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驻马店市重点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推进办法》的解读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9月18日,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驻马店市重点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推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起草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7月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三个一批”推进会,发出项目建设最强动员令,对全省项目建设做出重要部署。7月27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项目座谈会,市委书记再次强调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要求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个一批”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三个一批”推进会精神,确立“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在全市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实现全市“三个一批”项目良性滚动发展,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重点项目办根据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三个一批”活动开展的要求,结合驻马店市实际,参照《驻马店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实施办法》(驻政办〔2018〕26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3条意见》(驻政办〔2019〕34号),拟定了《驻马店市重点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推进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项目储备、项目签约、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推进、服务保障、督导评价、附则,九个章节,共计三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包括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分工。“签约一批”项目由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牵头,各县区负责落实,每季度举行一次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确保储备项目的40%实现签约,充分调动全市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工一批”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各县区负责落实,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确保签约项目的60%实现开工。“投产一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负责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正式投产前的协调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投产后的企业运行监测,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水电气暖的保障供应工作。

第二章,项目储备,共四条。包括突出规划引领、建立产业链长制、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升储备数量和质量。其中,通过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重点储备未来2年拟实施的项目,确保储备项目数量持续保持在开工项目的3倍以上;在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方面,各县区每年要谋划储备1-2个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3-6个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市直有关单位加强对县区项目谋划的指导,统筹谋划本行业的项目储备。

第三章,项目签约,共三条。包括提升招商质量、建立签约项目管理制度、推进项目落地。其中,在项目招商签约方面,由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牵头,各县区负责落实,确保各县区每年招引不少于1个投资5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且纳入省重点项目保障范围。

第四章,项目开工,共三条。包括加快项目开工进度、实行项目分级管理、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在确保“开工一批”项目方面,各县区每季度开工的产业项目个数应不少于5个,其中工业项目个数不少于4个,示范区、开发区不少于3个产业项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结合项目储备情况,“成熟一个、开工一个”提高全市项目开工率。

第五章,项目投产,共五条。包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鼓励企业技改增效、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实行分批验收制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对“投产项目”重点关注,全力加快建设进度,争取项目当季如期投产、及早达效。

第六章,项目推进,共五条。包括实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制度、坚持领导分包制、建立项目调度库、建立问题销号督办机制。

第七章,服务保障,共四条。包括做好审批、环境、土地、资金四个方面的保障。其中,在项目审批方面,应确保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在土地保障方面,确保当年全市产业项目用地占比不低于60%;在资金保障方面,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并及时通报对接成果,确保完成融资项目及时销号、需求融资项目及时补充。

第八章,督导评价,共四条。包括加强督导,建立项目评审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等内容。

第九章,附则,共一条。明确该《办法》施行日期。

三、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重点项目建设“三个一批” 推进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