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统计局 来源:时间:2022年01月30日
索 引 号: | S0018-0000-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3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完成了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依法主动公开。2021年,市统计局突出服务导向主动公开统计信息。认真组织撰写了《2021年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22年主要统计指标测算及发展目标建议》《“十三五”经济发展成就及“十四五”谋划》等。每月编印《主要统计指标简明手册》《驻马店统计月报》,共撰写进度信息、分析报告50多篇,更好地发挥统计“数库”“智库”和参谋助手作用。2021年,市统计局共接受部门和公众政务咨询370余件,其中当面咨询接待160多件,信函咨询答复210多件(其中电子邮件120余件);受理网络依申请公开5件,12345市长热线平台依申请公开2件,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二)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定了《市统计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和答复文书参考格式》,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格式更加规范。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在答复意见建议过程中,严把时效关、格式关、质量关,按照程序及时答复,办结及时率达到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综合科、计算中心为信息发布和维护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更加有力。二是健全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方案》《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审核发布制度》,明确了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提高统计影响力,扩大统计宣传覆盖面,“驻马店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用最直接的方法向社会发布解读最新的统计数据、信息和公告,缩短统计部门与社会民众的距离。充分利用微信交互工具完成与用户的互动,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回应用户提出的评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了统计影响力。截止目前,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平均每周更新动态5次,发布信息566篇,粉丝数逐步增长,已近650人。
(五)加强监督保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平时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量化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将该项工作纳入检查督办事项,明确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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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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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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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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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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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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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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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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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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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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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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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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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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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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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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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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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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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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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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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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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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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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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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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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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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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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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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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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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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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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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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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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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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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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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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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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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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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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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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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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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重视度有待提高,工作力度有待强化;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务公开的渠道、方式相对单一。2022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保证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措施,落实效果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在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内部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三个政务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利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