源涵养林200 hm²,在小洪河、小清河等河段开展具有相应污染水体修复能力的生物修复工程。

全市域

2021-2030

7500

政府

市园林绿化中心

19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平舆县人工湿地项目

尾水湿地水质净化的规模为9万m3/d,规划占地面积为2.0077 km2

平舆县

2022

77000

政府、社会资本

平舆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生态环境

20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

建设一批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包括练江湖水文化体验区、置地公园湿地生态区、郭楼湿地人文体验区、练江河湿地植被观赏区、开源公园湿地恢复区、人民公园湿地恢复区、双高楼农渔业生产示范区等。

全市域

2021-2030

2200

政府

市林业局

21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湿地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体系建设工程

包括湿地科研人员培训、湿地监测体系建设和湿地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全市域

2021-2030

3800

政府

市林业局

22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宿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修复完善工程

加强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修复受损湿地,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在环湖沿河100米范围内建立缓冲带和隔离带,提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汝南县

2021-2030

83500

政府

市林业局

23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确山县秀山东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综合恢复治理项目

本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64平方公里,其主要治理工程包括:崖壁削坡排险治理工程、崖壁复绿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水土保持系统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公用工程等。

确山县

2030

103000

政府、社会资本

确山县

自然资源局

24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新阳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二期工程项目

开展新-阳高速沿线二期工程治理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识别,为矿山整治提供准确可靠资料;采取边坡整理(挖填方)、矿渣堆平整、覆土、护坡、排水等工程措施对矿山排渣场、废弃采坑进行治理,增大其稳定性;对矿山进行植树造林,恢复其生态环境。

确山县

2021-2022

1000

政府

确山县

自然资源局

25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生物多样性调查、编目与档案工程

以薄山国家森林公园、金顶山国家森林公园、铜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等为依托开展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监测,并建立定期更新的编目与档案更新机制。

全市域

2021-2030

500

政府

市林业局

生态环境

26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程

在市域范围内建设20处野生动物投食点、300个巢箱(穴),开展两项底栖生态修复项目。

全市域

2021-2030

200

政府

市林业局

27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古树名木(群)管理与养护工程

详查珍稀濒危植物、古树名木等的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设立保护标志,实行就地保护,建立群落保护核心区。

全市域

2021-2030

300

政府

市林业局

28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动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升工程

包括水禽越冬保护小区建设工程2个、鸟类保护小区建设工程3个、野生哺乳类保护小区建设工程2个、鸟类栖息地保护工程1个、鱼类产卵场及栖息地重建工程1个、鱼类保护小区建设工程2个。

全市域

2021-2030

1000

政府

市林业局、

市农业农村局

29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驻马店市野生动物园建设工程

在蚁蜂镇建设金顶山野生动物园,建设集动物保护、动物繁殖、濒危动物救护与保护、文化科普教育、动物科学研究及野生动物资源利用与开发为一体的观光游览、休闲娱乐的综合性动物园,面积300 hm2

驿城区

2021-2030

60000

政府

市林业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0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驻马店市植物园建设工程

在驿城区杨楼村西侧、后张庄南侧,建设一处以植物引种驯化和展示、园艺研究及科普教育为主的综合性植物园,面积79 hm2

驿城区

2021-2030

2248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驿城区

政府

31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植物专类园建设工程

以西平嫘祖文化为依托,海棠文化节为载体,打造以海棠为主的品种展示、文化体验、科普研究、产品研发为主的专类园,同时具有休闲观光游憩体验等功能。

西平县、开发区

2021-2030

17800

政府

西平县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生态空间

32

优化生态空间

城市水系连通工程项目

利用嫘祖河、小洪河水源连通建设嫘祖湖、罗成湖、仙女湖、幸福渠、北城河、黄坑、龙坑等城市河流坑湖水系,开挖明渠,预埋暗管。

生态水系连通建设项目,东南、东北、西北、西南四湖连通,30米宽5米深水道,全长25公里。

西平县、平舆县

2021-2022

400000

政府、社会资本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舆县水利局

33

优化生态空间

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包括水系生态廊道、道路生态廊道、生物生态廊道各1处。

全市域

2021-2030

5800

政府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34

优化生态空间

驻马店市廊道绿化工程

高速及国省道路等主要干道的绿化要将防护和景观效果并重,结合农田林网建设、荒山荒地绿化进行。在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道路(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沟渠等两侧,通过新建和更新,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增加乔木混交林比例。

淮北平原生态涵养区、西部山地生态屏障、板桥水库-宿鸭湖-薄山水库-汝河生态保育带、小洪河-洪河生态保育带、沿淮生态保育带

2025

500000

政府

市林业局

35

推进河湖岸线保护

驿城区东石河、西石河、黄尤河综合整治项目

对驿城区东石河、西石河实施综合治理,扩顶冲段岸坡护砌、新建溢流堰、沿岸景观绿化,以及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漫水桥防护。

驿城区

2025

30000

政府

驿城区水利局

36

推进河湖岸线保护

平舆县汝河、小清河等水生态修复及湿地建设工程

改善平舆县汝河、小清河水生态环境,包括沿岸生态修复、湿地建设和打造景观节点等。

平舆县

2025

12000

政府、社会资本

平舆县水利局

生态经济

37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汝南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项目

占地500亩,建设年处置固废垃圾(建筑垃圾和炉渣)100万吨,固废处置生产线1条,年产能30万㎡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能12万㎡各类砖制品再生砖制品生产线1条。

汝南县

2021-2023

100000

社会资本

北京华祥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38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西平县建筑垃圾清运及回收再利用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666.67㎡,建筑规模19440平方米,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配套原料堆放场、再生产品生产区、养护室、成品室等附属设施。

西平县

2020-2022

8000

社会资本

西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9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加工300万吨固体废物。

西平县

2021-2022

6000

社会资本

西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40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河南省诸美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第三方粪污处理收集中心项目

新建厂房、仓储等10000㎡,年处理畜禽粪便和农产品加工废弃物30万吨。

正阳县

2020-2022

20000

社会资本

正阳县

农业农村局

41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生猪产业化项目

新建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生猪场房、沉淀池、雨污分离沟、氧化塘、沼气等环保设施,实现生猪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饲料加工车间,屠宰场及肉食品加工车间,实现全产业链建设。

确山县、正阳县

2021-2025

12504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

农业农村局

42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肉牛产业化项目

建设肉牛屠宰、养殖一体化车间,推进牛舍扩建。配套建设肉牛产业深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夏南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立标准化养殖示范区,粮改饲种植示范区,种养循环示范区。

泌阳县

2021-2025

305800

政府、社会资本

泌阳县

农业农村局

43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优质果蔬基地

持续推进汝南县番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菜篮子”工程建设,新建食用菌种植、加工及交易项目。

汝南县、新蔡县、正阳县、泌阳县、西平县

2021-2025

3495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

农业农村局

生态经济

44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生态水产养殖项目

规划建设标准化池塘,购置养殖机械配套及公共生产、培训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稻鱼共生、稻虾共生养殖基地。

平舆县、正阳县、新蔡县

2021-2025

12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

农业农村局

45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优质小麦产业化基地

建设优质小麦繁育基地,推进国家级优质小麦现代产业园项目,实现优质小麦产业化发展。

正阳县、遂平县、新蔡县

2021-2025

3368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

农业农村局

46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优质花生基地

建设高油酸优质花生选育推广基地,优质花生原料生产及示范基地,重点建设正阳花生全产业综合体(花生特色小镇)项目,推进正阳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正阳县、新蔡县

2021-2025

886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

农业农村局

47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平舆县白芝麻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建设

建设高标准农田、白芝麻精深加工、白芝麻科技创新中心、白芝麻物流交易等10个重点项目、51个子项目。

平舆县

2021-2023

47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平舆县

农业农村局

48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确山县省级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加工建设、中药材物流交易建设、中药材文化健康养生建设、中药材科技创新与集成应用、中药材质量品牌提升、体制机制创新、中药材绿色发展等八大工程,共计49个项目。

确山县瓦岗、竹沟、石滚河等西部乡镇为主

2021-2024

151000

政府、社会资本

确山县

农业农村局

49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农产品加工项目

对花生、面粉、水稻、薯类、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系列产品,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

正阳县、遂平县、新蔡县、汝南县、平舆县等

2021-2025

-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

农业农村局

50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建设国际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国际高端食品制造基地、国际食品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国际农产品科技研发基地、国际农产品贸易物流中心等。

经济

开发区

2021-2025

300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经济

51

节约利用资源能源

驻马店市大型灌区现代化建设项目

对板桥、薄山、宿鸭湖3座大型灌区进行现代化建设,项目实施后,将解决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不足、降低农业灌溉用水损耗,提高田间灌溉用水系数,改善灌溉面积50万亩。

板桥、薄山、宿鸭湖水库

2021-2025

3159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水利局

52

节约利用资源能源

汝南县和茂生物质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新建锅炉房、汽轮发电机房,新增装机容量30兆瓦。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消耗秸秆、花生壳、林业废弃物总量约26.5万吨,节约标煤8.5万吨,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8万吨,年发电量约1.925亿kW·h,年供电量约1.654亿kW·h,年供热量93.93万GJ。

汝南县

2021-2023

36000

社会资本

汝南县和茂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53

节约利用资源能源

正阳县“储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清洁能源冷暖站项目

提供储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销售储能核心产品(熔盐、导热油)及关键设备;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储能项目运营管理。

正阳县

2020-2023

70000

政府、社会资本

正阳县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54

节约利用资源能源

泌阳县华山灌区骨干工程、宋家场灌区,汝南县野猪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开展清淤、渠堤加固、渠道防渗、配套渠系建筑物建设等工作,以满足节水灌溉需求。

汝南县、泌阳县

2021 -2025

40650

政府

相关县水利局

55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href="#RANGE!A24" 清洁能源与智慧新城项目

修建乡镇天然气管道,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面积,持续开展集中供热工程,重点开展清洁能源与智慧新城项目。

平舆县、新蔡县、上蔡县、示范区

2021-2025

371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燃气公司

56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西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

完成40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建设任务,新建3个有机肥加工厂,建成县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西平县

2020-2022

15000

社会资本

西平县

农业农村局

生态经济

57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遂平县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遂平县秸秆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新蔡县秸秆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正阳县农作物秸秆、人畜粪污、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畜禽资源化利用;遂平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上蔡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新蔡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确山县李新店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年处理6万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确山县李新店镇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遂平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规模养殖场投入品;泌阳县现代农业种养加与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发展示范区项目;确山县竹沟羊产业园生物有机肥厂项目等

全市

2021-2025

454500

社会资本

市农业农村局

58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正阳县农村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产20000立方沼气及附属工程、平整场地及硬化、原料预处理系统、粪污暂存系统、秸秆存储系统,购置粪污收集运输车、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吸污泵、传输带等配套设施,建设有机肥销售体系、沼液农田利用体系等。

正阳县

2020-2022

30000

政府

正阳县

农业农村局

59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计划总建设规模为12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日处理垃圾量600t/d,年设计处理垃圾量为21.9×104 t/a。

西平县

2021-2022

37000

社会资本

城发环保能源

(西平)有限公司

生态经济

60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西平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

园区占地750亩,主要规划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废弃物(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生活垃圾预处理站、建筑资源化处置、危废填埋场等设施及废旧物资再生处理于一体的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基地,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废旧物资等的集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主要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二期将根据西平县整体发展情况有选择的扩建秸秆发电系统、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医疗废弃物处理系统、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和污泥粪便垃圾处理系统处理工程。主要是将县域辖区内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集中到一个区域内进行综合处理,实现对城市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最终处置。

西平县

2021-2025

114000

社会资本

西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61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岗岩大宗固体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主要利用花岗岩废石生产干混砂浆、PC构件、发泡陶瓷轻质墙材、微晶石等新型建材,实施低值矿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8项,培育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及创新企业5个,实现年消纳花岗岩废石2000万吨,废弃物综合利用量2000万吨,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优质高速公路基料1000万吨,建筑骨料700万吨,精品机制砂1100万吨,石粉200万吨。

泌阳县

2021-2022

306600

社会资本

驻马店市金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2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确山县、遂平中水利用项目

通过坝、提灌站等新建工程,实现中水回用。

确山县、遂平县

2021 -2025

31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水利局

生态生活

63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开展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发电等项目。

全市域

2021-2025

63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农业农村局

64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重点在中心集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铺设排污管道,开展农废处理、资源转换、循环产业综合体等项目。

全市域

2021-2025

65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

65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开展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发电等项目。

覆盖全市乡村

2021-2025

625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确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

1.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农村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大件垃圾收运系统、园林垃圾收运系统、废弃纺织物分类收运系统、中心城区粪污垃圾收运系统、智慧环卫管理系统、改造垃圾转运分拣站12座、新建乡镇垃圾转运分拣站20座。2.综合垃圾分拣处置中心内容有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及粪污垃圾厌氧消化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可回收物暂存系统、有害垃圾暂存系统、除臭系统、宣传中心及科普教育基地、附属配套设施等,综合垃圾处置中心1座,处理可回收物100t/d,废弃纺织物5t/d,大件垃圾5t/d,园林垃圾10t/d,有害垃圾5t/d,城市粪便15t/d,共计240t/d。

确山县

2021-2023

49000

政府

确山县

城市管理局

67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汝南县旱厕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对18个乡镇(街道)275个行政村1935个自然村12.2万户农户旱厕进行改造,并新建相应污水管网。

汝南县

2021-2025

12800

政府

汝南县

农业农村局

生态生活

68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重点开展村级公厕新(改)建、户厕改造,建设联体公厕等。

全市域

2021-2025

62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农业农村局

69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正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与正阳县区域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相适应,与产生量、收运频率要求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包括:专用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亭、分类收集车辆、分类集中粉碎设备、压缩式分类垃圾收集站、分类垃圾中转站、生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其它分类宣传设施等。

正阳县

2021-2025

20000

政府

正阳县

城市管理局

70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正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本工程对现状正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在不降低污水厂处理能力的前提下将出水标准由一级A标准提高到地表水IV类(总氮除外)标准,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与原厂一致,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增深度处理提升泵房、反硝化生物滤池、曝气生物滤池、臭氧接触池、臭氧发生间等,以及厂区管线、道路、绿化、电气、仪表等基础设施。

正阳县

2021-2022

4000

政府投资领域

正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71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提升村容村貌

实施美化家园、硬化道路、绿化村庄、亮化照明、净化环境等工程。

全市域

2021-2025

70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农业农村局

72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坑塘治理、整理河道,建设国储林基地,实施植被恢复与生态建设工程、湿地保护工程等。

全市域

2021-2025

70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农业农村局

73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巩固提升供水工程,通过实施农村供水节水与水系治理项目、更新机电、维修管理站、自动化监控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检验工作、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等,保障农村正常供水、良性运行。

上蔡县、平舆县、新蔡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

2021-2025

660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水利局

生态生活

74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清洁能源建设

修建乡镇天然气管道,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面积,持续开展集中供热工程,重点开展清洁能源与智慧新城项目。

平舆县、新蔡县、上蔡县、示范区

2021-2025

370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农业农村局、燃气公司

75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田园综合体项目

建设花卉观光园、果蔬采摘园、农耕体验园、生态养生园、亲子乐园等,重点建设四季花海田园综合体、天中西湖田园综合体项目、建业田园综合体等工程。

遂平县、泌阳县、驿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

2021-2025

390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区)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76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乡村振兴"四美乡村"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美丽乡村提升工程,推进“四美乡村”建设。

正阳县、泌阳县、示范区等

2021-2022

10400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县(区)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7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生态村创建

创建25个乡(镇)为省级生态乡镇,70个村庄为省级生态村。

全市域

2021-2025

20000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78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在高铁站西、练江河、老城区等3个片区建设示范区,城市、县城建成区分别为50%、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全市域

2021-2025

30000

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9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项目

1.工程采用地埋敷设管道方式输水,输水管线起点位于10号管线西平分水口,终点为平舆水厂,主管线长98.9km,全线共布置三条支线,分别为西平支线3.9km,上蔡支线3.6km,汝南支线0.6km,共布置穿路建筑物325处,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向西平、上蔡、汝南和平舆四县输送水量4000万m3

2.实施二期工程,新建80km输水管线,本工程建成后,增加向四县供水指标4400万m3

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

2021-2025

220500

政府

市水利局

生态生活

80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农村供水保障

工程

驿城区农村集中供水项目涉及10个乡镇92个行政村,共新建60处集中供水站,延伸15处供水工程,改造27处供水工程;上蔡县对全县142个单村供水站进行合并增容,新建3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厂等;西平县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巩固提升,新建大型水厂5座,实现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涉及农村人口54万人;正阳县对138个行政村PVC管网进行更换及供水站巩固提升;平舆县新建规模化供水厂,联通辛店、老王岗、李屯、郭楼4个乡镇的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泌阳县水源工程建设、管理房设施建设、铺设主分支管网,配套机电设备、架设供电线路以及入户工程等,效益人口14.13万人;汝南县通过新建水厂、设备等保障农村供水;遂平县利用下宋水库作为水源,通过新建水厂、设备等保障农村供水。

全市域

2021-2025

162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水利局

81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汝南县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占地约20亩,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60吨。将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全封闭式餐厨废弃物运输车送到处理厂进行分拣、磁选,将无机物筛出,余下的餐厨废弃物经破碎、油水分离后回收的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高温发酵产生沼气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

汝南县

2021-2023

3700

政府

汝南县

城市管理局

82

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西平县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800平方米,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采用预处理-复合微生物智能控氧快速发酵工艺,设两条餐厨垃圾自动化处理生产线,配一台300KW沼气发电机(沼气热值21MJ/m3)可产生沼气5000m3/d,提炼600吨/年生物柴油。

西平县

2021-2022

7000

社会资本

西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生态生活

83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各市(区)建设绿色农房试点10处。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全市域

2021-2025

30000

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84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建立综合一体化客运枢纽体系。建设公路与铁路、城市公交相衔接的区域性综合客运枢纽,落实小学生及护送家长上下学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

全市域

2021-2028

25000

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

85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推广绿色交通工具

淘汰更新一批老旧车辆,购置一批新能源车辆,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车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占比达到100%。

全市域

2021-2029

10000

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

86

统筹推进绿色细胞创建工程

绿色社区创建

全市35%以上的城市社区要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全市域

2020-2022

20000

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政府

87

统筹推进绿色细胞创建工程

社区绿化工程

每个新建居住区建设面积游园绿地,居住区与相邻道路的周边布置林木隔离带。

全市域

2021-2025

10000

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政府

生态文化

88

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红色文化

大别山(驻马店)红色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泌阳段)、确山县竹沟红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正阳县刘邓大军强渡汝河雷岗血战纪念馆、竹沟革命纪念馆改扩建项目、确山红色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环境整治项目、红二十五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泌阳段)。

市中心城区、

泌阳县、

确山县、

正阳县

2022-2025

4548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相关区县政府

89

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传统文化

驻马店市文化艺术中心新建项目、重阳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根亲文化园项目、上蔡县李斯文化园建设项目、确山县霸王台楚汉文化风景区建设项目、确山县打铁花表演基地建设项目。

驿城区、

市中心城区、

遂平县、

上蔡县、

确山县

2021-2025

865000

政府、社会资本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市政府及相关区县政府

90

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生态文化

棠溪源国家森林公园项目、中国渔都·宿鸭湖旅游度假区。

西平县、汝南县

2021-2025

3800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区县政府

91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文化组团

遂平县五馆一中心建设项目、上蔡博物馆项目、中国渔都·博物馆(展示中心)、确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车舆文化博物馆和豫南民俗博物馆、悬壶国医文化博物馆。

遂平县、上蔡县、汝南县、确山县、平舆县

2021-2025

183900

政府、社会资本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区县政府

92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基础设施

嵖岈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红石崖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豫南抗日根据地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确山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老乐山文化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遂平县、确山县

2021-2025

379800

政府、社会资本

相关区县政府

生态文化

93

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教育建设

1.学习型机关建设。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党员培训课程,通过多元化培训形式,定期组织党政干部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培训。

2.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建设。在全市各中小学增设生态文明教育课时,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

3.企业生态文明教育建设。在企业法人培训中加入生态文明教育内容,针对污染严重企业、环境信访企业、受行政处罚企业法人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培训。

全市域

2021-2025

200

政府

市委组织部、

市生态环境局、

市教育局、

市委党校

94

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以生态环保教育、生态系统保护、循环经济、生态文化等为主体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在现有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依托嵖岈山温泉小镇、农产品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绿色企业等场所,建设一批新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

全市域

2021-2025

200

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解读:《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主要内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