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04月12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2-00877 成文日期: 2022年4月7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22〕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

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驻政〔202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7日

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

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兴水发表重要论述,明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接续奋斗绘蓝图,谱写全面建设现代化驻马店绚丽篇章的新发展阶段。在新时期,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构筑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四水同治”,全面推进“五水综改”,实现系统治理和体制机制创新深入结合,加快补齐防洪减灾短板,优化水资源保障格局,提升水生态文明内涵,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智慧水管理的要求,为驻马店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安全、水保障、水支撑。

根据《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制定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我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水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系统分析水安全及水生态环境面临形势,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完成了《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开展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建设成就

一、水利发展建设成效

“十三五”规划目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针对这一目标,确定水利发展“十三五”总体目标为:继续倡导“生态治水,人水和谐”的理念,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强河湖渠库的水系连通及其附属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中原水网,初步实现节水、用水、护水、管水一体化的水利现代化,支撑和保障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具体目标分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民生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减灾、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法制建设和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水利改革发展等九大目标。

1.防洪减灾目标

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防洪抗旱减灾工程体系,提高防御洪涝旱灾能力,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到2020年,汝河等重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县级以上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洪标准;中型病险水闸消除安全隐患,达到设计的防洪标准;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区域的防御和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启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抗旱能力显著提高。

2.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目标

完善骨干河道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体系,实行分级水价,倡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地区河段水体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92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20m3;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3;水功能区主要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民生水利发展目标

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到2020年底,分期安排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解决我市18.3万移民相对贫困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全市新增及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0万亩,改善排涝面积46万亩。继续实施宿鸭湖、板桥、薄山等3处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面完成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恢复灌区灌溉面积2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7万亩。开展塘坝、尾矿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完成4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完成27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区整治建设任务。

4.水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改善,水资源调配能力增强,逐步形成与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对城乡供水继续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切实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充分利用已有的供水工程提高城市供水保障程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工业用水水价以反补农村生活和生态用水。

启动实施一批调水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村镇水源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启动实施一批重要城市和村镇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加强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

5.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建设目标

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和河流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2.3平方公里,使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得到遏制,主要河流及生态敏感地区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进一步加强坡耕地改造、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和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地下水超采区扩大趋势得到遏制,浅域及湿地面积逐步恢复,水生态得到显著改善。

6.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继续实施地下水补源工程建设,加大水土保持治理投入。对于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首先应明确管理权限,将农村水污染防治纳入水务一体化框架进行研究,开辟若干个农村水污染治理试点,然后逐步推广和普及;稳步推进县乡级水生态文明体系建设,打造水美乡村。

7.水利法制建设目标

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不断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使水利法制化水平有较大提升。到2020年,全面实现涉水事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水事冲突显著减少。

8.水利改革发展目标

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完善的现代水利体系。对已有工作基础、具备职责权限和实践条件的改革事项,到2015年基本完成;对已具备一定条件的改革事项,抓紧开展试点,到2017年完成试点并全面推广;对需要先行探索研究的改革事项,抓紧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搞好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水利改革任务。

9.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目标

加强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基本实现科技兴水。到2020年,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县级抗旱服务队管理、运行、投入机制,实现良性发展,良性循环,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开展数字水利和智慧水利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初步实现水利的现代化。

驻马店市水利发展“十三五”指标

序号

指标

“十三五”期间

完成情况

属性

1

全市用水总量(亿m3

12.92

9.444

约束性

2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63

0.631

约束性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

20

15.3

约束性

4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5

农村居民饮水巩固提升(万人)

128.89

286.6

预期性

6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262.3

460.3

预期性

7

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万亩)

50.7

50.9

预期性

8

恢复灌溉面积(万亩)

20.3

20.5

预期性

9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80

92

预期性

“十三五”规划成就

1.“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驻马店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为12.92亿m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m3;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100%;农村居民饮水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28.89万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2.3km2;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50.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0.3万亩;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0%。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为9.444亿m3,未超过规划目标12.92亿m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3m3(比规划目标减少4.7m3);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100%;农村居民饮水巩固提升受益人口286.6万人(比规划目标增加157.71万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60.3km2(比规划目标增加198km2);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50.9万亩(比规划目标增加0.2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0.5万亩(比规划目标增加0.2万亩);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比规划目标提高12个百分点)。

2.“十三五”水利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全市共完成防洪减灾除涝工程、民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生态水系工程等5大类105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8亿元,相比“十三五”规划投资66.5亿元,超额完成111.5亿元。

(1)防洪除涝减灾工程

1)水库工程

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总投资31.588亿元,累计下达投资19.3亿元,已完成投资16.58亿元,下达投资完成率85.91%;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7.5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19亿元。

板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9972万元,累计下达投资19473万元,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下达投资完成率43.14%;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15400万元。

2)病险水闸工程

遂平县奎旺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累计下达投资914万元,已完成投资914万元,下达投资完成率100%。

3)滞洪区工程

开工建设淮河流域滞洪区工程累计下达投资56753万元,已完成投资43481万元,投资完成率76.61%,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3622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56753万元。

4)河道治理工程

汝河治理工程累计下达投资11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240万元,投资完成率11.27%,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1000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11000万元。

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累计下达投资29593万元,已完成投资18257万元,投资完成率61.69%,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7101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29593万元。

5)抗旱应急工程

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抗旱应急资金投资7507万元,已完成投资7507万元,投资完成率100%;主要用于解决遭受干旱灾害地区兴建抗旱水源、抗旱设施建设以及抗旱设备添置等。

6)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及基层预警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投资1406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已完成投资850.6万元,投资完成率60.50%,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738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1406万元;累计下达投资66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已完成投资47.8万元,投资完成率72.42%,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66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66万元;累计下达投资1839万元用于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已完成投资1443.75万元,投资完成率78.50%,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479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1839万元,更新完善简易雨量报警器、无线预警广播、手持扩音器、铜锣等预警设备,建设图像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站等监测设施。

7)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投资5334万元用于水利工程设施(不含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已完成全部投资,投资完成率100%。

(2)民生水利工程

1)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对宿鸭湖、板桥、薄山等三座大灌区和汝南县野猪岗、泌阳县华山、泌阳县宋家场等三座重点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主要对总干渠、干渠和部分支渠进行了渠道硬化,新建、重建了一批主要渠系建筑物,工程实施完成后,取得良好的节水效果,工程效益明显。

十三五期间,上级安排我市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资金22525万元,其中宿鸭湖灌区7668万元,薄山灌区3593万元,板桥灌区5817万元,宋家场灌区2035万元,汝南县野猪岗灌区1400万元,泌阳县华山灌区1400万元;2020年宿鸭湖灌区量测水监测系统建设192万元,薄山灌区量测水监测系统建设420万元。已完成投资21955万元,投资完成率97.47%,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612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22525万元。

以上项目全部完成后,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5万亩,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加粮食生产能力,提高农业节水能力,增强灌区量水监测系统的业务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等作用,实现对灌区不同行业及各个区域用水精确计量工作,提高量测水数据资源质量及使用率,进而提高水资源利用。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十三五以来,我市紧紧围绕贫困地区饮水安全保障,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规划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农村供水设施条件得到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投资11.06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其中:中央资金1.44亿元,省级2.0亿元,市县整改及自筹资金7.62亿元,已完成投资11.06亿元,投资完成率100%;累计下达投资2743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已完成投资2743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截止目前,全市共计实施各类集中供水工程989处,农村受益总人口309.4万人,其中受益贫困人口32.6万人。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225处,农村集中供水率由“十二五”末的76%提高到92%,5个县实现了集中供水全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通上了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100%达标;水质检测工作开展更加规范有序,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的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建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监管工作得到大力加强;千吨万人规模水厂全部建立了水质化验室,配备了日常水质检测设备,划定了水源地保护范围,并设立了保护标志;工程全部落实了运行管理主体,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已有3个县基本实现了县级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水质检测知识培训、运行管理技能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工程日常运行管护更加规范;设立并公开市、县两级监督电话、监督邮箱,主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及社会监督,及时解决群众供水难题;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及卫生常识宣传,群众明白用水、安全用水、节约用水意识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以打井配套、水毁修复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山区小流域和平原骨干沟河综合治理为重点,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全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十三五”期间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共计下达资金29480万元,已完成投资2948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共计下达资金18366万元,已完成投资18366万元,投资完成率100%。工程建成后,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569万亩,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275万亩,恢复有效灌溉面积2.82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8687万亩;恢复排涝面积0.53万亩,改善排涝面积2.778万亩;新增供水能力1620.53万m3,新增节水能力377.67万m3;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148.5万kg,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882.86万元;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85;项区受益人口12.79万人。

4)南水北调向四县供水工程

十三五期间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40000万元用于南水北调向汝南、平舆、西平、上蔡县供水工程,已完成投资31638.18万元,投资完成率79.10%,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40000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40000万元。

5)水价改革工作

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投资1264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投资完成率100%。水价改革十三五已完成投资3827万元,累计水价综合改革204万亩(包括农业部门实施新增高标准农田项目130万亩)。

6)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预计投入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24678万元,其中移民直补资金55456.8万元,项目资金69221.2万元,共安排实施1023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道路总长1197.857公里,新建桥涵141座、建大棚157座,大塘清淤改造35座、文化广场13处,厂房3处,旅游接待中心2个,敬老院1个,太阳能路灯4219盏,新打机井85眼,水沟11.466公里,移民村环境改造建设3处,移民避险解困项目1个,移民技能培训190人。移民后扶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发放移民直补资金5.33亿元,发放次数达88.9万人次,扶持了一大批辐射面广、带富能力强的致富项目。结合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项目建设,2016年以来共建成美好移民村8个,建成特色产业移民村13个。移民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8670元增长到12179元,已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常态化社会帮扶机制初步建立,“强村富民”工作成效明显,对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构建和谐社会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7)红旗渠杯赛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在中央及省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积极贯彻全国冬春农田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冬春水利基本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紧紧围绕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杯赛”竞赛活动,立足全市实际,抢抓机遇,狠抓投入,大力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掀起了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增强了防汛保安、稳粮增产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118.44万亩,新增旱保田90.5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09.2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8.8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4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

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投资15325万元(中央投资8681万元,省市县投资6644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截止2020年6月已完成投资14680万元,投资完成率95.79%,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4091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15325万元。其中共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4项,工程总投资11140万元,治理坡改梯6.72km2,水保林8.2km2,封禁治理109.33km2,修建谷坊、水窖、蓄水池、塘坝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72座,通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项目县基本形成了立体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截止到2019年底,我市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1.3km2,2016年以来累计治理262.3km2,西部山丘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惠及范围不断扩大,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在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以生态理念统揽项目大局,坚持效益优先,不断完善建管体制。一是把好项目前期工作关。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三是将水土保持项目纳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四是改变治理模式,重点扶持民营水保大户,破解水土保持建设的“资金配套、建设用地、后期管护”三大难题。

2)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创建工程

近年来,我市始终树立精品工程意识,不断创新水土保持治理模式,对山、水、田、林、路等进行同步规划,综合治理,把生态治理的重点向建设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转变,坚持把水土保持与水源保护、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改善、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并大力发展民营水土保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惠民工程、精品工程。截止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科技示范园、教育实践基地、水土保持示范村等生态文明工程共11处。其中,嵖岈山温泉小镇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实践基地”,老乐山小流域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确山常庄村、驿城区魏庄村被省水利厅命名为“省级水土保持示范村”。

3)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方面,按照“五完善”、“五规范”、“五到位”的目标要求,不断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面,加大征收力度,并依规返还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及示范园建设;在信息化监管方面,积极开展遥感监管现场复核,提前完成图斑复核,复核进度居全省第三名,并运用遥感监管成果,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及时查处,水保违法案件查处率居全省第一名;在“放管服”改革方面,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达到最高的四星级办理水平。2016年以来,我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方案253件,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323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660.65万元,为我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4)水资源开发利用

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投资940万元用于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已完成投资802万元,投资完成率85.32%,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340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940万元。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突出“三条红线”管理,完善“四项制度”为重点,明确用水总量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措施,落实严格实行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坚持节水优先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部通过省级验收,是全省唯一县区全覆盖创建成功的省辖市。

1)控制目标全面完成

依据《驻马店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驻政办〔2017〕13号),我市2015年实际用水总量为8.025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0.1m3/万元。2020年用水总量(预计)11.53亿m3,万元GDP用水量(预计)34.6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预计)16.7m3/万元。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期间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2)水资源管理逐步规范

水资源规划体系逐渐形成。“十三五” 期间先后编制完成驻马店市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并指导各县区编制完成县域水资源各专项规划。取水许可逐步正规。“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驻马店市水利局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取水许可审批权限,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相关程序,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明确灌区等农业用水的许可水量,全面推进农业取水许可依法管理,保障农业用水权益和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下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工业园区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水资源管理工作,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全市取水许可证保有量由“十三五”初的不足百本,到2019年底全市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1933个,位居全省第二。水源地保护全面加强。《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为我市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板桥、薄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级保护区实现了封闭式管理,完成了水源地风险源调查,并开展了水源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在一级保护区内清理违章、违规建筑50余间,完成取缔薄山湖游船工作,确保水源地保护不出现一例问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现突破。“十三五”期间,配合省厅完成两批重点取水用户取水远程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共安装149户,远程监控点位278个。初步构建了取用水监管信息化网络平台。

3)节水意识深入人心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理念,以计划用水为抓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典型单位为引领,不断提升用水效率;以科技进步为基础,继续巩固节水成果;全社会节水意识逐步形成。全市计划用水户由“十三五”初的308户,提升到1798户;全市共创建节水型单位701个,节水型企业72个,节水型小区107个,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4)区域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在生态流量调度方面。编制完成《驻马店市重点河段生态流量调查评价及闸坝联合调度方案》,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的生态调水工作任务。在水量分配方面。组织编制完成《薄山水库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印发,为薄山水库往正阳、市区供水提供了技术支撑;编制并印发了《驻马店市洪汝河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为规范流域取用地表水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外调水方面。经向省水利厅多次对接汇报,省厅同意通过水权交易形式解决驻马店市新增4000万m3/年南水北调用水指标,用于西平、上蔡、汝南和平舆四县城区。该工程已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完工。《燕山水库水量分配方案》已经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初步分配我市遂平县1000万m3/年。为解决正阳、平舆两县引水问题,市政府以驻政文〔2020〕76号请示省政府将我市正阳、平舆两县纳入出山店水库供水范围,省水利厅同意新增出山店水库为正阳、平舆两县供水水源,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同省厅的汇报力度,为我市争取更多的供水指标。

(5)生态水系建设

2016年以来,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建设累计投资129.46亿元。实施了生态水系引水(西水东引)、练江河城东段综合治理、驿城大道防洪排涝沟工程、骏马河提水钢坝、薛庄河五里河连通补源、双高楼水库扩容、开源河带状公园拦水坝、六支渠生态修复、开源河防洪调蓄工程等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累计建设水面面积15000多亩,蓄水量2000万m3,生态绿化面积13000多亩。

我市2014年8月被确定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在试点建设期间,坚持生态引领、保护优先,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山水入城、引水入河”,实施“西水东引”,自西向东冲刷城区河道,实现“清水入城”,增强水网动力。着力构建练江河、小清河、五里河、开源河和骏马河水体循环生态水系,完善水网体系。以“碧水工程”为抓手,保护“好水”、改善“差水”,重点实施了城市中心河流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专项整治、雨污分流等工程,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开展湿地保护、重要水系绿化林带建设、河道生态治污等工程,构建驻马店生态安全屏障,有效涵养地下水源。打造出“林水辉映秀山河,河湖畅净醉天中”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山-城-水-田”的水生态建设格局初步显现。2019年12月,驻马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成为我省第一个通过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的省辖市。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成效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水污染防治攻坚与推进“河长制”、“四水同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百城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有机结合,系统谋划实施了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4个标志性战役,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河行动、农村污水整治和农村垃圾整治五大攻坚行动。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效显现。“十三五”期间,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发布实施,开启了民主法治进程的新篇章,环保法规体系开始建立。成立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落实相关要求,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的环保责任落实机制。建立了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采用月排名通报、季总结、半年公布、年度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进行预警通报、公开约谈或追究责任。持续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按月核算、通报、扣缴。建立了市级环保督查制度,实现了市级督查全覆盖。

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省考断面完成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8.6%,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4.3%,洪河、汝河、黑河、泌阳河等主要河流水质不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建成区6处黑臭水体完成整治。

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市政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共计实施23个重点工程,为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基础。完成了市级、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关闭,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引导新建工业企业入园入区,12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均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4座,市建成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7%和89.5%。开展入河排污口和河道综合整治,建立洪河、汝河、泌阳河等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控机制,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制定实施洪河新蔡李桥和新蔡班台2个断面河流水质提升专项方案,逐步恢复水生态。累计完成了454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4.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水环境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全市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成,印发了《驻马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驻政办〔2019〕89号),每年度开展应急演练,督促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的更新完善、评估和备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完善辖区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风险源管理,印发了《2019年各县(区)涉水风险源企业备案清单》、《驻马店市2020年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自2016年,每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活动,重点对全市各县(区)化工、制药、皮革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产生管理、化工废料安全处置,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收集处置利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建立台账,进行整治;对板桥水库、宋家场水库、薄山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6家化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风险防控设施措施落实、企业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管理、环境应急能力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水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施河长责任制,强化河流水环境质量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执法监管体系,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积极推进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91个行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发证登记率位居全省第六位。泌阳、西平、平舆、上蔡、遂平、确山、正阳等7个县级监测站已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按要求完成了降水、酸雨、河流底泥、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责任目标断面考核等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等涉水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强化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在线系统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期检查,对可能造成河道污染的排污口及时取样化验分析,并对超标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加强汛期水质预警。

驻马店市水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指标属性

1

地表水市政府及以上考核

断面水质

达到考核要求

达到考核要求

约束性

2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98

≥98

约束性

3

河流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

消除

国省控断面全部消除

约束性

4

县级以上城市河流黑臭水体

消除

消除

约束性

5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比例(%)

[18]

18.18

约束性

6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比例(%)

[16]

18.10

约束性

7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市区≥95

各县≥85

市区95.7

各县89.5

约束性

8

再生水利用率(%)

≥30

31.57

预期性

9

省级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

处理率(%)

100

100

约束性

10

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完善率(%)

75

94.7

约束性

备注:河流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指“十三五”考核的9个国省考断面

第二节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时期下,我市紧扣“一带一路”、中部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在驻马店市的发展部署,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下,充分认识形势的变化,以及新形势下对水安全保障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的要求,找准新方向,把握新机遇,发挥新优势,以全面提升我市治水水平及治水效率。

一、水灾害防控能力需要加强,水安全保障水平需要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2021年河南省历经“7.11”、“7.20”、“9.5”、“9.24”等多次强降雨过程,郑州、新乡等地相继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其本质就是一场因极端暴雨导致严重城市内涝、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灾并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从灾害特点分析,“7·20”特大暴雨强度和范围突破历史记录,远超出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是形成灾害的自然原因;从灾害应对处置分析,虽然极端暴雨防御难度大,但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未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历史欠账较多,水灾害防范治理措施不到位,是形成灾害的客观原因;部分区域暴露出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薄弱,干部风险意识不足、防范组织不力、应急处置不当是形成灾害的人为原因。近50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我市高强度降雨事件发生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特大洪水发生次数明显增加,“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教训为我市水灾害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在“十四五”新的发展阶段,我市水安全保障工作必须积极落实《纲要》要求及省委省政府“五水综改”“四水同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水资源刚性约束更加严格,水资源利用更需高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迈向高质量绿色发展新道路,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战略导向下,对资源开发利用、科学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重要的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我市是典型的水资源极度短缺地区,经济社会、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的矛盾突出,要加强水资源管理,需要协同经济社会用水快速增长、水资源高效利用、地下水压采、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发展目标,坚持节水优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碧水保卫战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双碳”目标引领绿色转型,我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需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流域综合管控,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入河排污口治理,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和重污染河流治理,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保护与修复水生态,全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高度,打造“人水和谐、绿色发展先行区”。

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需适应现代化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一系列新部署,为国家治理得到新提升指明方向、路径和目标。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应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框架下,进一步深化治水管水重点领域改革,强化河湖长制,深化价费改革、投融资机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加强涉水事务管理,推进水法治建设,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事务监管,强化水安全风险防控,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水监测网络,加强智慧水网建设,提升网络化和智慧化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水治理能力。

第三节面临挑战

一、水灾害防控短板依然存在

尽管近年来我市水灾害防控能力不断增强,但距离国家标准、流域规划要求的防洪排涝安全标准尚存在不小差距。

防洪除涝标准有待提高。骨干河道防洪标准不高,小洪河、大洪河防洪标准只有10年一遇、除涝仅3年一遇,汝河防洪除涝标准并未全段达到规范要求;中小河流防洪排涝标准低,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除涝不足5年一遇;平原低洼易涝区排水通道不畅,不足5年一遇除涝标准;中心城区和县城防洪除涝标准未达到规范要求。

防洪工程存在薄弱环节。骨干河道多年未进行系统治理,堤岸险工多;部分中小河流未进行系统整治,防洪排涝能力不足;部分闸坝堤库除险加固工作未能按期进行,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低洼易涝区和滞洪区排水通道不畅通;山洪灾害防治有待进一步加强。

流域洪水出路不足。部分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断面过流能力不足,局部河段淤塞严重,排洪能力偏低,洪水宣泄不畅,造成流域中下游多地洪水壅塞,存在漫堤风险。

湖库调蓄能力亟需加强。西部山区水库群调蓄能力依然不足,且部分水库淤积严重,严重影响工程效益发挥;东部平原过境地表水资源丰富,缺乏必要的闸坝等拦蓄设施,地表水开发利用率过低。

蓄滞洪区建设管理滞后。三大蓄滞洪区安全区建设严重滞后,安全设施的管理机构不健全,补偿救助机制不完善,灾后恢复自救能力较差。

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受上级政府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资金投入限制,建设资金主要投向大型骨干水利项目,而水利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少,争取项目较困难,且政府配套资金使用有严格规定,造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工程建设周期延长。

二、水资源供需矛盾仍显突出

受人多水少、时空分布不均等自身禀赋条件的限制,以及投资建设水平滞后的后天条件制约,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仍显突出。

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存在严重的资源型缺水,且水土资源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格局不匹配,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滞后问题突出,局部地区缺乏有效的调蓄工程,工程型缺水问题显现。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极端气候以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等的影响,水质型缺水、结构型缺水和季节型缺水问题也日益突出。城乡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难以保障、河湖生态环境用水不足、农田灌溉用水不够等问题依然严峻,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配置不合理。部分县区过度依赖地下水源供水,开采量与地下水资源分布量不相协调,导致京广线一带的西平、遂平和驻马店城区地下水超采问题日益严峻。2019年,我市非常规水源供水量仅占总供水量的4.3%,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不足,对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区域水环境十分不利。

节水型社会建设尚有一定潜力。农业作为我市第一用水大户,存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不足、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较低、高新节水技术措施推广应用力度不够等系列问题;城镇公共供水工程维护、维修力度不够,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全市城市供水漏失率接近20%,远高于全国10.2%的平均水平;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不高,再生水利用工程少;节水体系不完善,缺乏促进自主节水的激励机制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难以调动用户自主、自愿节水的积极性。

三、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加大。“十四五”时期,我市新增5个国省考断面,考核目标进一步加严,新增宿鸭湖水库库心断面总磷超标、消劣Ⅴ类水质任务艰巨;50%以上的市控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驿城区练江河、西平县红澍河、确山县小沙河等河流污染较重。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明显,2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的10座负荷率高于90%,城区、城郊结合部污水管网未全覆盖,部分区域雨污不分,城镇生活源存在直排现象。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需巩固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仍需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不高,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进展滞后,化肥农药平均施用强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利用方式不够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足,农村黑臭水体有待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凸显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饮用水水源地还存在一些环境风险隐患。

河流生态流量保障不足。全市地表水资源量时空分布不均,河流径流量年际、年内差距较大,最丰水年径流量是最枯水年份的20倍左右,洪河杨庄站、汝河芦庄站、泌阳河泌阳站2019年平均流量为近30年来最小,部分河流如闾河、清水河等局部河道出现断流,臻头河下游生态流量无法得到保障。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待加强。市区河流水系连通性不足,水生态系统退化。农村区域普遍占垦河流岸滩,河滩不同程度存在水土流失现象,洪河、汝河等河湖生态缓冲带遭到侵占和破坏。部分河流片断化、破碎化,原有物种栖息环境遭到部分破坏,以河流维系的沿岸生物群落衰退,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均位于人口稠密区域,人为干扰强度大,鱼类栖息环境受到威胁。宿鸭湖水库总磷超标严重,出现富营养化,水质改善难度加大。水生态基础工作薄弱,现状情况掌握不清,水生态环境治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依然不足。

水环境风险防范任务重。我市涉水风险源企业集中在皮革、造纸、制药、化工等行业,同时还涉及重金属企业、矿山和尾矿库,区域分布特征明显,部分企业沿河分布,对河流水体甚至饮用水水源地构成较大风险隐患。洪河为跨界河流,上下游联防联控不足,易发生跨界水污染事件。重要生态功能水体的水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尚未完全开展,水环境风险源掌握不清,监管薄弱。

水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提高。“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涵盖的领域从水环境拓展到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市承担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部崛起战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任务,近年来,城镇化率和生产总值呈稳定增长势头,人口及经济密度大幅增加,用水总量、废水排放量也随之增加,加之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关注和要求日益提高,全市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现行的水环境管理要求已经不能适应新阶段的发展需求,环境管理政策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水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亟需进一步提高。

四、水网智慧化建设有待提升

驻马店水网信息化系统经过多年发展,依托各类工程的建设,水网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实现水网智慧化及现代化管理还有一定差距。

基础设施建设尚需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监测点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保障民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灌区、环境保护等方面中存在信息采集自动化程度低、信息采集种类覆盖不全、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

数据资源有待加强共享。数据资源缺乏全面梳理,信息资源分类、编码、交换与共享等标准建设落后,数据资源标准不统一,信息交换困难,共享利用与更新维护机制缺失;系统间接口繁杂,信息化建设集约化程度不高,基础设施重复投资,信息割据和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决策支持能力仍需加强。全市水网信息化缺乏顶层设计,缺少智能分析、大数据分析、应急管理决策等智慧应用系统,无法支持我市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调控等方面的决策调度。

运营保障措施尚未健全。水网信息化建设主体较多,建设与运行维护存在脱节,“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依然存在,水网信息化平台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尚未健全。

五、水管理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受思想观念、认识水平的限制及管理体制的束缚,高效的水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水作为重要的公共产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发挥不充分、协同性差。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奖惩导向存在偏差。水权水市场、水价形成机制、水利“放管服”、水利工程管护、水利投融资改革迟缓,制约了水管理体制的全面创新和发展。

水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以水定需未得到全面落实,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刚性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节水制度、政策、工程、技术、监督体系均不完善,全民节水、全社会节水、全过程节水任重道远。应急防汛抗灾基本物资依然欠缺,应急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应急事件响应管理制度的落实。

涉水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在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措施单一、监管技术落后、监管范围不足等导致涉水监管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满足现代水网信息化、高效化的新要求。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立足“十四五”发展新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抓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水同治工作部署和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治水主要矛盾变化,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统筹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综合改革,加快补齐防洪减灾短板,优化水资源保障格局,提升水生态文明内涵,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实现水灾害科学防治、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驻马店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水利、生态环境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普惠民生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根本利益作为水安全保障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水灾害、水资源、水环境及水生态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提升涉水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人民切实获得水利建设与水环境治理的利民成果。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牢固树立“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践行人水和谐,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子。

三、坚持节水优先、精准管控

坚持贯彻“节水优先”思路,增强节水观念,树牢节水意识,强化节水措施,落实节水行动,把节水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强化水资源利用精准管控,节约集约用水“两手抓”,生态生产生活用水“三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加强供需动态调节,优化当地水、过境水、外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

四、坚持整体谋划、系统升级

深入落实“系统治理”的治水思路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立足“一市两域四河四库”,考虑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特征,统筹各县区优势、资源、矛盾、问题,系统持续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确保四水统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动驻马店市水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统筹衔接、社会共治

落实国家、流域和省级规划要求,融合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四水同治、三水统筹、百城提质、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问计于民,听取专家建议、群众心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构建治水大平台,形成社会共治体系。

六、坚持科学防治、建管并举

依托现代化治水技术手段,兼与先进的治水理念、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信息化构筑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管理服务的涉水科学防控体系。坚持建管并举,从法制、体制、机制等不同层面强化协同管水、治水、兴水,着力推进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节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补齐驻马店市防洪除涝短板,完善流域、区域和县区相协调的防洪保障体系;优化常规与非常规、地表与地下水源的综合配置,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提升城乡优质供水能力;系统构建跨流域、跨区域、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生态水网,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初步恢复水生态功能,综合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积极创建齐抓共管的综合水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现代化与智能化发展。确保“水灾害可控、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优美、水生态健康”,全面实现“系统治水、智慧管水、文化兴水”。

一、防洪排涝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至2025年,防洪排涝短板全面补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全面改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小洪河、汝河等骨干河道以及中小河流达到防洪和除涝标准,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大幅增强,1-5级堤防达标率达到80%以上;湖库调蓄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水库库容1.1亿m3,新增防洪库容0.6亿m3;重点低洼易涝区和三大滞洪区防洪除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城市防洪除涝能力显著提升,重大水安全事件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至2025年,常规与非常规、地表与地下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以水定需,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显著增强城乡供水保障率,全面提升城乡优质供水能力。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02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下降2.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下降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6,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新增供水能力2.2亿m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耕地灌溉面积达到960万亩。

三、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至2025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优良水体得到较好保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7%,地表水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100%;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得到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河湖水生态状况得到改善;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达到94.78%。

四、综合水治理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至2025年,建管并举、齐抓共管的综合水治理制度和体系得到健全,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水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和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定流域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依法治水全面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市、县两级涉水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水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提升。

驻马店市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见下表。

驻马店市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表

类别

序号

规划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水安全保障

1

1-5级堤防达标率

%

70

80

预期性

2

新增水库总库容

亿m3

-

1.1

预期性

3

新增防洪库容

亿m3

-

0.6

预期性

4

用水总量

亿m3

9.44

12.02

约束性

5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

-

2.4

约束性

6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

5

约束性

7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5

0.656

预期性

8

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

亿m3

-

2.2

预期性

9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2

95

预期性

10

耕地灌溉面积

万亩

830.2

960

预期性

11

水土保持率

%

94.34

94.78

约束性

12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

90

预期性

水生态环境保护

13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78.6

[85.7]

约束性

14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14.3

基本消除

约束性

15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16

达到生态流量要求的河湖数量

-

2

预期性

17

试点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的水体

-

1

预期性

18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

公里

-

20

预期性

19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

平方公里

-

3.6

预期性

20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市建成区全部消除

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

预期性

21

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

-

2

预期性

22

恢复或重现土著鱼类的水体数量

-

2

预期性

备注:1.规划指标带[]为期末达到数。

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是指全市14个国省考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

3.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是指全市14个国省考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所占的比例。

4.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是指国家和省考核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5.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是指平水年保障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

6.本表中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和具体目标最终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划修改调整。

第四节总体布局

立足驻马店市市情水情,紧密结合河南省“四水同治”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国土空间保护,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等规划要求,坚持以确保“水灾害可控、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优美、水生态健康”、实现“系统治水、智慧管水、文化兴水”为目标,构建“一网双轴三片多点多带”的总体布局。同时,考虑水灾害、水资源、水环境及水生态统筹治理,形成“四核两轴三片多点多带”的水灾害防控格局、“两心两横两纵”的水资源供给保障格局和“一市两域四河四库”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构建区域协调、各方互济、集约节约、功能完善、建管并举、智能高效的现代水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及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为驻马店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水利、生态环境支撑和保障。

第三章水安全保障

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消除防洪安全隐患、补齐工程短板、补强薄弱环节,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针对当前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主要采取河道综合整治、湖库调蓄能力提升、洼地和滞洪区治理、城市防洪排涝建设等工程措施以及非工程措施,建立科学可控型防洪排涝保障体系。

第一节防洪排涝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上控、下排、中调”和蓄泄兼筹的思路,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系统构建以湖库、河道、堤防和蓄滞洪区为主体的防洪排涝保障体系,着力推进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提升湖泊水库调蓄能力、加快低洼易涝区整治、提高滞洪区配套工程除涝能力、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建设“用时供水、平时储水、涝时排水”的现代骨干河网水系,显著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确保洪涝灾害可防可控可治,保障全市防洪安全。

按照流域、区域和城市三个层次,统筹防洪除涝布局。加快淮河流域、长江流域防洪除涝骨干工程体系达标建设,提升洪汝河水系、淮北支流水系、汾泉河水系、唐白河水系及重点易涝区的防洪除涝能力。统筹各区(县)行蓄空间调蓄系统,全面推进区域骨干河道综合治理,扩大洪涝水出路安排,协调各区(县)间洪涝风险,优化防洪排涝格局。加快重点城市防洪除涝工程提标升级建设,畅通城市河湖水系,强化城市排涝与区域防洪关系协调,提升抗洪涝风险能力。以宿鸭湖、薄山、板桥、宋家场水库为核心点,洪河、汝河为关键线,杨庄、老王坡、蛟停湖滞洪区为重点面,新建各类湖库及已有中小型水库为节点,其他河流洼地为纽带,构建“四核两轴三片多点多带”的水网格局。

四核:指现有的宿鸭湖、薄山、板桥、宋家场等四座大型水库。按期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视需要对水库实施清淤扩容工程。

两轴:指洪河、汝河。规划通过实施驻马店市和新蔡县洪汝河治理工程、小洪河达标治理工程、汝河宿鸭湖以上治理工程、正阳县淮河干流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进一步巩固其在防洪排涝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三片:指杨庄、老王坡、蛟停湖等三大滞洪区。完善滞洪区内河道、排涝沟疏浚及配套工程建设,提高除涝能力。

多点:指新建及已建的中小型水库。规划通过新建水库增大防洪灌溉能力以及供水效益,按期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视需要对水库实施清淤扩容工程。

多带:指洪汝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以及汝河支流、洪河支流、淮北支流、蒙河支流、唐白河支流、汾泉河支流等中小型河流。规划通过实施洼地除涝、河道清淤、岸坡整治、堤防加固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其防洪除涝标准。

一、完善骨干河道防灾体系

加快防洪减灾体系的基础建设,采用现代水网理念治理骨干河道,通过河道堤防达标建设以及水闸整治等措施,保证标准内洪水安全通过,提高洪汝河流域的防洪除涝能力,加强洪汝河流域水系连通,形成较完善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保障流域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快河堤达标建设,推进小洪河、汝河、大洪河、洪河分洪道干流堤防达标建设,重点实施驻马店市小洪河薄弱环节治理、汝河宿鸭湖以上段治理、洪汝河治理等工程建设,确保洪汝河流域干流堤防全段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满足国家规范标准、流域规划要求,提升流域防洪减灾能力。

专栏1骨干河道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1.驻马店市小洪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5年一遇除涝标准,对小洪河全段进行达标治理,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清淤开挖、河岸堤防加固、护岸险工处理、新建排涝闸泵、铺设防汛道路等。

2.汝河宿鸭湖以上段治理工程。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5年一遇除涝标准,对汝河诸市至宿鸭湖段河道进行治理,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清淤扩挖、堤防加固、护岸险工处理、建筑物工程改造、铺设防汛道路等。

3.驻马店市洪汝河治理工程。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5年一遇除涝标准,对汝河宿鸭湖以下河段、大洪河、洪河分洪道进行达标治理,主要涉及汝南县、平舆县、新蔡县、正阳县,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清淤扩挖、河岸堤防加固、护岸险工处理、堤防截渗加固、重建排涝闸泵、铺设防汛道路等。

二、提升水库湖泊调蓄能力

加快实施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平舆县、遂平县等区域防洪控制性水库工程。谋划驿城区金顶湖水库、玉皇湖水库,确山县邢河水库,泌阳县柳河水库、石灰窑水库五座中型水库建设;以及开展泌阳县石峡口水库、五峰山水库,平舆县庄堂水库、马港水库、常湖水库,遂平县黑龙潭水库,确山县油坊沟水库七座小型水库建设。削减库区上游超额洪量,提高下游河道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缓解区域水资源供给不足问题。

按期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突出抓好“大坝、溢洪道、放水涵”三大建筑物达标建设,实施开展板桥水库溢洪道建设工程;对宿鸭湖水库以及确山、正阳、泌阳和遂平四县一批中小型淤积较深的水库进行清淤扩容,彻底消除水库安全隐患,确保工程防洪安全。

专栏2湖库调蓄能力提升工程

1.驿城区新建金顶湖水库。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功能为主,兼顾城市供水等功能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设计总库容2201万m³,防洪库容547万m³,调洪库容1001万m³,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年供水量205.4万m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溢洪道、引水涵洞、水库管理所、对外交通道路等。

2.驿城区新建玉皇湖水库。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城乡供水等功能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1860万m3,最大防洪库容720万m3,设计灌溉面积4.8万亩。

3.确山县新建邢河水库。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城镇供水、旅游开发、生态养殖等功能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设计总库容1600万m3,最大防洪库容900万m3,电站装机容量500kw,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泄洪闸、输水洞、泵站、桥梁、险工及岸坡整理、管理设施等。

4.泌阳县新建柳河水库工程。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总库容0.8亿m3,配套调水渠2.5km。

5.泌阳县新建石灰窑水库工程。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总库容0.11亿m³。

6.泌阳县石峡口水库。该水库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总库容约300万m3

7.泌阳县五峰山水库。该水库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枢纽工程,以提高下游河道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缓解区域水资源供给不足问题。

8.平舆县庄堂水库。该水库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总库容约300万m3

9.平舆县马岗水库。该水库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总库容约300万m3

10.平舆县常湖水库。该水库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总库容约300万m3

11.遂平县黑龙潭水库。该水库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洞建设、灌溉配套设施建设。

12.确山县油坊沟水库。该水库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枢纽工程,以提高下游河道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缓解区域水资源供给不足问题。

13.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增加防洪和兴利库容9100万m3,有效恢复水库防洪与灌溉兴利功能;增强水体自净和水资源调节能力,改善水库和下游流域水生态环境,为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区的工农业生产、城市供水和生态保护提供水资源支撑与保障。

14.确山中小型水库清淤扩容项目。对确山县的竹沟水库、龙山口水库、石龙山水库、马楼水库、岗户店水库5个水库开展实施清淤扩容工程。

15.正阳中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对正阳县的大林水库、漫塘水库、兰青水库、李林水库、王大塘水库、永寺桥水库及吕河水库7个水库开展实施清淤扩容工程。

16.遂平中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对遂平县下宋水库开展实施清淤扩容工程。

17.泌阳中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对泌阳县的华山水库、石门水库、三山水库、火石山水库、霍庄水库及小河水库6个水库开展实施清淤扩容工程。

18.板桥水库溢洪道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防洪安全,实施开展板桥水库溢洪道建设工程。

三、加强洼地和滞洪区治理

坚持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扩大自排、相机抢排的原则,畅通排水通道,增加排水出路,全面推进重点低洼易涝区和三大滞洪区建设,构建安全稳固、强排成网、高水快排、引排顺畅的高效排涝网络。

加强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加快实施以小洪河下游洼地、滞洪区洼地为主的洪汝河重点洼地治理项目,涉及平舆、新蔡、正阳、西平县等县42个乡镇27条干支流,总治理面积1681.0km2,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为洪汝河流域粮食生产基地提供水源并保障其生产安全;综合治理新蔡县境内潘港等14条中小河流,实现防洪标准10年一遇、除涝标准5年一遇。

专栏3洼地和滞洪区除涝能力建设

洪汝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治理范围主要是小洪河下游洼地和滞洪区洼地,治理干支流合计27条,总长度317.67km、总面积1680.96km2,其中下游洼地治理小洪河支流25条、洼地面积1440.61km2,老王坡、杨庄和蛟停湖等3个滞洪区洼地治理支流河道4条,洼地面积240.35k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排水河道、拆除阻水桥梁、重建和维修桥梁314座、修建闸站33座等。

四、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实施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按期开展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实行病险水闸动态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各县区内鉴定为三类闸和四类闸的及时开展除险加固工作。整治河道及滞洪区内中病险水闸,重建西平县小洪河桂李节制闸,新建汝南县汝河节制闸,实施开展杨庄泄洪闸除险加固,重建西平县老王坡滞洪区丁桥北闸和丁桥南闸、万泉河排涝闸、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进洪闸,完善管理设施,恢复水闸调节作用,保障水闸安全运行。

专栏4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1.汝南县汝河节制闸新建工程。在汝河上新建中型拦河闸。

2.西平县小洪河桂李节制闸重建工程。该闸在原址拆除重建,2孔7.5m×12m(宽×高),设计泄流量350m³/s。

3.驻马店市杨庄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该闸进行除险加固,4孔闸孔尺寸10m×7m(宽×高),设计泄流量1500m³/s。

4.西平县老王坡滞洪区丁桥北闸(原老闸)重建工程。该闸原址拆除重建,为3孔闸孔尺寸5m×6m(宽×高),设计泄流量240m³/s。

5.西平县老王坡滞洪区丁桥北闸(原老闸)重建工程。该闸原址拆除重建,为3孔闸孔尺寸5m×6m(宽×高),设计泄流量240m³/s。

6.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进洪闸重建工程。该闸在原址拆除重建,为4孔平面定轮变截面双主梁结构钢闸门闸,设计泄洪流量300m3/s。

7.驻马店市万泉河排涝闸拆除重建工程。该闸在原址拆除重建,3孔闸孔尺寸6m×6m(宽×高),设计流量240m³/s。

五、提高中小河流防灾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治理全市流域面积在30km2以上的中小河流,实现治理一条见效一条,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重点解决防洪不达标、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并结合水环境、水生态、景观、交通等要求,分批次分年限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实现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除涝标准5年一遇标准。

专栏5中小河流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1.驿城区黄溪河治理工程。开展驿城区黄溪河治理工程,解决黄溪河现有水问题,提高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2.西平县三里河焦湾至小街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展西平县三里河焦湾至小街段河道治理工程,解决三里河现有水问题,提高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3.西平县洪澍河治理工程。开展西平县洪澍河治理工程,提高洪澍河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4.正阳县田白河治理工程。开展正阳县田白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建设、水环境整治等。

5.泌阳县贾楼河治理工程。开展泌阳县贾楼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险工处理等。

6.泌阳县饶良河石子至丁庄段治理工程。开展泌阳县饶良河石子至丁庄段治理工程,提高饶良河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7.泌阳河肖庄至小王庄段治理工程。开展泌阳河肖庄至小王庄段治理工程,提高泌阳河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8.泌阳县象河霍庄至观音堂段治理工程。开展泌阳县象河霍庄至观音堂段治理工程,提高象河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9.泌阳县马谷田河孙庄至陶店段治理工程。开展泌阳县马谷田河孙庄至陶店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险工治理、河道清淤疏浚等。

10.确山县臻头河S334桥至后李河段治理工程。开展确山县臻头河S334桥至后李河段治理工程,提高臻头河S334桥至后李河段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11.确山县臻头河后李河至S206桥段治理工程。开展确山县臻头河后李河至S206桥段治理工程,提高臻头河后李河至S206桥段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12.上蔡县杨岗河入洪河至柴冀闸段治理工程。开展上蔡县杨岗河入洪河至柴冀闸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增设水利设施、景观绿化等。

13.上蔡县杨岗河柴冀闸至西洪桥段治理工程。开展蔡县杨岗河柴冀闸至西洪桥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增设水利设施、景观绿化等。

14.上蔡县杨岗河西洪桥上游段治理工程。开展上蔡县杨岗河西洪桥上游段治理工程,提高杨岗河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15.上蔡县北汝河系统治理工程。开展上蔡县北汝河系统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增设和改造桥梁、新建涵闸等。

16.平舆县小清河治理工程。实施平舆县小清河治理工程,开展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改善水生态环境。

17.平舆县大黄港治理工程。开展平舆县大黄港治理工程,提高大黄港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18.平舆县南马肠河治理工程。开展平舆县南马肠河治理工程,提高南马肠河水灾害防御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19.练江河下段治理工程。开展练江河下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险工处理、岸坡整治、生态绿化等。

六、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建设

按照确有所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结合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开展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及遂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作,持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优化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专栏6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1.驿城区老河乡山洪沟建设项目。治理老河乡大相树山洪沟5.75km和老关庄山洪沟0.9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河道疏浚、拦水坝、闸涵修建、溢流堰、漫水桥以及岸坡整治、路面硬化等,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2.确山县碾盘沟山洪沟治理项目。该沟渠为臻头河一级支流,控制流域面积39.5km2,沟道总长9.2km,拟对其进行综合治理。

3.确山县肖庄山洪沟治理工程。开展确山县肖庄山洪沟治理工程,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严控山洪灾害损失。

4.泌阳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开展泌阳县山洪沟治理工程,提高山洪灾害防治能力,严控山洪灾害损失。

5.遂平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实施遂平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严控山洪灾害损失。

七、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聚焦“7.20”暴雨洪水暴露的水安全问题,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险工险段险堤的除险加固,中小水利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推进水库、河道等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实施宿鸭湖水库一级护坡修复工程、薄山水库倒虹吸水毁修复工程等,并充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开展九县一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提升防汛抗灾能力。

专栏7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

尽快修复重建水毁工程,重点实施以下工程: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一级护坡修复工程、驻马店市薄山水库倒虹吸水毁修复工程、驻马店市练江河水毁修复工程、驻马店市黄溪河水毁修复工程、驿城区水毁修复工程、确山县水毁修复工程、西平县小洪河水毁修复工程、泌阳县水毁修复工程、上蔡县小洪河、汝河水毁修复工程、正阳县水毁修复工程、平舆县小洪河水毁修复工程、汝南县汝河等水毁修复工程、遂平县汝河水毁修复工程、新蔡县水毁修复工程。

八、加强防汛应急设施建设

面对防洪减灾新形势,以全面提升防汛抗灾能力为目标,积极推进宿鸭湖水库库区应急避洪工程、河南省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驻马店仓库建设、水毁修复应急工程等防汛应急设施建设,增加水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在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时,快速开展防汛应急工作,有效降低风险损失。

专栏8防汛应急设施建设

1.宿鸭湖水库库区应急避洪工程。开展宿鸭湖水库避洪台、应急道路、营地建设、供水供电生活保障、健康防疫设施建设。

2.河南省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驻马店仓库。为有效应对水旱灾害,保障水安全,规划建设物资储备仓库。

3.水毁修复应急工程。为有效推进水毁修复工程,保障水安全,规划建设水毁修复应急工程。

九、开展水利设施维修养护

积极开展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健全落实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制度,按期进行水利设施巡检、养护及维修工作,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功用效用,确保水利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各县区重点实施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工作,以提高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9水利设施维修养护

1.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开展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2.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开展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提高饮水安全保障。

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提高山洪灾害防控能力。

第二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深刻认识“以水定需”治水理念,坚持节水优先,加快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污、城镇节水降损,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提高中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系统构建以开源节流、优化配置为核心的集约节约型水资源供给体系,稳外源、保内源,形成“多源互济、辐射调配”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打造“以水库水、外调水为主水源,河道水、再生水为补充水源,地下水为应急水源”的城镇供水格局,提高供水保障,缓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

一、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坚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节水,把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完善节水激励机制。

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一是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和取水计量体系,严控取用水总量;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机制,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从严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二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取用水量已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强用水效率管理,修订完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税制度;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严禁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三是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体系。健全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围绕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从水旱灾害、水供求态势、河湖生态需水、地下水开采、水功能区水质等方面,科学评估全市及区域水资源安全风险,加强水资源风险防控;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单元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一是农业节水增效。加强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续建配套、修复和现代化改造,进一步完善灌区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同时推进农业用水计量建设,推动农业灌溉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二是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水计量体系及在线监控;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严控高耗水新改扩建项目;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指导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督促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三是城乡节水降损。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漏水检测,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普及节水型器具,深入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创建合同节水管理;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农村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

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一是强化雨洪资源利用。充分开发利用雨洪资源,加快雨水集蓄工程建设,推进雨水资源化利用,强化降雨不均时雨洪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大城市中水回用力度。把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逐年提高利用比例,以县区城市污水处理为重点,大力推进中水厂建设,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领域优先使用中水。

专栏10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

1.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西平县地下水压采工程、中心城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遂平县地下水压采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节水改造工程4个项目。

2.中水回用项目。主要包括驿城区、遂平县、确山县、汝南县、平舆县、新蔡县、正阳县、泌阳县、上蔡县和西平县1区9县的10个中水回用项目。

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强化区域性地表水拦蓄补源。我市东部平原区因不适合兴建较大蓄水工程,地表水可控制利用程度相对较低,因此,规划通过拦截调蓄工程,充分挖掘平原区地表水源潜力,增加当地地表水可供水量。结合我市过境河流中水量较丰富的洪河、汝河、奎旺河、北汝河、马肠河等骨干河流,宿鸭湖和各县区的中小型蓄水水库,以及湖泊沟塘和原河道裁弯取直后形成的故道等本底条件,重点建设一批河道梯级拦蓄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促进地表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专栏11拦蓄补源建设重点任务

1.杨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增加杨庄滞洪区防洪调节库容450万m3,在显著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综合能力的同时,增加了工程水资源调节能力,工程实施后可有效缓解下游西平、上蔡等县城镇和农业灌溉用水不足矛盾,为下游河道提供生态基流保障,进一步改善流域内水生态环境。

2.遂平县河道拦蓄补源工程。建设莲环湖沟钢坝工程、奎旺河橡胶坝工程、月儿湾湖调蓄工程(湖面开挖、沟渠整治、钢坝涵闸建设等)。

3.确山县河道梯级拦蓄工程。在山丘区新建各类拦河闸坝、山塘约50座,拦蓄水约200万m3,增加水资源调节能力,有效缓解确山县的水资源供需矛盾。

4.汝南县河道拦蓄补源工程在汝河、北汝河、马肠河等新建各类拦河闸30座,增加水资源调节能力,有效缓解汝南县的水资源供需矛盾。

5.平舆县河道拦蓄补源工程在汝河、北汝河、南北马肠河、茅河入河等新建各类拦河闸30座,增加水资源调节能力,有效缓解平舆县的水资源供需矛盾。

6.新蔡县班台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新蔡县班台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新增总库容10000万m3,在显著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综合能力的同时,增加了工程水资源调节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容土方开挖、大坝、溢洪道、通航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等。

三、重点引调水工程建设

加快外调水源供给和输水通道建设。加快畅通外部引水工程,重点建设南水北调中线至西平、上蔡、汝南和平舆四县供水的输水通道工程,解决四县缺水问题,同时实施出山店水库、薄山水库、燕山水库以及正阳县引淮入城等调水工程,综合完善各县区城镇供水水源的调配工程,着力保障城镇用水有效供给,提高城镇供水调控能力,保障城镇用水的合理需求;优化当地地表水源供水格局,充分利用宿鸭湖水库、薄山水库以及骨干河道洪汝河、甘江河等进行农业、工业等供水,重点建设宿鸭湖水库向中心城区以及汝南、平舆、上蔡、新蔡等县城供水工程。

专栏12重点引调水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南水北调中线向四县供水工程。工程采用地埋敷设管道方式输水,输水管线起点位于10号管线西平分水口,终点为平舆水厂,主管线长98.9km,全线共布置三条支线,其中西平支线3.9km,上蔡支线3.6km,汝南支线0.6km,共布置穿路建筑物325处,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向西平、上蔡、汝南和平舆四县输送水量4000万m3

2.出山店水库向正阳、平舆和新蔡县供水工程。在满足水库防洪供水等调度前提下,开展出山店水库向正阳、平舆和新蔡县城区管道输水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向三县输水4000万m3,解决三县农业灌溉和群众饮水问题。

3.薄山水库至正阳县城供水工程。新建取水泵站1处、倒虹吸1座,5万吨水厂1座,输水管网36.9㎞,城市供水管网55.523㎞,工程建成后,可实现薄山水库至正阳县城供水,缓解当地缺水问题。

4.南水北调中线二期工程。向西平、上蔡、汝南和平舆四县新增年供水能力4400万m3

5.燕山水库向遂平县供水工程。燕山水库引水工程铺设管线63.8km,新建水厂1座,同时新建泵站及阀门井等附属建筑物,工程建成后,每年可输水1000万m3,有效缓解遂平县居民生活用水和企业生产用水不足产生的矛盾。

6.正阳县淮水入城工程。在淮河新建提灌站,同时建设供水管网,建成农业灌溉与城市、农村供水一体化的综合性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正阳城市工业、生态补水不足及地下水开采问题。

7.平舆县汝河向县城供水工程。从柳港引水到草河和小清河,实现县城区水系连通,沿河低洼地带建提排站,同时改造沿河滨水环境,将汝河优质水源输送至平舆县,以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8.西平县甘江河至小洪河跨流域调水项目。修建甘江河拦河闸和分水闸,治理三里河河道45km,实现甘江河至小洪河调水目的。

9.宿鸭湖水库向中心城区引水工程。在重阳大道和宿鸭湖水库沿湖公路交叉口处建抽水泵站一座,并铺设配套管线,日供水量12万m3,永久占地6亩,临时占地400亩。

10.宿鸭湖水库向汝南、平舆、上蔡、新蔡供水工程。充分利用宿鸭湖水库,向汝南、平舆、上蔡、新蔡四县进行供水,有效缓解当地缺水问题。

11.遂平西部水库引调水工程。新建输水管道及泵站等附属建筑物,工程建成后,可有效缓解遂平县水资源供需矛盾。

12.新蔡县淮水北上引水工程项目。项目拟建设引水管道、闸、站等建筑物配套工程,工程实施后年引水总量可达1000-2000万m3。工程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新蔡县城市工业、生态补水不足及地下水开采问题。

四、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建设

完善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建设。结合南水北调输水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快城镇地表水厂建设步伐,重点实施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和新蔡县的地表水厂建设工程,到2025年,实现全市县级以上城镇地下水供水向当地地表水或外调水水源供水的转换;同时结合地表水水厂建设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管网,完善地表水供水管网体系,提高水厂至用户的供水效率。

建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为提高我市应对特大干旱、连续干旱、特大供水和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城镇供水水源由南水北调中线水、外市水库水源等替换深层承压水后,对现有水资源条件良好的部分深层承压水井进行封存作为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应急备用深层承压水井至水厂的应急输水管线,当遭遇南水北调中线引江水水量不足、干旱造成的用水需求增加、突发性水污染等事件时,适时启动深层承压水,保障城镇特殊时期的供水安全。

专栏13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城市供水配套工程

(1)西平县南水北调水厂建设。新建西平县水厂,工程建成后,可对输送来的南水北调水进行净化处理及供水,保障西平县供水安全。

(2)上蔡县南水北调水厂建设。工程建成后,可对输送来的南水北调水进行净化处理及供水。

(3)汝南县南水北调水厂建设。水厂总建设规模5万m3/d,一期工程3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水厂附属建筑物工程及配套36.9km管网工程,工程建成后,可对输送来的南水北调水进行净化处理及供水。

(4)平舆县南水北调水厂建设。新建输水管网24km,井群联通管道26km,新增供水能力8万m3/d,保障平舆县供水安全。

(5)正阳县净水厂建设。新建正阳县水厂,保障正阳县供水安全。

(6)新蔡县净水厂建设。新建新蔡县水厂,保障新蔡县供水安全。

2.城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1)驿城区口门水库抗旱应急引水配套工程。新建斗渠、农渠、闸门、生产桥、渡槽,渠长约15km,土方开挖10.4万m3、砼0.83万m3、浆砌石0.56万m3,口门水库作为水源,覆盖四个行政村31个自然村。

(2)城市应急及乡镇抗旱应急水源地建设(9县)。包括汝南县、遂平县、正阳县、泌阳县、确山县、上蔡县、西平县、平舆县、新蔡县,主要开展打井以及坑塘建设等,有效保障各县区应急备用水源健全。

五、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加强水系互联互通。围绕我市防洪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供水保障不足以及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应在现有水系格局的基础上规划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完善我市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布局,提高雨洪资源利用率,同时缓解缺水地区供水矛盾,形成互联互通的生态水网,有效提升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实施洪汝河水系连通工程以及上蔡县四河连通工程,减轻防洪压力,同时实施西平县万泉河至北柳堰河分洪连通工程和遂平县汝奎河水系连通工程。

专栏14水系连通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洪汝河连通工程。尽可能利用已有水系实现洪汝河连通,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调蓄作用,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同时储蓄洪水资源,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清淤开挖、新建提水泵站和压力管道、水库清淤扩容等。

2.上蔡县四河连通工程。项目实施后,骨干及主要河道的防洪调度水平和联合调水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3.西平县万泉河至北柳堰河分洪连通工程。修建分洪闸一座,开挖连通水道3.2km,连通西平县万泉河至北柳堰河,以减轻防洪压力。

4.遂平县汝奎河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汝河、奎旺河水系连通工程,主要工程包括新建渠道工程,新建泵站工程等。

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巩固提升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巩固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保护区整治与生态修复、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水源地监控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三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源综合治理。实施好《板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2020-2025年)》和《薄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2020-2025年)》,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推进市第二饮用水水源地薄山水库引水工程建设,加快确山县、西平县、上蔡县等县规划建设备用水源地,推进南水北调向四县供水工程建设,形成“双水源、互备用”供水体系。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稳步推进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推进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到2025年,完成全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依法清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涉水工业企业,对其上游或补给区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替代、集中供水、水厂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动态清零”,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成果。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引导公众监督。健全完善水源环境档案制度,推动构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宋家场水库、三山水库等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源名录,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健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专栏15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板桥、薄山水库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实施后,可确保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供水的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

2.千吨万人集中饮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加快落实“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农村居民能喝上洁净水、放心水、优质水。

第三节乡村振兴水利保障

一、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水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一是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底线。二是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农田灌溉、防洪抗旱、水保生态、重大水利等工程,进一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升水资源保障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改善农村河湖面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三要抓好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农村河湖管护、水资源管理,推广水利人才“订单式”培训、“人才组团”帮扶模式,提升脱贫地区水利发展能力。四是持续推进定点帮扶,以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支持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推进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统筹推进部署我市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以下简称“四化”)工作,并规划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表化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四水同治”战略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当地水、外调水地表水源,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下水转换工作,加快遏制地下水尤其是深层地下水超量开采,开展此项试点工作。根据各地申报和综合评价情况,决定确山县和上蔡县为县级试点。

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四化”为发展重点,创新“合并集中、产权明晰、合理定价、市场运作、政府补贴”长效运行机制,构建城乡供水同质量、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的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新格局,保障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按照重点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思路,充分挖掘现有城镇水厂供水潜力,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采取管网延伸扩大供水区域;对原工程规模小且水源有保障的,尽可能进行改、扩建,采取联网并网,提高供水保证率;对水源有保证,但工程老化或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供水工程,通过改造供水设施,改进水处理工艺,改善供水水质。其它工程采用适宜的水处理技术和消毒措施,遇干旱年份采取应急措施。其中,规模化供水县区为上蔡县、平舆县、汝南县、正阳县、西平县和确山县;水源地表化县区为泌阳县;优先地表水、提高集中供水率县区为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和遂平县;农村水务一体化县区为西平县、遂平县和驿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县区为上蔡县和确山县。

在特殊情况下,实施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措施,包括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利用附近水厂调水、启用农村自备井、实施应急送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供水体系仍然是深层承压水的单水源供水体系,农村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重点是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等应急送水能力的建设。

专栏16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饮用水地表化试点项目

(1)确山县饮用水地表化试点项目。项目已纳入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规划,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发挥示范效应。

(2)上蔡县饮用水地表化试点项目。项目已纳入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规划,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发挥示范效应。

2.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1区9县共规划新建供水厂43处,新建供水站54处,改造供水厂89处,改造供水站99处,供水站合并139处等,以保障各县区的农村供水。

(1)驿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供水工程19处,其中万人工程2处,千人工程17处;规划改造供水工程10处,其中万人工程9处,千人工程1处。

(2)遂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2座地表水处理水厂,新建5座乡镇加压水厂,新建5处规模化万人供水站。

(3)确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改造3座水厂,确山水厂管网延伸1处,新建4处小型供水站,改造小型供水站8处。

(4)汝南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改造原规模化供水工程33处,改造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1处、连网合并千人以上集中式工程31处;改造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10处。

(5)平舆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余庄和大郭庄供水工程,更新43处单村供水工程建设年代较早的PVC管网及10处供水工程的老旧机电设备。

(6)新蔡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计划对50余座供水站进行更新改造、信息化建设等。

(7)正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3座地表水处理水厂,16处乡镇加压水厂。

(8)泌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供水厂3处,新建供水站28处,改造供水厂8处,改造供水站9处。

(9)上蔡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改建、扩建及改造供水厂26处;改造供水站6处;41处供水站合并。

(10)西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和改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33处,其中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1处,万人工程5处,千人工程5处,改造万人工程10处,改造千人工程12处。

三、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加强农业节水增效。进一步完善我市板桥、薄山、宿鸭湖三座大型灌区及一批中小型灌区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农业用水计量建设,推动农业灌溉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加强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续建配套、修复和现代化改造,建设先进的节水灌溉制度与体系,解决灌区普遍存在的实际灌溉面积不足,工程老化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

专栏17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重点任务

1.正阳县提灌站修复工程。对正阳县现有的17座机电灌站进行维修改造,重建渠首,更换机电设备,维修硬化千支斗渠等,工程实施后可解决正阳县25万亩水田灌溉问题。

2.板桥水库北干渠汝河渡槽重建工程。对安全状况等级为四类危桥的汝河渡槽进行重建,项目实施后可恢复板桥水库北干渠的输水和交通枢纽功能。

3.泌阳县华山灌区骨干工程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开展清淤、渠堤加固、渠道防渗、配套渠系建筑物建设等工作,以满足节水灌溉需求。

4.西平县灌区修复项目。对西平县康山、竹园、任三楼、同心寨等12处灌区进行修复,工程实施后可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万亩。

5.遂平县灌区修复项目。对遂平县下宋水库、双沟水库、魏楼水库、八里岗水库4处灌区进行修复,工程实施后可恢复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

6.汝南县野猪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开展清淤、渠堤加固、渠道防渗、配套渠系建筑物建设等工作,以满足节水灌溉需求。

7.泌阳县石门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开展清淤、渠堤加固、渠道防渗、配套渠系建筑物建设等工作,以满足节水灌溉需求。

8.宿鸭湖灌区现代化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解决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不足、降低农业灌溉用水损耗,提高田间灌溉用水系数。

9.板桥灌区现代化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解决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不足、降低农业灌溉用水损耗,提高田间灌溉用水系数。

10.薄山灌区现代化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解决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不足、降低农业灌溉用水损耗,提高田间灌溉用水系数。

第四节地下水综合治理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开展地下水管理,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加强地下水水质保护;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为实现地表地下水资源供需平衡,缩减地下水供水量,在确定地下水取用指标的基础上,通过城镇生活、工业节水控需,再生水利用,引调南水北调水进行补充,压减城镇生活、工业超采的深层地下水;通过休耕轮作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水,喷微滴灌和高标准低压管灌,挖掘本地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雨水等水源潜力,在充分引调长江、淮水、水库水的前提下,压减农业超采地下水。

第四章水生态环境保护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以河湖为统领,聚焦宿鸭湖水库、洪河、汝河等重点河湖,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水环境保护与治理、河湖生态用水恢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风险防范,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服务现代化、美丽驻马店建设。

第一节加强宿鸭湖等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

以河湖为统领,按照“一河一策”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保好水”“治差水”,系统推进宿鸭湖水库等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谋划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按照“一市两域四河四库”的空间布局,统筹干支流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淮河流域重点推进上游水源涵养区建设,改善洪河、汝河、黑河等河流水生态环境,保障清水河和闾河河道生态用水,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提升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长江流域重点加强泌阳河和毗河水环境治理,提升农村污染防治水平。

一、宿鸭湖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推进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和退耕还湿工程

加快推进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恢复提升水体自净功能,改善水库水质和库周生态环境。实施宿鸭湖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修复措施,尽快开展宿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工程,修复湿地面积333.3公顷。

(二)做好入库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改善宿鸭湖水库水质为目标,找准入库支流水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入库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治理,实施驿城区练江河、黄酉河下游,开发区小清河下游,示范区五里河北支流,遂平县谢湖沟、奎旺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切实降低入库河流污染物浓度。

(三)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五污水处理厂、第六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对中心城区地下管网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智慧管网综合监控系统,摸清中心城区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老旧破损等情况,实施管网更新修复,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优先推进宿鸭湖水库周边及主要支流两侧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驿城区、汝南县、遂平县等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五)着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有机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减少化肥农药对土壤和地表水的污染。加快推进驿城区和泌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现有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规范设施运行维护,杜绝违法排污,防止粪便等污染物随雨水进入河道;强化驿城区、汝南县、遂平县等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严格禁养区管理,严格环境执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全面清理河道坡岸积存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

(六)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试点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选择有条件的重点入库支流组织开展生态缓冲带现状摸底调查,明确生态缓冲带划分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在驿城区练江河适宜区域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缓冲带,提升河岸植被覆盖度,进一步拦截面源污染、净化水体、提升水体生态系统完整性。专项整治河流堤身岸坡滩地种植行为。

(七)实施湿地恢复与建设

依托宿鸭湖水库及支流等湿地资源,对功能减弱、生境退化的湿地进行生态恢复和修复,对类型改变、功能丧失的湿地综合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进行重建,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强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以练江河、冷水河等水系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区污水处理厂的下游、主要纳污支流入干流口、入湖(库)口等关键节点设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八)推进宿鸭湖水生生物保护与恢复

加强汝南宿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定期对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探索开展宿鸭湖湿地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方案,开展天然生境恢复。开展宿鸭湖褶纹冠蚌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全面掌握保护区内的水生生物状况,对保护区内的涉水工程进行综合整治,减少人为干扰强度,实施洄游通道保护与修复及增殖放流。严格执行宿鸭湖水库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

二、其他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

洪河:(1)强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新(改、扩)建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和新蔡县有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效能。(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新蔡县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在新蔡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示范,驻马店市开展先行区建设,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管路径。(3)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新蔡县污水处理厂、平舆县第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提升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优化闸坝、水库联合调度,逐步推进洪河生态流量保障,提升生态流量保障程度。(4)加强洪河上蔡至出市界裸露严重河段生态护坡建设和生态缓冲带修复,推进新蔡县、上蔡县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5)加强洪河上游舞阳栗园桥、舞钢石庄桥、西平洪村铺,下游新蔡班台断面的水质监管和河流污染整治力度,健全上下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

汝河:(1)加强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源综合治理,防范水源地水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2)推进汝南县、遂平县、西平县、正阳县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效能。(3)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遂平县、正阳县、泌阳县、确山县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4)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建立上下游流量统筹协调机制,优化水库闸坝联合调度,保障臻头河生态流量。(5)推进汝河遂平段生态缓冲带建设,修复生态缓冲带15km;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态保护;推进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实施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和洪汝河综合治理,正阳县慎水河综合治理等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不断改善河流水质。

黑河:(1)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加强上下游水质监管,防范跨界水环境风险。

清水河、闾河:(1)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河流流量调度,保障清水河、闾河恢复有水。(3)实施清水河、闾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不断增加土著鱼类。

淮河干流(驻马店段):(1)推进淮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建设、生态廊道建设,修复河道水生态环境。(2)推进淮河干流沿岸农田科学种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田退出河滨带工程。

泌阳河:(1)加强宋家场水库、三山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源综合治理,防范水源地水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2)强化泌阳县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泌阳县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3)强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泌阳县鲁庄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4)加强铜山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推进闫庄河、梁河、泌阳河等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

毗河:(1)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推进毗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

第二节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于人民的思想,巩固市建成区、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加强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建立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切实保障城镇生活、工业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防止返黑返臭,努力实现长制久清。

基本消除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制定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编制实施整治方案,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推进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定期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到2025年,县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改厕等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优先整治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将农村黑臭水体基本信息通过县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公告栏等向村民公示,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落实污染治理属地责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持续推进汝南县黑臭水体试点县建设,形成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技术模式。到2025年,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

二、推进美丽河湖创建与保护

推进美丽河湖创建。积极探索美丽河湖创建体系,推进美丽河湖创建行动,积极参加国家和河南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河湖“安全、生态、管护、文化、便民”为关键要素,加强河湖防洪安全建设、保护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增强河湖管护能力、挖掘河湖历史文化、提升河湖景观及亲水便民水平,努力打造一批示范性的美丽河湖。

加强美丽河湖监管。严格水域岸线、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保护范围。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有针对性的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升水生态品质。强化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不断完善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

三、加强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治理与保护

坚持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县为单位,解决我市9县1区内河道、坑塘功能衰减、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统筹清淤、蓄水、绿化、利用四个方面,改善农村坑塘水生态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水系连通、控源截污、水质提升、生态修复、岸坡整治等多项水环境治理措施,优化巩固现有水系格局,恢复河道功能,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以河长制为核心,建立科学系统的河道运维管控体系,加强责任制管理,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及管护标准,建立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坑塘持久发挥效益;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发挥群众在水环境中的主体作用,长效保障生态健康的农村水景。

第三节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

坚持污染减排,按照“四源共治、水陆统筹”的思路,继续巩固提升城镇生活源、工业源污染治水平,着力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交通运输污染管控,强化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

一、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能力

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及规模。加快提升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推行“地埋式”、“公园式”建设模式,打造一批环境友好、土地节约、运行稳定的高标准污水处理厂,探索绿色低碳污水处理新技术、新模式。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排入封闭式水域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强化除磷脱氮工艺。加强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不断提升污水治理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提升城镇污水收集能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优先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建制镇、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管网设施短板,努力实现管网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能。加快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雨污混错接、漏接以及沿河截污管网截流井、合流制排水口的改造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城镇新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实施管网“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通过实施污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等措施,实现城镇污水收集主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管网的联通和污水处理智能化调配,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全面推进县级以上城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推广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利用。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经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

推进初期雨水污染控制。以城市雨洪排口、直接通入河湖的涵闸、泵站等为重要节点,探索建设初期雨水调蓄池,收集初期雨水,经过净化后排放,减少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厂的影响。探索将城镇雨洪排口纳入监测管理等日常监管。

二、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严格落实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进一步科学评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细化功能分区,提出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污染行业发展,提高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制革、原料药制造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品目录;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区域产业发展情况,重点对驿城区的化工、医药、电子信息行业,平舆县的皮革加工、医药行业,汝南县、西平县和上蔡县的化工行业,确山县的机械电子加工,正阳县的医药、精细化工等行业进行排查,淘汰污染重、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方,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做好天方药业、华中正大搬迁结尾工作,稳步推进中集华骏铸造、中石化驻马店油库搬迁工作。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培育壮大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医药、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制革、电镀、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者清洁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企业自觉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强化工业园区污染管控。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新建、扩建开发区、工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强化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化工园区探索开展园区初期雨水污染控制。

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重点围绕火电、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

三、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控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以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中心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等村庄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的衔接,鼓励粪污无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科学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健全设施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支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工作试点,探索成熟配套的运维政策、机制,确保稳定运行。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评估和分类整治提升,逐步提高现有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县域为单位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优化调整养殖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以正阳县、新蔡县、西平县等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全量收集、发酵制肥、液体粪肥机械化还田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构建“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行”的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实施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整治。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全链条污染防治。以县为单位,完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加强遂平县、正阳县、汝南县、驿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推进驻马店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工作,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在新蔡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示范。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合理规划养殖布局,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积极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强配合饲料推广,逐步减少冰鲜鱼直接投喂;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活动。开展水产养殖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养殖企业排污口设置,推动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禁止在宿鸭湖水库及其支流堤防安全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完善宿鸭湖水库禁渔制度。

四、加强交通运输业污染治理

提升交通运输污水治理能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积极实施中水资源化利用,用于道路洒水、绿化、水系景观及农田灌溉等。

加强内河污染控制。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依法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船舶,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动力船、高效节能船。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要求,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到2025年,完成所有排污口排查。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梳理问题类型,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分类提出整治措施,精心组织、精准施治,推动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实施入河排污口“一张图”、“一张表”,建立完善河湖水功能区-排污口-排污单位链条式管理机制。

第四节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以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为目标,科学划定河湖水域管理空间,逐步清退被占用的河湖水域空间;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保障洪河、臻头河等河湖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用水。

一、科学划定河湖水域管理空间

加快河湖水域管理空间划定,确定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权属,明确其所有权和功能定位,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监管,是保护水域岸线生态空间,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一些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清,水土资源产权不明,导致一些开发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随意侵占河道,违法建设、违法耕种、违法设障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河道水生态环境健康。河湖水域管理空间划定可作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作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作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淮河、汝河及其故河道、小洪河、黑河及泌阳河等水系河道水域管理空间划定工作,科学编制河湖岸线开发利用规划,强化规划约束,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审批,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设置行洪障碍,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有利于恢复和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二、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提高生态用水效率。结合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管控,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实施动态管理。加快建立基于河湖生态保护目标要求的河湖生态流量及过程监测体系,逐步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及过程监管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河湖长制统一管理。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有序确定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以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为根本出发点,科学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切实保障洪河、汝河、臻头河等河流生态流量。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洪河、臻头河等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

加强河流生态用水保障。将保障生态流量作为硬约束,突出生态用水重要性,提升生态用水量占比;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河道外用水,强化引水灌溉工程审批和监管,逐步退还被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用水。积极推进清水河、闾河等河流水源保障工作,减少断流时段,缩短断流河长,努力实现恢复“有水”。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方向,推动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优水优用。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库)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合理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调蓄设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设施等布局,确保再生水供需平衡、净化能力与调蓄能力匹配。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建设人工湿地、再生水调蓄和输配设施。

第五节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对水源涵养区实施保护修复,不断提升淮河上游等重点区域的水源涵养能力;推进洪河、汝河、黑河、泌阳河等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调查评估及划定工作,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和修复;推进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河流湿地保护恢复及人工湿地建设;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受损水生态系统恢复,逐步提升河湖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

一、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力度,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源涵养区准入条件,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以泌阳县和确山县水源涵养区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设立永久性标志,禁止采伐天然林,主伐林区的森林采伐实行指标控制。严格控制和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防止矿产资源开发破坏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制定和实施水源涵养功能提升规划,有序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增加森林、草地、湿地面积,发挥高效水源涵养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与水源涵养区主导功能不相符(矛盾)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清理整治。

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开展重要水源涵养区基本状况、生态状况、人类活动本底情况和其他相关基础信息调查,建立重要水源涵养区基础信息台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多渠道增加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

二、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监管

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开展缓冲带现状调查与评估,优先推进洪河、汝河、黑河、泌阳河、宿鸭湖水库、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宋家场水库等重要河流干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

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引导与生态保护无关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逐步退出,积极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生态区域,对敏感水体及富营养化湖库优先实施监管。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探索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加强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等功能;加强湖库消落带治理修复。对洪河、汝河、黑河、泌阳河等河流生态护岸进行加固,对硬质护岸进行柔性改造和生态堤防建设,积极推进遂平县汝河,驿城区练江河,确山县小沙河,平舆县草河,正阳县慎水河中支、慎水河南支、韦甲沟、老护城河,西平县红澍河等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

三、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

加强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开展湿地补水,解决“湿地不湿”问题,恢复退化湿地;加强湿地水质保护和生态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维持湿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协同增强流域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确保湿地面积总量稳定、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实施汝南宿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工程,完成退耕还湿5000亩,加强汝南宿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推进西平县、正阳县、上蔡县、遂平县、平舆县、新蔡县、确山县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对被侵占蚕食的滨河、滨湖(库)湿地制定整治方案。

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结合区域地理特征,根据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支流入干流口水质,因地制宜推进重点河流关键节点人工湿地污水净化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下游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在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大、生态环境较差及水质改善难度大的重要支流河口或水生态敏感区上游等区域设计人工湿地工程,实施一批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建设一批重点河湖(库)入河湖(库)口人工湿地项目。推进薄山水库上游臻头河河道人工湿地、确山县小沙河河道人工湿地、遂平县奎旺河分洪道人工湿地、板桥水库入库河口人工湿地建设,以及平舆县、西平县和新蔡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

四、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和多样性保护

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就地保护,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强汝河、泌阳河、臻头河等河流源头生境保护,加大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根据保护需要,在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划定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将各类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纳入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在科学评估基础上,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等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加强迁地保护,针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开展迁地保护行动。科学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开展重要水体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水生态监测工作,优化监测点位、完善监测因子。试点开展宿鸭湖水库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

加强土著鱼类保护。加强土著鱼类栖息地保护,以自然恢复为主,通过适当、科学的人工干预,不断增加土著鱼类数量。开展宿鸭湖褶纹冠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板桥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汝河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全面掌握保护区内的水生生物状况,对保护区内的涉水工程进行综合整治,减少人为干扰强度,加强保护区管理,实施洄游通道保护与修复及增殖放流。

第六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一、加强重点治理区水源涵养

加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治理,改造浅山丘陵地带坡耕地和“四荒”地,建设沟道拦蓄工程,配套蓄水池等坡面集水工程;在粗骨土和沙化严重地区,发展耐干旱瘠薄的经济林和生态林。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重点开展坡改梯工程并配套建设坡面灌、排系统,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特色林果产业。以水源保护和生态维护为主,保护和恢复板桥、薄山、宿鸭湖等水库上游林草植被,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改善水库周边生态系统,保护水库水质。依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防止石矿、铁矿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实施矿区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工程。推进重点治理区土壤保持、水源涵养,保障水源地生态安全。

二、强化重点预防区生态防护

加强重点预防区生态防护、土壤保持。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有计划的开展封禁治理,推进水土保持林、排水沟、小型蓄水工程等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强河、渠水系、沿湖湿地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及上蔡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实施河道清淤、护坡绿化、小型蓄水工程建设等工程措施,提高流域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量。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第七节有效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

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等风险设施建设;强化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加强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和监管,防范水污染风险;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风险设施建设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化工、制药、造纸、制革、有色金属冶炼、电子电镀等涉危涉重企业为重点,强化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和风险预防设施的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以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化工园区为重点,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础上,加强园区内工业废水的分类分质处理和监控,有效去除特征风险因子;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毒性试点监测工作;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

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善“一库一档”档案和尾矿库台账,实施“一库一策”分类分级整治。尾矿库企业要完善尾水回用系统、尾水处理系统、截排水系统、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质,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对尾矿库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设施的检查,及时开展治理。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

二、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以化工、制药、造纸、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电镀、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开展河湖底泥、滩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调查与评估,到2025年底,建立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加强“一废一品一库”风险调查。

强化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内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污染物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力度,将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风险以及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法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实施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健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围绕监测、断源、控污、治理等各环节,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强化跨界水体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加强洪河跨省界河流,黑河、泌阳河、毗河、清水河、闾河等跨市界河流污染整治力度,水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增加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及时整治有问题的污染源;加快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严格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管控,切实降低进入水环境中的污染物;加密水质监测,及时启动预警,严防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加强洪河上游舞阳栗园桥、舞钢石庄桥和西平洪村铺断面,以及黑河上游漯邓桥断面的水质监管,实施与平顶山市、漯河市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

三、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针对洪河、黑河、泌阳河、毗河、清水河、闾河等跨界河流,明晰河流上下游责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健全完善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及时报请省级管理机构加强同下游省份城市和流域管理机构的联动,定期研判水情,启动应急会商,并按预案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洪河跨省界水污染事件。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应急联动,及时互通水文、水质、提闸等信息,加强监测预警,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合力。

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以涉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或跨省界、省辖市界以及其他重要环境敏感目标河流为重点,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技术储备建设,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完善应急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开展跨省界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应急演练,提高联防联控实战能力;采取卫星遥感、无人船、无人机和机器人等高科技手段和装备,探索河流上下游环境应急“一盘棋”的处置思路,为跨省界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妥善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章生态智慧水网建设

围绕我市城市建设的实践需求,以防洪除涝减灾、水资源供给保障、水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社会化水事服务为主要目标,以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现代技术为支撑,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基础数据库和水利一张图、强化遥感应用,着力支撑强监管,形成水流通达、配置合理、调度有序、运行高效、管理规范、功能兼筹的生态智慧水网体系,为我市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系统支持。按照“一张网、一标准、一中心、一平台、一大脑”,加快建设“感知广泛、处理高效、协同智能、安全可靠”的生态智慧型水网。其中“一张网”为涵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天地一体化的全面感知监测网,“一标准”为一套统一的规范标准体系,“一中心”为全市生态智慧水网大数据中心,“一平台”为生态智慧水网综合管理平台,“一大脑”为覆盖水库安全监测预警、洪水预报预警调度、水资源供给调配保障、水生态环境综合调控、城市智慧防汛排涝的数字模拟、分析计算、决策支持的多功能解析决策脑。

第一节推进信息感知监测网建设

完善水利工程监测网。加强5G技术、北斗系统、新型遥感卫星在水利工程安全监测预警中的应用,补齐和提升大中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监测设施,加强对区域内堤防、重点城市城区防洪堤安全的运行监测,实现自动控制、运行监测和视频监控。

强化水文监测网建设。加强水文站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对流域面积100km2以上建立雨量,河流水文信息监测网络、水量水质自动监测体系。

建立水资源管理全面感知网络。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非汛期生态流量测报能力。对纳入规划目标管理的断面,有生态流量分配方案的河湖断面,水利水电工程有明确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的断面,开展水体生态流量(水位)监测,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强化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的监测,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有关监控平台;推进规模以上取用水户的取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完善取用水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分析能力,板桥水库、宋家场水库、薄山水库、三山水库等水库型水源地开展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开展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加强涉水污染源监测监控网建设。继续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扩大监控覆盖范围,探索开展涉水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进、排水量动态监控。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测,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

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国省考断面及市控断面设置情况,推进新增考核断面水站建设,提升已有断面自动监测能力和水质预警预测能力,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水环境评价与排名技术方法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监测试点研究,开展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和调查研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敏感水体和和跨界河流的水质监测;以化工、皮革企业集聚区域河段为重点,加密监测点位,增设特征监测因子,开展河流、滩涂底泥污染监测。

建设水生态监测网络。依托现有河湖长制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网、水文站网等,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现状监测点位,结合遥感动态监测数据、地面监测数据、移动巡查数据,建设水生态监测网络,探索推进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相关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水体和洪河、汝河、泌阳河、臻头河等重点河流的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同时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水质理化指标和物理生境指标监测;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生物完整性等水生态质量评价,统筹推进重点河流水生态调查监测和亲民指标监测。

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监测网。健全遥感解译、现场复核,无人机现场核查等多方式监测体系,加强对水土流失防治治理工程的进展、效益、风险等监测。

专栏18水利监测站(网、点)建设

1.驻马店市水利工程监测站(网、点)建设项目(9县1区)。在现有的水利工程监测站的基础上,完善驻马店市水利工程监测站点,采集各县区内水库、闸坝、堤防等信息数据,并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施实时视频监控。

2.驻马店市水资源监测站(网、点)建设项目(9县1区)。在现有的水资源监测站的基础上,完善驻马店市水资源监测站点,补足水资源数据采集功能,采集各县区内雨量,河流水文、水质、土壤墒情,地下水情况、区域取用水情况、水源地水质数据及蓝藻水华监测等信息数据,并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施实时视频监控。

3.驻马店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点)建设项目(9县1区)。在现有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的基础上,完善驻马店市水土保持数据采集功能,对全市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进行实施监控。

4.驻马店市水文设施监测站(网、点)建设项目(9县1区)。在现有的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完善驻马店市水文设施监测站点,采集各县区内雨量,河流水文信息数据。

第二节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

在市水利局及市环保局数据基础上,升级改造云基础环境,提高云计算、云存储及安全防护能力,为各级水利及环保业务部门提供数据服务。整合我市现有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质监测、城乡供水、农业灌溉、水土保持等各类水利、环保数据,整合气象、市政、交通等多部门数据资源,以统一规范标准体系为基础,以统一网络信任体系、统一安全管理为技术支持,建立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管理安全的生态智慧水网大数据资源中心。

专栏19大数据中心建设

1.驻马店市水利工程监测信息数据库(9县1区)。在完善驻马店市水利工程监测站(网、点)的基础上,建设水利工程监测信息数据库,实现水利工程数据传输和处理功能,推进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2.驻马店市水资源监测信息数据库(9县1区)。在完善驻马店市水资源监测站(网、点)的基础上,建设水资源监测信息数据库,实现水资源数据传输和处理功能,推进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等智慧平台建设,把采集数据纳入到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水资源管理。

3.驻马店市水土保持监测信息数据库(9县1区)。在完善驻马店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点)的基础上,建设水土保持监测信息数据库,实现驻马店市9县1区内水土保持数据传输和处理功能,加强全市水土流失监测及管理。

第三节推动综合调度业务系统建立

以防洪减灾、城市防汛、水资源供给、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业务需求为重点,在整合优化现有的水利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强化智慧化的支撑体系建设,构建涵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工程、水灾害、水监督、水行政、水公共服务等核心支撑能力的综合调度系统,全面提升水利业务精细管理、预测预报、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持能力。

专栏20调度业务系统建设

1.驻马店市水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在完善水利工程监测站点建设,建立水利工程信息处理系统的基础上,构建驻马店市水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全市大中小型水库的实时监控,预测预报,提供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持,加强水库安全管理。

2.驻马店市水资源供给调配保障系统。在完善水资源监测站点建设,建立水资源信息处理系统的基础上,构建水资源供给调配保障系统,对全市水资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水资源供给调配提供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持。

3.驻马店市洪水预报预警调度系统。结合水利工程数据信息系统及水资源数据信息系统,构建驻马店市洪水预报预警调度系统,实现区域洪水情况的实时监控、预测预报,提供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持。

4.驻马店市城市智慧防汛排涝系统。结合水利工程数据信息系统及水资源数据信息系统,构建驻马店市城市智慧防汛排涝系统,通过对区域雨量、水位、水利工程情况的监测,实现实时监控、预测预报,提供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持。

第六章重点领域改革

第一节强化河湖长制

全面加强河湖长制监管。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湖长职责,制定完善履职规范,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河湖长和河长办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激励措施研究,严格河长湖长履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激励。深入推动落实河湖长制任务,有序开展“一河(湖)一策”编制、修订、实施,打造一批示范河湖。编制驻马店市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善“水利一张图”,持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机制。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网格长”、“河长+互联网”等“河长+”工作机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实行建成区、办事处、村三级河长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构建“河长+部门+管理单位+社会”共管机制,强化督查督办。继续以乡镇为单元,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监管范围,打造全水域河湖长体系。

第二节深化价费改革

推进水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考虑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等因素,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探索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企业污水排放按水量、浓度实施差别化收费等机制,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

深化水价改革。健全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全面客观反映水资源稀缺性和供水成本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分类定价、阶梯水价、定期调整等水价机制。一是分类定价机制。改革水价,体现不同水源的价值,理顺常规水源与非常规水资源的价格关系、外部水源与当地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优质水和劣质水、自备水源及集中供水水源之间的价格关系,确保实现“同区同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为了鼓励再生水利用,应对再生水的利用实行鼓励和优惠政策,采取市场议价的方式,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再生水价,促进再生水的利用。只有再生水价格高于处理成本,并低于地表水、地下水的价格或较大幅度低于自来水价格时,社会公众和用水企业使用再生水才获得一定收益,再生水的价格杠杆作用才会得以发挥。二是水费缴费反馈机制。建立水费缴费反馈机制,实施水费征收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供水部门可以通过水费催缴单、电子邮件账单、微信公众号等介质,让公众和用水户更多地了解水价情况,激发其节水需求。

第三节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逐步建立驻马店市总量控制、统一调度、水权明晰、可持续利用、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水权制度,明晰初始用水权、培育水权转让市场、规范水权转让活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开展骨干河道的水量分配,进一步细化区域用水总量的分解。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加大取水许可证发放率,对已经发证的取水许可进行规范,确认取用水户的水资源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资源使用权逐步进行确权登记。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活、生态等用水类型,完善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制度,保障公益性用水的基本需求。参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权交易情况,积极培育水市场,推动水权交易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地区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加强水市场监管,保障水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对工业、服务业新增取用水户,研究探索通过市场调节有偿取得水资源使用权。

继续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实施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总结已开展的水权交易试点改革的经验,系统梳理前期试点暴露的问题和改革推进障碍,创新改革试点思路,研究提出新的试点方案,合理选择试点地区,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巩固提升工程,建议优先选择具有以下资源禀赋与社会经济特征的区域开展试点:水资源已经被充分开发、可利用水量季节变化和地区间与行业间差异较大、出现水短缺时用水户能通过调整生产比较灵活地改变用水需求、现有用水的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工业与城市及生态用水需求不断上升等。及时总结试点巩固提升经验,逐步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作用,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运营。

第四节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原则,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创新政府投资安排方式,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做大做强水利投资公司,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统筹有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拓宽政府筹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策性银行信贷等途径,有效吸纳金融贷款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和运营管理。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水利资产盘活变现,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民营资本、外资和大中型工商企业等投资水利建设。盘活水利资源和资产。用足用活水利发展金融支持政策,推动水利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多元化。对具有经营收入且经营状况较好的存量水利资产,要在发挥防洪、排涝和调度等社会公益职能的前提下,对,灵活采取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和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发行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回收资金统筹用于建设新的水利工程,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做大做强水利投资公司。加快水利投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委托水利投资公司负责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养护等工作。鼓励水利投资公司以水库、引调水、城市水务等优质水利资产为基础,开展供水、发电、水产、旅游等多元化经营,统筹投资建设水利项目。

第五节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改革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改革。建立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社会化、专业化的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奖惩分明、考核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财政投资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可由农户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利公共服务,逐步交给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推动水利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台帐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落实,加强水利安全监督队伍、执法装备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水利行业安全发展。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标准化制度建设。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创新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模式,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物业化管理,实行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方式,探索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运维养护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区域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协同发展机制,搭建交流协作平台和专家智库,指导推动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扎实开展水利工程监管改革。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现代化管理,制定工程调度方案与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跨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统筹安排,强化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奖惩信息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信息平台前期工作,充分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完善水利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基础信息管理手机APP,加强数据日常更新维护,推进工程运行全过程和多元化管理。

第六节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

完善水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健全“全市-流域-河流-控制单元-控制断面(河段)汇水范围”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将控制断面汇水范围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依托水生态环境空间管理体系,合理设置各级控制断面,逐级明确属地责任主体,强化水生态环境责任传导机制。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核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方要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重点针对宿鸭湖水库库心、洪河新蔡班台等断面汇水范围,明确容量总量控制要求,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断面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落实治污责任,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定期向社会公开。到2025年,地表水市政府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建立水里岸上统筹的污染源管理体系。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实施“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源头解析,追溯并落实治污责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设置总磷、总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

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管控机制。从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按流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查找问题症结,推进重要河湖(库)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过度养殖捕捞、矿山开采、岸线开发等生产、生活活动。

深化三水统筹管理。实施流域水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加强对流域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的监测预警管理,研究建立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

推动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加强河道水质管理,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确保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强化化工类工业聚集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环境监管。

第七节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地方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加强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评价考核与绩效管理,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范围,对各县区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情况、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指导,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治理水环境的积极性。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环境监管、环境信用评价和管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许可等各项政策制度体系。

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强化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开展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活动,制定激励政策,增强企业治污内生动力。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各地依法在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

健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落实诚信建设要求,完善环境治理失信记录,并将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共享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严重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河南”网站公示。将评价结果作为金融管理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纳入绿色发展排行榜、评选绿色引领企业、管控豁免企业的评价指标。在环保信用承诺行政许可、监察执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和环保评先创优等流程中,嵌入环保信用状况审核环节。建立环保信用等级与环境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环境诚信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加强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依法处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导办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做到精准执法、高质高效。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加强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市控重点监管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力度。

完善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区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区县界断面、国家和省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总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湿地、河湖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第七章加强涉水事务管理

第一节水法治建设

完善水利地方法规体系。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我市特有的水情变化,按照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做好地方水法规体系顶层设计。加快补齐行业监管制度短板,推进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河湖长制、农村供水安全等重点领域地方法规建设;积极开展水权制度、地下水管理、农村水电、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前期研究;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切实提高依法治水能力。

推动水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建设。根据管理需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水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研究制定驻马店市水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根据区域污染物排放特征和水生态环境改善需求,探索开展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制订。

第二节水安全事务监管

一、涉水事务监管

加强水利规划监管。加快水利空间规划编制,衔接“多规合一”。对接全国正在依据主体功能区划推进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积极参与“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的制定,明确水利工程与河湖空间布局。推动水利规划与空间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的深度融合,同时加强规划宣贯、实施和考核,进一步发挥规划的约束指导作用。

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流域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管效能提升、河网生态流量协同管控机制。强化水资源监管能力建设,对重点工业取水户、公共供水用水户以及灌区用水实行在线监控。推进水源地标准化管理,开展水源地长效管护评估。探索水资源承载能力发展的长效管控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强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措施,探索节水激励措施。

健全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落实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和管理经费,着力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模式。完成水利工程管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高标准建设水利工程,制定工程运行调度方案与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工程调度运行现代化管理,切实提高工程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跨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统筹安排,强化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信息平台前期工作,充分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完善水利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基础信息管理手机APP,加强数据日常更新维护,进行工程运行全过程和多元化管理。

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监管。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建立水土流失状况定期调查和公告制度,健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严格划定和管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和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建立水土流失防治生态补偿机制和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工程后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各县区水土流失防治规划体系,制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推动水土流失防治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构建综合执法监管格局,夯实监管体制机制保障。推进重点监管领域的配套制度建设,推动依法依规监管;构建综合执法监管格局,探索建立流域、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推进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航运等部门间协同;夯实监管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落实监管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安全保障、设备设施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水库移民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严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程序,规范移民停建通告发布的条件和程序,提高移民实物调查成果质量,充分征求移民群众意愿,探索移民安置方式,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编制高标准移民安置规划。加强移民安置实施监督管理,压实县级政府征地移民工作主体责任,推进移民搬迁安置有序进行,保障移民高质量安置和水利工程顺利建设。加强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推进已完成移民安置的水利工程及时开展移民安置验收,为工程验收创造条件。

深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加强移民后扶力度,结合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项目建设,推进产业转型,扶持一批辐射面广、带富能力强的致富项目,积极推进美好移民村、特色产业移民村建设,加强移民的就业创业能力。构建常态化社会帮扶机制,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

第三节水安全风险防控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我市水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实施开展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水安全风险识别,建立水利工程风险隐患台账。重点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引用水源取水口、农业灌区、水产种质资源区和水产养殖区等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源清单。

完善风险响应机制。结合驻马店实际制定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和具体标准。落实管控责任,各部门根据所属单位、水安全风险情况,采用相适应的风险评价方法,确定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工程、管理、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以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高风险区域、关键环节为重点,推动水安全风险防御应急响应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水安全事件响应速度,有效降低水安全风险及其损失。

强化风险防御能力建设。通过生态智慧水网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水旱灾害、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远程监控、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工作,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得应急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水安全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全方位、分级别的风险预案。分级分类明确洪涝干旱、水污染、大面积停水、溃坝溃堤、滑坡、泥石流、恐怖袭击、战争等各类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准确评估风险,果断处置事态,及时掌控局势。

第四节科技创新

推进水安全保障科技创新。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工程建设、水利生产、智慧水利等多个方面的水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水利工程、水灾害防治与风险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强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科技创新领导,建立健全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将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增强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加快水利科学试验研究与技术推广平台建设,集中打造一批有特色的高效节水示范基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和水美示范乡村,提高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推广应用水平,为水利高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加强水生态环境基础科学研究,系统推进流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重点针对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控制与生态保护、流域水生态功能区划、河湖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评估、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等方向开展科研攻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技术。大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不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支撑作用。

第五节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水利基层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引进及激励政策,建立一批基层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增加创新活力。探索定向委培,定制式培养一批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人才帮扶,强化基层干部人才交流锻炼,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考虑建设现代化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需求和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基层地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完善人才梯队。

第六节水文化传承发展

深入挖掘传统水文化遗产,结合水利文献与研究成果,对驻马店对现有古桥、古坝等水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及保护,建立水文化遗产数据库。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力度,传承众多治水人物留下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将驻马店的治水史与现代发展史紧密联系起来。

按照“两轴、一核、四区”旅游总体发展格局,依托重阳文化、梁祝文化、嫘祖文化、盘古文化、西游文化等极富特色的人文历史背景,在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中融入中原文化元素,建设一批具有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的精品水利工程,充分展示区域人文情怀和文化魅力。

弘扬新时代水文明,开展全社会节水、爱水、护水、亲水教育,把水文化教育融入公民道德修养培育过程中,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先进水文化的引导功能;在水利工作中调整人水关系观念,建立以人水和谐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尊重规律,科学治水,弘扬水利人“忠诚、干净、担当”的可贵品质及“科学、求实、创新”的价值取向,把水利精神贯穿于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第八章规划项目及投资规模估算

第一节投资匡算依据

驻马店市“十四五”期间水利与环保建设投资规划依据近期国民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状况、上级财政资金、融资政策和可能增加的投资渠道、地方投资规模等因素,在各区县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根据工程规模和相应的扩大指标,初步测算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规划投资的总规模。部分项目规划匡算未考虑征地补偿费用,只计算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工程直接费和独立费用,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费用。

第二节投资匡算原则

一、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投资匡算。

二、按照突出重点、按需分配、均衡发展的原则安排投资计划。

三、按照效益显著、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分布实施。

第三节工程投资匡算

按照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全市拟安排建设水安全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共4大类245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605.38亿元,其中“十四五”投资440.0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及省级投资89.90亿元,市县投资94.64亿元,融资255.51亿元)。

水灾害防控工程建设总投资133.29亿元,其中“十四五”投资84.29亿元。主要工程包括骨干河道建设工程、湖库调蓄能力提升工程、洼地和滞洪区治理工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防灾减灾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防汛应急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共计9类73个项目。

水资源供给保障工程建设总投资231.23亿元,其中“十四五”投资135.10亿元。主要工程包括引调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拦蓄补源工程、节水改造工程、中水回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城市供水保障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工程,共计9类69个项目。

水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总投资228.36亿元,其中“十四五”投资208.16亿元。主要工程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共计5类85个项目。

生态智慧水网工程建设总投资12.50亿元,其中“十四五”投资12.50亿元。包括信息感知监测网建设工程共7项,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共6项,综合调度业务系统建设工程共5项,共3类18个项目。

第四节投资能力及资金筹措分析

一、投资合理性分析

十三五投资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完成防洪减灾除涝工程、民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生态水系工程等5大类105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8亿元,相比“十三五”规划投资66.5亿元,超额完成111.5亿元。

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合理性分析:“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新时期,中共中央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应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因此,“十四五”时期加大水利及环保投入势在必行。从规划投资总量分析,“十四五”规划项目总投资为605.38亿元,其中“十四五”时期规划总投资440.05亿元,较“十三五”时期有较大的提升,在“两手发力”的思路指引下,我市有能力完成“十四五”相关规划。从筹资方向分析,投资组成包括国家及省级投资、市县地方投资及融资,其中国家及省级投资占比为20.43%,市县地方投资占比为21.51%,融资占比为58.06%。从投资形式分析水灾害防控工程、水资源供给保障工程投资占“十四五”时期规划总投资的49.86%;水生态保护工程占“十四五”时期规划总投资的47.30%;生态智慧水网建设工程占“十四五”时期规划总投资的2.84%,反应出传统基建与新基建融合的新时期水利规划需求。综合总结各种因素,“十四五”规划投资规模基本合理。

二、筹资方案

水利设施建设对社会经济的保障有着重大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考虑到水利工程及环境保护公益性较强,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时间长,收益回报率低,因此要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及环保建设的优惠政策,用好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及环保建设的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和过桥贷款,并根据工程性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不同筹资模式。

一是公益性工程,工程以社会效益为主,基本没有经济效益,工程投资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一方面掌握上级水利投资重点,积极申报项目,尽最大可能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大涉及市县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从上到下政府水利投入机制。

二是准公益性工程,因工程兼具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稍差,可以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出资建设,政府资金作为引导性投资,随后让出部分项目的收益或者不参与收益分配,同时,通过水价调整、财政补贴等方式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收益。

三是一定经营效益的工程,通过对整个工程分拆,工程经营性较差的部分由政府出资建设,工程经营性较强的部分交由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并对工程后期进行维护。

四是经营性工程,由政府与水利设施的受益群体共同出资组成股份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运营,该方式可以激励用水方对水利设施管理的积极性,促进水利设施的良性运行。

本次“十四五”规划工程包括水灾害防控工程、水资源供给保障工程、水生态保护工程、生态智慧水网建设四项工程,“十四五”时期规划总投资440.05亿元,其中国家及省级投资89.90亿元,占比20.43%;市县地方投资94.64亿元,占比21.51%;融资255.51亿元,占比58.06%。具体各类型工程资金筹措方案见下表。

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程资金筹措表

工程类型

筹资方案

资金来源

投资金额(亿元)

投资占比

水灾害防控工程

国家及省级投资

30.31

35.96%

市县地方投资

49.16

58.32%

融资

4.82

5.72%

水资源供给保障工程

国家及省级投资

34.21

25.32%

市县地方投资

45.49

33.67%

融资

55.41

41.01%

水生态保护工程

国家及省级投资

25.39

12.19%

市县地方投资

0.00

0.00%

融资

182.78

87.81%

生态智慧水网建设

国家及省级投资

0.00

0.00%

市县地方投资

0.00

0.00%

融资

12.50

100.00%

总投资

国家及省级投资

89.90

20.43%

市县地方投资

94.64

21.51%

融资

255.51

58.06%

第九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落实目标责任

实行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水安全保障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各项任务。各级水利及环保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好本区域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探索建立驻马店水安全保障及水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大工作绩效考核和督察力度,全力推进规划实施落地。

第二节推进“五水综改”,科学有序开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治水兴水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四水同治”和全面推进“五水综改”重大决策部署,在转变治水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的基础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两手发力激发治水活力。把握“水源是前提,水权是基础,水利是根本,水工是支柱,水务是主业”的深刻内涵,从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确权和交易、兴修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和队伍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供排一体化五个方面,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水治理体制,培育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形成供用水新格局,以明晰权益构建公平有序的水权交易市场,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水利建设,以现代化管理提高工程效率效益,以市场化手段推进水务产业一体化,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水利建设运行体系。将规划工程实施和“五水综改”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机结合,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科学有序推进实施。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水安全保障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修改。

第三节健全投入机制,优化投资结构

坚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水安全和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涉水基础设施投入责任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优化工程建设投资结构,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健全完善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水治理体制,以政府为主导,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融资机制,保障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节积极组织宣传,创造良好环境

开展水安全保障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发展意识,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人群参与水安全保障建设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建设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社会积极因素,创造方案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在水灾害防控、水资源保障、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全面对接,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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