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医保局  来源:时间:2021年01月28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21-0000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全方位医保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提升医疗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市医保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3条,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74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条。一是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主动公开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包括参保总人数、完成任务比例、累计征缴、累计滚存结余等信息12条,一月公开一次;公开部门动态、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务预决算、医疗救助等内容73条。二是围绕六稳六保,强化发布解读。疫情期间,围绕“六稳六保”要求,及时转发上级医保政策文件2件,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通过各种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为定点救治医院及时预拨专项医疗保险基金4405万元。联合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减征缓缴医保费政策,为全市2054家企业减征医疗保险费5960万元,其中市直610家企业减征3026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加强政务工作信息报送。政府网站部门动态专栏共采纳我局报送信息4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止目前,市医疗保障局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完善落实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载体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安排,新组建单位均未建立门户网站,市医疗保障局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同时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及时对政务信息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保密与公开属性认定制度》等相关文件。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了责任、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任务、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等,指导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解读深度还存在不足;

3.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医疗救助、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多方面工作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2.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全力推进网上公开,提升政务微信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主动与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

3.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