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04月07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2-00842 成文日期: 2022年3月24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22〕28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

驻政〔202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24日

驻马店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城镇化发展实际,编制《驻马店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城镇化健康科学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当前,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呈现出高速度与高质量并驱发展的显著特征,同时面临巨大的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必须准确把握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和问题,认真研判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特征,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更稳更好发展。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把加快新型城镇化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我市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城镇格局不断优化、综合承载力明显提升、产城融合成效显著、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发展态势良好。

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2016年至2020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从265万人增加到309.4万人,较2016年提高5.6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41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38.07%提高至44.1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9.6%。

城镇发展格局不断优化。至2020年底,全市辖一区九县,共97个镇、57个乡、42个街道,形成了“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新农村”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现代新型城镇化体系,各层级的城镇功能日趋完善。一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中心城市城镇化率达到了73.55%,建城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突破100万人,达到102.35万人。区域性中心城市品质日益提升,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对全市及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县城承载能力不断加强。至2020年,9个县城建成区面积超过2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170万,县城面貌持续改善,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开展“文明美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县城功能不断完善、县城面貌持续改善,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三是中心镇服务功能不断强化。2020年,全市乡镇建成区面积超过200平方公里,集聚人口超过60万人,最大的镇镇区人口超过1万人。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特色小镇加快建设,中心镇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有效提升,连接城市、服务农村的功能不断强化。

城镇综合承载力明显提升。一是交通枢纽地位凸显。“十三五”时期,周驻南、息邢高速等重大交通设施建成使用,许信、上罗高速进展顺利,项目全部建成后,全市高速通车总里程将达到810公里,全面形成“五纵四横”的高速公路网络,实现所有县区至少有两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平舆通用机场等项目加快建设。规划建设普通干线公路578.6公里,至2020年底全部建成,实现县县通一级公路,二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65%。新改建农村公路10324公里,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的交通脱贫工作任务。城乡公交服务持续完善,驻马店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城镇水、气、电、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0年驻马店市城镇供水普及率达94.06%,燃气普及率达98.02%,污水处理率达98.7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中心城区年新增绿化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2020年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34%、45.1%和15.25平方米,城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三是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县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职业教育加快转型,黄淮学院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级众创空间、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扎实推进全国健康城市创建,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市图书馆、博物馆、气象科普馆和30个城市书屋等建成使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表1 驻马店综合承载能力变化情况(2016、2020)

指标

2016年

2020年

城市供水普及率(%)

87.18

94.06

城市燃气普及率(%)

74.41

98.02

人均道路面积(平方米)

23.81

23.39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2.50

98.7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2.52

100.0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1.07

15.2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4

45.1

建成区绿地率(%)

34.46

39.34

产城融合发展成效显著,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859.3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第一方阵,经济总量进入全国省辖市百强。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19.2:38.5:42.3,人均生产总值达40789元,城镇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75%以上。全市12个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140.17平方公里,全部从业人员30.82万人,形成了食品千亿级产业集群和装备制造、轻纺2个500亿级产业集群以及7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了30%、24%。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8万人。市域产城空间得到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级产业园区与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的联系更为密切。重大交通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快速完善、互联共享,产城融合基础进一步夯实。

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着力消除城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农业人口转移的促进机制,积极探索农民相关权益的实现形式,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土地流转逐年加快,至2020年底全市流转土地达329.3万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参军进入城镇和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技能人才落户限制,实现了“零门槛”落户,“十三五”以来年均转移农业人口10万人以上。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成立了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了城市运营投资基金,大力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信贷支持,通过银企对接、PPP合作、争取国家专项基金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城镇管理等诸多领域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完善。

“十三五”以来,我市建立完善新型城镇化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与全国、全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城镇化发展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水平滞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44.14%,分别落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11.29和19.75个百分点,客观地说,驻马店的城镇化水平反映了驻马店作为传统农业城市和新兴工业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由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制度约束仍然存在,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障体系尚不善,加上我市小城镇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相对薄弱,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普遍不足等原因,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高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4.54个百分点,几十万农业转移人口未真正实现市民化。二是城镇化格局不够合理,中心城区能级较低。2020年市辖区常住人口102.53万,常住城镇人口75.42万,仅集聚了全市14.63%的总人口和24.38%的城镇人口,全省省辖市中唯有驻马店市和濮阳市只有一个市辖区,中心城区的能级较低,首位度不高,还没有成为具有强大主导作用的区域经济中心,与我市人口大市的规模很不相称,“小城市带大农村”的特征明显。大部分县城建成区面积低于3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大多在10万-25万人之间,没有一个县城人口达到30万人。建制镇人口大多在3000-8000左右,低于全国、全省小城镇平均8000多人的水平。三是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仍需增强。主要体现在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足,服务水平不高。我市仍有多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大型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数量不足,市域范围内中学数量有待提升,各类体育设施数量较少,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千人床位数水平均低于河南省平均水平,养老设施发展滞后,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与河南省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四是产城融合程度不高。城镇化与产业发展不够协调,中心城市及各县城产业基础薄弱,优化升级缓慢,缺乏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支撑,工业化落后于城镇化。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较低,园区建设以工业、仓储物流等生产功能为主,研发、管理、娱乐、商业服务等配套功能不足,集聚产业吸纳人口能力有限。五是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人口与户籍管理方面,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土地管理方面,城乡建设用地的产权明晰、收益分配、用途管制、市场配置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方面,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建设标准不高,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存在资金缺口。一些地方城镇建设规模扩张过快,占地过多,用地粗放,制约了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展望“十四五”时期及更长时间范围内,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面临良好发展机遇,总体呈现以下趋势特征:

一是更加注重提质增量。我市城市化率在30%—70%期间是加速城镇化的时期。“十四五”期间我市城镇化处于高速度和高质量并进的发展阶段,在继续保持每年1.5个百分点左右增速的同时,城镇化发展质量也将进一步提升,城镇化仍是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十四五”时期,我市要从根本上改变单纯以发展城市转移农民的路径,积极创新农业人口转移的体制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帮扶、公共服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配套政策,加快农村各项改革,提高城市包容性,提升居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同时注重郊区城镇化发展,引导城市郊区人口的就地就近城镇化。

二是更加注重区域协同发展。“十四五”期间,城市发展将更加凸显城市之间集合发展、联动发展效应,都市圈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力,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将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将不断深入,在市场标准体系统一、基础设施一体高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要更加凸显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引领、空间开发管制、公共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更加注重城市生活品质。城市发展将更加注重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公共服务的提升,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十四五”时期要着力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重点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创新融资机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促进城市实力提升。同时,我市县域发展基础坚实、潜力巨大,“十四五”期间将引导县级城市快速发展,增强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

四是更加注重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城镇化将进入城市和乡村互促共荣发展新阶段。要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资源平等交换、城乡基础设施相通和公共服务共享。顺应劳动力向城镇集聚的单一流动向城乡双向流动准转变的新趋势,为农民返乡创业和人才下乡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推动驻马店市建设成为中原城市群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推动驻马店市建设成为中原城市群南部区域中心城市。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中心城市(区)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以优化城乡要素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2%左右,每年新增农村转移人口5万人以上;其中,中心城市常住人口达到150万以上,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城镇化空间格局更加合理。加快推动驻马店市建设成为中原城市群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一中心五组团一带六极”现代城镇体系基本形成。依托京广产业和城镇密集带,促进生产要素向驻马店集聚,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县级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打造县域经济特色强县、示范县;有重点地发展中心镇;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县域城为骨干、重点乡镇为依托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城市建设更加集约高效。由外延式向内涵式发展的城镇集约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高,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到2025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产城融合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业聚集效应显著提升,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发展模式成为城市生活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和绿色建筑广泛应用,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城镇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25年,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海绵技术的应用覆盖率显著提升。城镇交通格局进一步优化,高效通达、联内接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加快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增强环境承载能力。

——城市生活更加和谐宜人。居民收入稳步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供给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

——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突出以人为核心,深化改革各项举措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关键领域的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统筹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70%,与全国、全省的差距大幅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表2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一、城镇化水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4.14

53

二、基本公共服务

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100

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培训覆盖率(%)

 

³99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³99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³99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5】

三、基础设施建设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93.79

³95

城市污水处理率(%)

98.79

³9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4G/5G用户普及率

63(2018)

³85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³100

、资源环境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120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

 

70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9.34

4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6.5

按省下达目标

备注:【】为五年累计数。

三、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核心,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市民化推进机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持续实施“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进城农民全面融入城镇。

(一)加快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渠道,全面设立集体户口,对符合城镇落户条件、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人员,在继续推进租赁房屋入户的同时,实行在城镇社区集体户口落户。全面实行网上申请办理居住证,将住房保障等纳入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组织开展居住证实施情况检查,督促指导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全面落实,确保居住证制度实施的全覆盖。推动城中村、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的农业人口成建制转户。

有序引导农业人口分类转移。市辖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以存量与增量发展为主,在解决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础上,重点吸引高层次的外来人口。县城和重点镇以就地城镇化为重点,着重增量发展,引导外出务工返乡的农业人口、本地务农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农业人口向县城和重点镇落户,以产业园区、城镇工业化为载体,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

(二)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持续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全面推动居住证制度扩面提质,推动居住证制度所有常住人口覆盖,提高居住证含金量,重点搞好教育、住房和医疗,让农业转移人口能够“进得来、稳得住、可持续”。着力构建城乡标准统一、有效衔接、转移方便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

持续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将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畴,建立完善分层次的政策保障、政府支持和市场提供的城镇三级住房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同步推进村改居、农民变市民改造。强化公租房保障,鼓励社区街道、工业园区、企业等建设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租赁的公租房,并在项目审批、用地供应、资金筹措、行政收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将国企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全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计划和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确保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按照家庭住址相对就近原则,在相应城镇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建设用地指标,优化义务教育建设用地布局,扩大城镇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加强教育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建立健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到2025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100%。

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创新探索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的参保方式。扩大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城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覆盖面。鼓励灵活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养老、医疗保险等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城乡衔接办法,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

加快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县区和重点镇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争取省、市优质医疗资源和优秀医护人才向城镇社区卫生机构下沉,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聚集地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三)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县区农业转移人口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多部门互联、各地区共享的市级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联网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实施企业“订单式”培训,逐步消除无技能上岗现象,提高农业人口转移人口创业就业技能。到2025年,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培训覆盖率达到99%以上。

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保障。围绕提升维权意识,多渠道、针对性地开展农业转移人口的普法教育,提高人口的法律素养。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农业转移人口的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和发挥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作用,积极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深化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引导各级政府建立劳动工资预警机制,加强社会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保障劳动安全、规范劳动关系。

创新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民主权利,推进其加入党组织、工会组织和社团组织,有序参与企业和社区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丰富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各类群团组织的沟通联系作用,及时反映农业转移人口的利益诉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城市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建设包容性城市。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素质。多渠道开展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培训,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教育输出机构,开展面向社会的公益性教育培训和科普讲座,加强社会宣传和推广,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城市人文服务,繁荣城市文化事业和传播,塑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城市社会风尚,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公共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各类社会文化场所的开放程度,支持开展多元文化交流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修养。

四、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原城市群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经济带等战略机遇,顺应中心城区和县域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主要空间形式的新趋势,落实主体功能战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坚持核心引领、多极支撑、整体联动,加快构建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强化驻马店市与中原城市群核心层及紧密层的融合发展,提升驻马店中原城市群中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增强县级城市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有重点地发展中心镇,形成以市区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为骨干、重点乡镇为依托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形成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兴动力源,建设成为具有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开放包容的区域中心城市。

(一)优化城镇总体格局

加快推进“一中心五组团一带六极”现代城镇体系。一中心:坚持以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为方向,增强枢纽辐射、创业创新、开放带动、文化引领等功能,集聚高端发展要素,全面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个能力,把中心城区打造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五组团:着力打造中小城镇组团。依托京广城镇产业综合发展轴,实施大县城战略,有重点地发展中小城镇,培育差别定位、功能互补的多个城镇组团,完善以中心城区和县城为骨架、以重点镇为补充的市域城镇群体系,引导城镇化重点区域实现层次化、差异化发展,形成特色突出、职住平衡、运行高效、联系紧密的空间布局。一带六极:以西平、上蔡县、平舆县、新蔡县、正阳县、泌阳县为支撑的沿边经济发展带和沿边经济增长极。

专栏1城镇组团式发展引导

遂平组团: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商务休闲、旅游度假等功能。

确山组团:重点发展生物科技、建材生产、生态居住等功能。

汝南组团: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建材生产、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等功能。

西部山区: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功能。

东部宿鸭湖地区: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功能。

紧抓都市圈引领城镇化发展的趋势,推动中心城市(区)与组团之间的同城化。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与遂平县、确山县、汝南县实现产业、交通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社会管理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促进资源共享,形成组团式、生态型、现代化的城市空间格局,实现以大带小、以小补大、相互促进的城市集群优势。

(二)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

优化中心城区内在结构,壮大中心城区经济实力。根据各区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以产兴城、依城促产、错位发展,驿城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生活性服务业,打造美丽宜居新天中;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点发展高端商务、会展经济、健康养生等现代服务业,形成新的增长极;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5G、农产品加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产城融合样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玻璃、医药化工等先进制造业,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区。加快“六大片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繁荣商业经济,打造老城区传统商贸圈、北部新区新业态商圈、高铁片区高成长性服务业商圈、东区体验消费商圈、文旅休闲商圈“五大商圈”,培育壮大金融、科技服务、总部、楼宇、数字、现代商贸物流等城市经济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着力提高中心城区首位度,打造区域经济增长中心。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外来人口落户。建设完备的教育、文化娱乐、卫生医疗、体育、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和品质,提高城市柔性化治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中心城区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力争到202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50万以上,建成中原城市群中南部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大城市。

优化对外通道建设,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以建设综合交通体系、创建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为目标,积极推进我市航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升级改造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高速公路网为主框架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城市断头路、城市出境路、产业集聚区出口路、旅游道路建设,发挥中心城区对外开放引领和对周边地区产业传递、交通联系、功能分担等重要功能,促进生产要素向周边城镇组团流动,增强中心城区对周边县城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县域发展布局,形成县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坚持开展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创建,打造产业先进、充满活力、城乡繁荣、生态优美、人民富裕的强县。坚持产业为基、集聚发展,发挥各县比较优势,优化县域发展布局,推动遂平县突出转型提质,与中心城区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其它8县突出特色高效,做强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发展能级,争创全省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突出抓好县城建设,实施宜居宜业县城优化工程,统筹新城区开发扩容、老城区有机更新、产业集聚区功能完善,促进餐饮、旅游、教卫、文娱、展会、购物“六大消费”,完善景点、街区、商圈、学校、楼宇、交通、市政“七大载体”,构建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县域发展体系。健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领导、扶持引导、奖惩激励等机制,完善区域协作、资源调配、收益共享等机制,切实抓好粮食提质、产业提级、环境提标、治理提效、文化提振、人才提优、改革提速、收入提升“八项任务”,扎实推进“五大振兴”,支持各县申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到2025年,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确保实现“四高五提五突破”,即县域生产总值、城镇化率、城乡居民收入、二三产业比重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发展集聚度、营商环境便利度、城乡人居环境、县级基本财力、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突破。

积极打造美丽县城,提升县级城市现代化水平。高起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全面编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强化城市设计管控,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围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塑造城市特色,打造美丽县城,2025年前各县县城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和文明城市。统筹推进县城新区开发、老城区提升改造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增强以城带乡能力。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智慧县城建设,提高县城集聚产业、集中人口的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各县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长1.2个百分点左右。到2025年,新蔡、泌阳、平舆县城常住人口超过35万人,上蔡县城常住人口超过30万人,其他县城超过25万人,平舆县城、泌阳县城建成市域副中心城市。

(四)坚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加强重点城镇和特色小镇规划建设。依托各县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民俗、特色物产、奇山秀水等资源,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科学编制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镇规划建设,探索建设乡镇级产业集聚区,实现产业建镇,着力打造以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和主导功能,各县因地制宜发展先进制造类、现代服务类、农业田园类等多类型特色小镇,打造形成一批工业发达型、特定功能型、城乡融合型特色小城镇,选择30个左右的重点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使之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实现农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支持有条件的镇结合自身的自然资源、历史传统、民风民俗、地域文化,引导我市12个特色小城镇建设规范健康发展,培育、创建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

表3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

 

城 镇 名 称

中心镇(32个)

羊册、权寨、朱里、老君庙、东和店、五沟营、水屯、出山、玉山、竹沟、双河、留庄、任店、铜钟、陡沟、汝南埠、罗店镇、杨集、洙湖、春水、棠村、练村、李桥回族镇、西洋店、射桥、金铺、梁祝、板桥镇、沙河店镇、老河、诸市镇、胡庙

特色小城镇(12个)

驿城区关王庙、胡庙乡、蚁峰镇、北泉,遂平县阳丰乡、嵖岈山镇、确山县竹沟镇、任店镇,汝南县老君庙、宿鸭湖、南海禅寺、罗店镇、梁祝镇、泌阳县贾楼乡

加快实施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大交通”格局,做好南驻阜铁路申建,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建成许信高速、安罗高速;加快推进国道107线绕城(嫘祖大道)新建、省道223、224、333、222线等改建、续建工程;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推动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县乡村客运一体化,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南水北调向西平、汝南、平舆、上蔡四县供水工程;实施薄山水库、竹沟水库确山、正阳县城乡供水工程、宋家场、华山水库、泌阳县县城及周边乡镇水源置换工程。建立健全能源和信息保障体系,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电网升级改造,建设城乡现代化配电网络,满足经济发展电力需求。建设天然气配套支线管道及扩展延伸工程,2025年底前实现102个乡镇全部通天然气。加快实施华鼎电器5G塔杆科技园等重点信息项目,实现县城、小城镇5G全覆盖。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持续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条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学习全国试点经验,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类要素向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高新产业集聚倾斜。

五、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

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生产生态生活空间,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大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整合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与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公共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创新城市治理,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

(一)强化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交通枢纽与对外通道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城镇化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以构筑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目标,加快完善集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为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着力形成辐射豫东南、服务中原城市群的对外交通走廊。加快铁路港、公路港、高等级公路网建设,构筑交通物流优势,打造豫南区域性战略枢纽和开放门户。

完善市域交通网络。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构建以驻马店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县城的中心城市交通圈,提升区域性性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实现城市组团与中心城区以一级公路快速连通,构建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区半小时交通圈,推动中心城区与市域其他县城之间的国、省道升级改造。合理布局高速公路出入口,实现高速公路对县城、重点镇等城镇化重点区域全覆盖。

提升乡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农村路网,提升乡村公路建设标准,强化县城、重点镇对周边乡村的服务功能。加快补齐自然村硬化路短板,着力解决剩余不通硬化路的自然村通达问题,基本实现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结合村镇布局,经济、人口分布,城镇化发展需求以及地形条件等,有序推进乡镇、村庄之间的农村联网公路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继续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消除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安全隐患;继续加大危桥改造力度,针对“有路无桥”问题建设必要桥梁;加快完善过村镇路段排水设施。

(二)统筹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市结构优化和功能完善,科学规划城市功能片区,统筹推进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推进水电气暖、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改造提升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增强建设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补好城市路网、水网、管网、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完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突出抓好薄弱环节,推动设施共建共享,提升运营水平,稳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立安全可靠的城镇供水体系,优化配置全市水资源,加强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提升城镇供水能力和供水品质。完善城镇洪涝防治体系,在城镇组团及其他重点镇内全面实施控源截污和排水系统改造工作,加强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构建覆盖全域的天然气供应体系,积极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进城乡电网工程,加快电源建设,保证足够的电源支撑和调峰能力,满足负荷增长的要求。持续完善环卫工程,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通信网络建设与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宽带下乡、光纤到户,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享。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水平,统筹协调城镇地上、地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设施更新维护与智慧化改造。

(三)加快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推动基础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统筹城乡基础教育发展,科学规划布局中心城区和县域基础教育资源,推进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接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200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300所中小学,新建改扩建20所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更具竞争力的高等教育,支持黄淮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启动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本科层次职业院校;以驻马店农业学校为基础,申办设置一所以农产品加工专业为主的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技师学院完成二级学院建设。积极引进1-3所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来驻办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点建设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和4个骨干专业(群),重点建设5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加快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推进市级“四所医院”建设,全面建成县级“三所医院”并实现二级标准全覆盖,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快建设心脏、神经、儿童、妇科、脑病、精神等6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完成市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完成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达到二级水平。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和一体化管理。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加快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推进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成市档案馆新馆、市县数字档案馆和博物院新馆、图书馆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市县“三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形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3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办博物馆、图书馆规范发展。

加快实施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运动,加快建设健身步道、骑行绿道,推行公共体育场所和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建设150个左右社会足球场,建设100个多功能运动场,新建、改扩建5个左右体育公园,统筹推进“两场三馆”建设(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以及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办好市运动会。

加快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以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为重点,健全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健全专项、临时和急难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城乡救助体系统筹,逐步实现常住地救助申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加强互联网慈善监管。加快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市级全覆盖。巩固深化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提高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争取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强化地方主导作用,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整合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完善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居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发挥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全面融合,建设“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和“行业小脑”,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推进城市宽带、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力争到2025年创建成功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智慧城市、健康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全市全面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统筹城市创建,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水平、社会文明程度,争取一批县级城市跻身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

六、加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健全完善城乡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城乡要素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质发展,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发展机制。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打好基础。引导承包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完善承包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受让方的委托流转方式,规范流转行为。发挥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作用,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加强以镇为主的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公开市场。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发挥政府流转补贴的引导调节作用,形成合理定价机制,使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既体现土地承包权人的权益,又保护农业生产经营者利益。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健全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健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健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都市圈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完善“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激励政策。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技术转移服务网络,扩大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

(二)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建立健全城乡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城乡居民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化设施设备标准,加强学校校舍、图书馆、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和学生公共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建设信息化环境,提升普通教室信息化配置,建设多功能数字学习中心,配置信息化移动终端。统一城乡教师基本配置标准,完善教师配置制度,均衡配置优质教师,保证教师工资逐步增长。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推动城乡教师资源均衡发展,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多渠道扩充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发展职业教育。

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加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镇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支持城市医院在乡镇卫生院挂钩设点,县域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镇社区倾斜。开展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通过推进现行县乡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探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县乡医疗卫生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目标。

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网络,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丰富城乡群众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加快城乡文化市场对接,大力发展城乡文化、体育产业。加强农村文化人才培训,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城乡文化发展活力。加快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服务设施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引导城市文化艺术团体到农村拓展服务,加强城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加快现有养老机构达标改造,大力兴办日间照护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设施和延伸服务点,加强农村地区老年活动室建设。以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为抓手,加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综合为老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地区医养结合工作,推广农村地区老年人睦邻点建设,培育农村地区为老服务队伍,加强农村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跨区协作支援机制。

(三)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宜粮则粮,宜经则经,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完善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确保粮食、蔬菜等农产品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加快设施粮田和菜田建设,加强灌溉、大棚、育苗等设施建设,提高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蔬菜品种结构调整和组织方式完善,加大对蔬菜标准园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和集约经营。

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展“农业+”旅游、康养、文化、教育、休闲等多种模式。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组织开展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支持下乡返乡人员入驻企业。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成立全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会,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联合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种养、加工、流通、农技、农机等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队伍,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企业+基地或合作社+农户”农技推广模式。

(四)推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质发展

加快建设四大功能区。坚持以“心灵驿站,田园新城”为发展总目标,以优化城市形态、提升产业业态和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绿色生态宜居区、都市农业示范区、休闲旅游养生区”四大示范功能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提升示范区服务功能,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努力实现示范区与老城区功能互补、产城互动、共同发展。

推进集聚集群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先行区。以一、二、三次产业协同发展、融合发展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础支撑,形成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生态农业互促共进的产业格局。依托产业集聚区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布局一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软件等战略新兴产业。依托商务中心区建设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引导金融、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研发设计、营销推广、会展等商务服务机构集中布局。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依托精细蔬菜、经济林果和特色种养殖等产业基础,积极引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服务城市、农游合一、管理领先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景观型、体验参与型、高科技设施型、休闲观光型、特色精品型等都市生态农业,加快建设规模化、品牌化都市生态农业园区。

七、加快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制度设计,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增强城镇化发展的活力动力。

(一)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壁垒,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全面清理现行成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法规,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福利待遇,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和管理功能。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市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逐步推进户籍与福利脱钩。构建人口动态管理信息体系。

深入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证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市区户籍人口同等的各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障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完善科学有序的常态化农民工转户制度体系。充分尊重转户对象意愿,切实保障转户居民的自主选择权、农村权益的自主处置权。对转户居民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同等享有各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成为城镇新居民。人口向城镇转移,要符合城镇容量规划,充分考虑承载能力,分级承接,就近吸纳,形成中心城、县城和小城镇的梯次合理分布。

探索人口老龄化应对策略。建立城镇“三无”老年人和农村“五保”老年人政府供养、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等制度,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养老护理职业技能认证制度。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养老产业等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融资渠道。

(二)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

按照守住底线、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产权、用途管制、市场配置、收益分配等配套制度,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

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大规模城镇建设扩张,提高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集约利用,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整合工业园区产业链,引入优势产业和相关配套项目,提高工业用地产出率。稳步实施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编制实施地下空间利用规划,鼓励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具体方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据三权分置的原则,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探索农户对承包地经营权进行流转、抵押、租赁等处分权,允许农户以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家庭农场、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营造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建立市域内建设用地指标“地随人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推进农宅、闲置宅基地、空置农村三产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探索建立城市规划边界范围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空置农村三产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纳入城镇建设用地交易有形市场试点,有序引导城市资金参与农村建设。

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的,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多元保障机制,拓宽失地农民安置渠道。

(三)建立多元化城镇融资渠道

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宽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城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促使政府财力与公共服务事权相匹配。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逐步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补贴办法。

建立财政引导的融资机制。研究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小城镇功能提升等。健全PPP项目制度管理,加大力度包装和推介PPP项目,促使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引导企业成为新型小城镇运营商,对小城镇或农村社区统筹规划、整体运营。

拓宽融资方式。发挥我市各类融资平台的作用,推动转型发展,充实资产规模,加强资本运作,鼓励上市融资、企业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平台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采取发行城市建设债券、发行信托计划、引进私募股权基金、融资租赁、保险资金运用、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改革,构建城乡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在县域的布点和信贷投放,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面向“三农”的地方金融组织,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合作。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推动完善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优化新型城镇化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进节水型城镇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城镇土地开发强度,建设集约城镇。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引导城市功能适度混合开发。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推动城镇发展模式加快转变。

(五)创新行政管理模式

改革和完善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形成设置科学、服务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稳慎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行政区划变更事项,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合理优化基层政区体系结构,服务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推进扩权强县和扩权强镇。探索重点镇财政收入分担机制,合理界定县、重点镇两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整合城镇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治安管理等领域执法权限,巩固和完善镇级综合执法新模式。探索赋予小城镇试点镇县级行政审批、监督服务事项管理权限。

八、规划实施

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从加强组织协调、做实政策统筹、开展试点示范、强化重点项目支撑、落实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合理配置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驻马店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功能,统筹制定发展方针、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合理划分部门权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新型城镇化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市、县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的推进机制。

(二)强化政策统筹

落实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强对国家、省、驻马店市各类政策研究,用好用足用活有关政策,调整修订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出台户籍、人口、土地、规划、财政、投融资、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城乡统筹、行政区划调整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践行“多规合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统筹衔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形成规划合力。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进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参与城镇化建设与管理,形成建设合力。积极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镇管理干部,建立一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增强城镇化人才支撑。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定量考核、工作考核、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强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查,建立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地方和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约谈和问责。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顺应城镇化发展态势,加快制定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适时开展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工作,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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