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时间:2020年08月14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0-03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4日 | |
名 称: | 河南省驻马店市ZMDY-2019-10号ZMDY-2020-8号ZMDY-2020-9号ZMDY-2020-10号ZMDY-2020-11号ZMDY-2020-12号ZMDY-2020-13号ZMDY-2020-1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驻自然资土告字〔2020〕Y01号
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拍卖方式出让ZMDY-2019-10号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详见:《网上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限高 (M) |
绿地率(%) |
出 让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价 增幅(万元 /亩)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ZMDY-2019-10号 |
雪松大道与前进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56363.04 |
商服40 |
2.0-3.0 |
≤65 |
60 |
≥8 |
242 |
5 |
4092 |
|
ZMDY-2020-8号 |
雪松大道与前进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
83308.08 |
商住用地 |
商业:40 住宅:70 |
2.0-3.0 |
≤30 |
80 |
≥30 |
210 |
3 |
5249 |
ZMDY-2020-9号 |
东祥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南侧 |
25428.54 |
住宅用地 |
70 |
1.8-2.8 |
≤25 |
80 |
≥35 |
210 |
2 |
1602 |
ZMDY-2020-10号 |
东祥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北侧 |
28501.01 |
住宅用地 |
70 |
1.8-2.8 |
≤25 |
80 |
≥35 |
210 |
2 |
1796 |
ZMDY-2020-11号 |
农业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角 |
50901.72 |
住宅用地 |
70 |
1.8-2.8 |
≤25 |
80 |
≥35 |
210 |
2 |
3207 |
ZMDY-2020-12号 |
农业路和东祥路交叉口东北侧 |
3302.93 |
住宅服务 设施用地 |
70 |
1.0-1.5 |
≤35 |
24 |
≥25 |
210 |
2 |
208 |
ZMDY-2020-13号 |
农业路和东祥路交叉口东北角 |
3441.22 |
商业用地 |
商服40 |
1.2-2.5 |
≤40 |
24 |
≥20 |
242 |
5 |
250 |
ZMDY-2020-14号 |
农业路和东祥路交叉口东北侧 |
10670.24 |
住宅用地 |
70 |
1.8-2.8 |
≤25 |
80 |
≥35 |
210 |
2 |
672 |
备注:ZMDY-2019-10号宗地其他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驻规函[2019]13号、驻自然资函[2020]59号执行。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厕所一所、垃圾转运站一座。 ZMDY-2020-8号宗地其他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驻自然资函[2020]72号执行。 ZMDY-2020-9号宗地其他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驻自然资函[2020]87号执行。 ZMDY-2020-10号宗地其他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驻自然资函[2020]90号执行。 ZMDY-2020-11号宗地其他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驻自然资函[2020]88号执行。 ZMDY-2020-12号、ZMDY-2020-13号、ZMDY-2020-14号宗地其他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驻自然资函[2020]89号执行。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ZMDY-2020-8号、ZMDY-2020-9号、ZMDY-2020-10号、ZMDY-2020-11号、ZMDY-2020-12号、 ZMDY-2020-14号宗地按照《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配套设施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报名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登录方式:输入(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驻马店市)页面,点击土地交易登录窗口,查看出让宗地信息或参与竞买活动。凡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四、申请人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17日前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17时(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17时。
ZMDY-2019-10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8时30分。
ZMDY-2020-13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9时。ZMDY-2020-8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15时。ZMDY-2020-9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 15时 30分。
ZMDY-2020-10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16时 。
ZMDY-2020-11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16时 30分。
ZMDY-2020-12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17时 。
ZMDY-2020-14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17时 30分。
五、本次招拍挂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驻马店市)、《河南日报》、河南日报客户端、大河网、大河网客户端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拍挂出让公告信息、时间、内容等不一致的,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实行供地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土地出让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应当按土地总价款的3%向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提供见索即赔保函,待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视履约情况予以处置。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以上八宗地为驿城区铁东片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土地出让时,为综合平衡宗地所在区域商业开发品质及住宅建设要求和品位,参与土地竞买、开发、建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竞买人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竞买人(或其所属集团控股的公司)须已在国内开发、自持并整体运营1座以上(含1座)商业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不含地下停车场面积,需提供相关产权证明)的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含专业市场、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公寓、酒店、会展演艺),并有5年以上运营经验(需提供竣工验收或二次消防验收证明)。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提供上述竞买条件的相关内容和证明材料,未达到竞买条件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3、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驿城区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宗地的建设、开发、运营。
4、该商业综合体项目区域内须建设1个单体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集中式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地下停车场面积,不得作为专业市场、家居建材市场、公寓、酒店、批发市场、会展演艺使用),竞得人须自持且整体运营,不可分割销售。竞得人须确保对项目建设、开发、运营100%的控制权,不允许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转移控制权(但竞得人自身所在集团全资子公司内部转让除外)。
5、竞得人承诺大型购物中心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满铺开业(100%开业视为满铺开业),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提供人民币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的金融机构保函,该保函作为大型集中购物中心如期满铺开业的履约保证措施。
(三)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需提交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396--2957307
承办方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96—2609220
数字证书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838648654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