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政策解读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07月09日

一、起草背景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均要求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2020年12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为进一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全省各地落地应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市人民政府于6月20日前发布本辖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正文由四个部分构成,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实施应用、保障措施等。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内容,包括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第三部分为实施应用,包括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技术保障、加强宣传培训。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管控单元划分

河南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采用由省级牵头、地市配合的工作方式,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包含了市级内容,由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完成。按照省级成果内容,全市10个县区共划分58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二)关于准入清单制定

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关于动态更新调整

由于目前全省及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尚未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还没有确定,下一步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对我市“三线一单”成果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关于成果应用

1. 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协调全市“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三线一单”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2. 全省统一建立“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我市需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信息应用和维护等工作。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