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xmx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0年04月30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20-01524 成文日期: 2020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20〕23号 有 效 性:

驻政办〔2020〕23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3日

驻马店市促进全民健身和

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消费优化升级,开创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始终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把增强健康意识和科学健身理念、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卫生健康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将全民健身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体育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总体目标

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城市公共体育设施更加完善;青少年体育竞争力不断提升。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体育产业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22年基本建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体制机制趋于完善,体育供给更加丰富、体育消费日趋活跃、富有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示范市为抓手,推行“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的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健身文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和普及适应职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特点的广场健身操舞、登山、自行车、健身气功、太极拳、游泳、健步走以及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柔力球、毽球等健身活动,举办“三山同登”(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驻马店登山健身大会、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驻马店嵖岈山站比赛等大型群众健身活动,大力推广易筋经十二势导引法,打造驻马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

(二)强力推动青少年体育持续发展。建设国家、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等各类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全市至少建成1所国家级或2所省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加强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积极推动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省级幼儿体育基地建设,创建省级武术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体教结合,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部门共同培养运动员队伍,推动各运动项目植入当地中小学校;强化青少年三级训练网络建设,推动青少年业余训练向县一级下沉,形成项目优势群,在省级以上重大赛事上成绩优异。积极推动足、篮、排三大球发展,普及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武术等运动项目,开展足球、武术进校园活动。学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鼓励幼儿园每年开展亲子运动会。引进市场机制,编制青少年体育赛事目录,探索试行青少年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拓宽体育消费渠道。积极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和体育彩票为重点,体育产业基地为抓手,体育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规模、结构、布局合理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制定本地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建成、命名一批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或项目,培养一批本地体育产业品牌。推动老乐山、嵖岈山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培育本地具有地方特点的体育产业;探索体育场馆运营模式,推动市体育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并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探索试行体育消费示范点。推进体育彩票宣传和销售工作。

(四)落实健康中原、健康驻马店创建工作,找准体育产业和健康城市创建的结合点,推动康体结合、体医结合。选取不同人群进行长期跟踪,形成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机制,科学评估我市广大群众的健康状况,提供疾病早期筛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健身方案,推广健身方法。探索医疗体检新模式,逐步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医疗体检。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运动门诊,开展健康咨询,开具运动处方,推行运动干预慢性病、运动促进健康理念,充分发挥运动健身在慢病防控、康复治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医务人员开展“运动处方”培训,探索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新模式。

(五)破除体育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体育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提供新增体育产品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体育管理和服务,努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模式和体育消费氛围。

四、任务分解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1.推进全市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各协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资源、培训项目等,符合条件的都要通过公开方式交由市场主体承办。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场馆运营权等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市卫健体委和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以下除特别指出的外均需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完善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明确举办赛事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跨部门的体育赛事活动综合服务机制或例会制度。为赛事活动承办方申请许可提供便利。改进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市卫健体委、市公安局负责)

3.推进场馆运营管理改革。鼓励县区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不再单独设立事业单位管理。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主场场馆优先改革。(市卫健体委负责)

4.推动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围绕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地等自然资源,综合考虑生态、防洪、供水安全等因素,分类制定允许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明确申请条件和程序。推动自行车、运动船艇、滑雪板等体育器材装备的公路、水运便利化运输。(市卫健体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负责)

(二)落实产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5.落实已有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电气热的价格。(市税务局、市发改委负责)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体育赛事转播权市场化运营。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市卫健体委、市财政局负责)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拓展体育消费企业信贷业务和金融服务,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市财政局、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负责)

(三)促进体育消费,强化发展动力

8.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市卫健体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完善鼓励消费政策。鼓励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手段促进体育消费,丰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鼓励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市卫健体委、市发改委负责)

10.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积极营造健身氛围,创新健身活动形式,举办好全民健身日、重阳登高、舞动天中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落实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根据不同项目、年龄段特点,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探索实行学生运动技能标准达标评定制度,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市卫健体委、市教育局负责)

(四)加强场地设施建设,拓展体育消费空间

11.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

12.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已交付的体育设施由体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中心、市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资助全民健身工程项目,支持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市发改委、市卫健体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14.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也应保证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本校师生开放;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创造向社会开放的条件;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健体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15.规范体育场馆公共安全服务供给。落实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制定相关安保标准,分级分类明确体育赛事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装备配备要求,推动安保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到2022年,大型体育场馆全部完成安保等级评价。(市公安局、市卫健体委负责)

(五)建设产业发展平台,壮大市场主体

16.建设体育产业发展平台,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研究设立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各类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体育企业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卫健体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7.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组织。(市卫健体委、市民政局负责)

(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体育用品消费

18.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体育服务业质量监测。(市卫健体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9.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单位。推动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鼓励体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建体育用品研发制造中心。(市卫健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负责)

20.推动体育赛事职业化。丰富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体育消费活动品牌,不断释放体育消费活力,鼓励有条件的运动项目举办职业赛事,合理构建职业联赛分级制度。支持成立各类职业联盟。支持校际体育赛事发展,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市卫健体委、市教育局负责)

21.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推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体育消费服务。支持以足球、篮球、自行车、赛艇等运动项目为主体内容的智能体育赛事发展。(市卫健体委负责)

(七)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促进协调发展

22.促进区域特色体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山水资源优势,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积极引导足球、山地户外、水上、汽车摩托车等运动项目产业合理布局。分项目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开发一批以攀岩、登山、皮划艇、山地马拉松、摩托车、汽车越野等为代表的户外运动项目。(市卫健体委、市发改委负责)

(八)实施“体育+”行动,促进融合发展

23.推动体医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将体育产业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卫生城建设标准体系。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加强针对老年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普及健身知识,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市卫健体委、市民政局负责)

24.鼓励体旅融合发展。推动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规范和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将登山、徒步、越野跑等体育运动项目作为发展森林旅游的重要方向。(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卫健体委负责)

25.加快体教融合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鼓励各地将体育基地、运动营地等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完善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支持学校与体育部门建立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以游泳、田径等项目为试点,将教育部门主办的符合要求的赛事纳入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体系。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委负责)

(九)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发展载体

26.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推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综合体项目,稳步推进建设一批规划科学、特色突出、产业集聚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市卫健体委、市发改委负责)

27.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推动形成一批运转良好、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市卫健体委负责)

(十)夯实产业基础,提高服务水平

28.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体育产业相关专业,形成有效支撑体育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教练员水平评价制度。(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委负责)

29.做好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监测,到2022年,基本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市卫健体委、市统计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内容,将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要结合本县区的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的引导促进机制,不断提高本地区的体育消费水平。

(二)加强部门协调

各县区要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园林中心、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税务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银保监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工作沟通平台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政策体系,加大体育场地设施用地及水电气热政策落实力度。打击体育消费的违规行为,加大对体育领域相关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体育消费市场秩序。

(三)加强统计监测

建立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市场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开展对居民体育消费市场的统计监测,整合与共享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掌握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的规模和结构变化,加强对体育消费发展特征和趋势的分析研判,为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督导检查

卫健体委、发改委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及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各县区要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做到思想重视、责任到位、措施有力、确保实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印发

 相关链接:关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