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驻马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01月01日

《驻马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和《河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842号)。市发改委在起草过程中会同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等3家单位对《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报市司法局审核通过。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规划和审批管理、建设和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5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章总则,共5条。包括文件起草依据、适用政务信息系统范围、建设原则、各部门分工、健全机制等内容。第二章规划和审批管理,共7条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依据计划安排,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申请,并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根据咨询评估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批。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包括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的政务信息化系统项目,原则上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项目实施方案等审批环节。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只审批项目实施方案;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由国家统一部署、中央和地方分级建设的项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批复项目建议书后,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政府购买服务的政务信息化系统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项目需求的合理性、信息资源共享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由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的合理性进行审核。项目单位依据核定内容组织采购所需的服务。第三章建设和资金管理,共15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招标采购涉密信息系统的,还应当执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四章监督管理,共5条。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务信息共享的要求,以及项目建设中招标采购、资金使用、密码应用、网络安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共2条。《管理办法》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相关文件:马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