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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城调队部门预算说明

投稿:市统计局  来源:时间:2022年04月08日

索 引 号: S0018-0000-2022-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名  称: 2022年驻马店市城调队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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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概况

 一、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驻马店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驻编【2012】86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是驻马店市统计局所属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和其他有关专项调查等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对城市物价、城镇居民生活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预测。

二、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是财政全供、独立核算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 综合科、城镇住户调查科、流通消费价格统计科、生产投资价格统计科。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收入总计150.2万元,支出总计150.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4万元,下降4.70%。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收入合计1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支出合计1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万元,占92.28%;项目支出11.5万元,占7.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0.2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4万元,下降4.70%。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9万元,占8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万元,占10.92%;卫生健康支出6.8万元,占4.53%;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占4.0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7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支出情况

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0.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购买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42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队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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