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公积金中心  来源:时间:2021年01月31日

索 引 号: S0043-0000-2021-000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3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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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等规定要求,结合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发布2020年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zhuma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和意见,请联系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科(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邮编:463000,电话:0396-270903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等文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年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14条,通过微博公开信息68条,通过手机APP公开信息313条,通过抖音发布短视频13个,通过门户网站回应群众留言437条。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进一步梳理公积金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积金服务职能,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按照最小颗粒化要求,将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进一步细化,由原来的30项扩展为44项,编制完成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指南并向社会发布。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中心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二是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梳理现行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通过河南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外公开。当年通过河南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上传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打通住房公积金系统与“豫事办”“咱的驻马店”等系统联通,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住房公积金信息和业务办理。目前在“豫事办”完成了15个查询业务上线接口,上线了7项业务办理。在“咱的驻马店”APP上线的服务事项包括业务查询类8个大项近20个子项、便民服务类业务4项和提取类业务1项,住房公积金点击量达到238万次,位居市直单位首位。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供办事便利度。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9项业务实现“一证通办”,6项业务实现全域通办,7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网上办结率达到100%以上。

(三)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妥善应对疫情影响,发布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疫情防控倡议书》,提醒单位和职工正确应对疫情影响,维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向企业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相关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企业复产复工作用。

(四)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先后发布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中心部门决算等信息。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确保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每月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统计表,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基础上,开通了中心抖音公众号,发布抖音短视频13期,通过多种形式发布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住房公积金信息,不断提高政策度。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完成了信息系统三级等保认证,制定出台《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账号、口令管理规定》,强化中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系统安全防护。

(五)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牵头科室协同相关科室和管理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认真纠正不当行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有关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下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新局面,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改善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政策解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众互动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工作开展。一是围绕“房住不炒”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重点政策宣传,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全面性,扩大政策影响,营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完善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听取群众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