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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疏导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21年06月29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2000 主题分类: 物价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名  称: 关于疏导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文  号: 有 效 性:

 豫南燃气有限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按照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工作会议部署,从4月1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5%。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文件精神,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因此,上浮后我省居民用气门站购气成本从1.87/立方米提高到1.96/立方米,即每立方米提高0.09元,此次所增加的购气成本通过价格联动机制在终端价格中疏导。

经市政府批准,疏导后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如下:

中心城区居民一档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58/立方米上调为2.67/立方米,上调0.09/立方米;居民二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省发改委规定的11.3的差率,由现行的3.35/立方米调整为3.47/立方米,上调0.12/立方米;为保证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用气价格此次不作调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1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