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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21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 S0019-0000-2021-00005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
名 称: | 2021年驻马店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2021年驻马店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审计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审计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驻办文〔2019〕64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驻马店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驻马店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委、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和机构编制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ー)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驻马店市财政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审计局内设1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计划管理督察科、政策跟踪审计科、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一科、行政事业审计二科、农业农村审计科、投资审计一科、投资审计二科、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另设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和机关党委。
驻马店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审计局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3.驻马店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4.驻马店市审计局计算机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收入总计1668.3万元,支出总计1668.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1万元,上升15.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2.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审计局 2021年收入合计16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5.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2.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支出合计16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3万元,占80.1%;项目支出332万元,占1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75.9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8.6万元,上升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0.8万元,占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万元,占13.3%;卫生健康支出70万元,占4.5%;住房保障支出55.2万元,占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4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与上年均无公务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6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审计项目增加,暂按上年预算数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预算趋于稳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13.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2辆、老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1年我局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共92.4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经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