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huoruiqi  来源:时间:2022年01月29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驻马店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1年,驻马店市民宗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更好的方便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驻马店市民宗局未收到市政府转办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严格按照“整理草拟、逐级审核、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的流程依法发布,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驻马店市民宗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拟于近期开通使用,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年初,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人员学习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薄弱环节。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开创部门特色,方便群众办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