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驻马店市关于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 的解读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01月01日

 一、 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完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内容,力争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好成绩。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着力营造全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良好营商环境制定此意见。

二、审慎监管意见》的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按照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在征求了相关科室的意见后,起草了《审慎监管意见》。

(二)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2020年12月3日分别发函征求了市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等13个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全部同意《审慎监管意见》的内容。

(三)合法性审查。2020年12月3日我局对《审慎监管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于2020年12月3日提交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审慎监管意见》(送审稿)合法性审核意见,提出了建议,我们根据建议进行了修改。

(四)会商。2020年12月5日,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彦涛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会商,相关部门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三、《审慎监管意见》的主要内容

《审慎监管意见》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正确把握包容审慎监管的基本要求,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建立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四新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者放任自流。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预留一定的观察期,出现问题要及时引导和处置。

第二部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准入环境。一是积极推行“一窗通办”,开辟新经济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建立新经济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和企业登记疑难问题会商机制,为新经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 二是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实现企业信息数据实时自动精准推送,做到登记注册、申办许可、部门监管无缝衔接。三是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加强新经济企业名称字号保护,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第三部分。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体系,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是“量身定制”新经济领域企业监管制度,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建立企业“容错”机制,创新“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不扩大“双随机”抽查范围。二是建立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河南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建立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结果互认的高效运转机制。三是促进新经济企业诚信自律,推动实施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守信主体“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监管服务措施,积极营造新经济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对新经济企业的研究分析,掌握新经济领域企业发展动态,探索新经济领域企业成长发展规律,为后续监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第四部分。推进放心舒心城市建设,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消费环境,一是培育新经济企业品牌,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运用商标品牌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大对新经济企业在创品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及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拓宽新经济广告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广告效应引导生产和消费,支持新经济领域商品(或服务)通过广告提升市场美誉度。三是培育良好的网络消费市场,深化与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协作,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跨区域协作,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探索搭建消费者、经营者、监管部门互动的消费市场服务平台,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第五部分。加快诚实守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信用环境。一是拓展信用信息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红黑榜”。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守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是拓展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四是推进数据合法有序开放。实现信息及信用产品的互惠互补。

第六部分。实行包容管理审慎执法,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公平环境 。一是以新执法理念主动服务新经济发展。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指导转变。 二是积极探索新经济包容性管理,除督办、投诉举报、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外,减少对新经济企业的执法检查。三是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优先采用警告或不予行政处罚等方式处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新经济领域监管执法体系,对出现的新经济多出“指导意见”,慎出“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体系,为新经济企业发展留足成长空间。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