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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投稿: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时间:2019年11月14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2月26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我市环境保护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切实抓出实效,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工作落实,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意识日益增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加快落实,一批影响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检验我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重点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当前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一个个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召开会议学习研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的督察意见,市政府组织专人负责落实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函》(豫环攻坚办函〔2019〕7号)要求,2019年4月24日,制定了《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驻文〔2019〕61号),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严把时间节点,有效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召开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019年4月26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市四大班子成员、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市委书记陈星、市长朱是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督察整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确保了督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为全面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的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如期实现国二标准,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陈星任政委、市长朱是西任指挥长的驻马店市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达标指挥部。二是明确责任。在整改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根据“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思想,要求有关县区、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承担相应的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不厘清楚不放过、案件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回避,不遮掩,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严肃纪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涉及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该追责的坚决追责到位,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对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健全制度,扎实推进

一是例会制度。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月调度制度。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每月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推动整改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建立网格化+中队模式,为强化上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指挥体系,将有执法职能的市直部门下沉基层网格执法,构建网格化+中队的管理模式,集中开展网上巡察,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全天候线上监控,实现线上快速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线下通过网格化快速解决问题的目标。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是高位交办。加大对各县区和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2019年3至4月份,市攻坚办抽调部分优秀监察力量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市各县区采取交叉异地调研的方式,对上级交办的问题进行全面调研督办,对新发现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形成交办清单,由市委书记陈星、市长朱是西逐县区进行交办,不断督促各县区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压实、落实再严格。同时采取召开会议、电话催办、致函督办、现场督办、专案盯办等方式跟踪问效,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督查。为确保上级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10名副处级干部任组长的驻县督查组,全时段、全过程驻县督查,积极推进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专项整治。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持续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餐饮油烟等专项治理行动,不断遏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加大宣传,强化引导

围绕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我市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专栏、户外广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责任追究等情况。二是建成“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高效处理环保信访,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附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6类52项。具体如下:

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一)思想认识仍有偏差

1.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仍然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口头上重视、工作上忽现的问题,有相当一批领导干部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工作中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导党委、政府工作,全面落实好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成立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的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追责问责组、信息宣传组,由市长朱是西亲自任整改推进工作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监委书记任追责问责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任信息宣传组组长。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底线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市委市政府将持续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拿出超常举措,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新进展新变化。(2)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一是夯实领导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亲自上阵、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市委书记陈星同志亲自组织为期一个多月的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大调研,建立问题台账,形成交办清单,由市委书记陈星、市长朱是西逐县高位交办,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为加强污染防治工作高效指挥,市长朱是西亲自任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群群主,亲自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强力推动督察整改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加大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切实履职尽责,发挥好监管职能。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四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环保规定,按照相关标准,主动配合环保治理行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达标。对违反环保法律制度的企业,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逐步形成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大环保格局。(3)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推动驻马店市高质量跨越发展。一是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决遏制违规建设和生态破坏。二是持续开展蓝天碧水攻坚行动,坚持周通报、月考核。(4)强化督查效能,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态度推进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督查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督查工作链,成立专门督查组,重点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遏制违规建设和生态破坏情况、压实责任推动整改情况、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督实效。(5)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环保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共召开涉及环保工作会议125次,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 驻马店市城区空间布局不合理,中心城区仍然存在天方药业、昊华骏化、华中正大等排污强度较大的大型工业企业,企业外迁进度缓慢,严重影响城区环境质量。(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推进规划环评落地。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一轮规划调整环评,建立实施“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规划环评空间管制、总量控制和环境准入效力。落实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协调监督和联动机制,对已采纳规划环评要求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简化相应环评内容。探索实施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评规划、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探索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继续发挥环评“控制阀”作用,对符合产业导向及环保要求、发展潜力大且确有改造需求的技改项目,按照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和环境风险的要求进行审批。(2)开展“多规合一”。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完成我市1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产业、土地、城市、生态环境、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五规合一”,形成产城互动发展长效机制,推进绿色发展。(3)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一是积极开展扶优扶强、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制定了《驻马店市工业强市“双百工程”工作方案》,推动企业向园区化、品牌化、集群化、集团化发展,引导各产业集聚区培育1-2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二是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区扩区调规,完成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三是各产业集聚区已明确主导产业。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泌阳县等7县区已完成产业集聚区调规工作,其他县区正在稳步推进。(4)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一是出台了《驻马店市推进中心城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驻政办〔2019〕15号),成立中心城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指挥部,指导中心城区重污染工业企业开展搬迁工作,对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实施月调度,及时掌握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进度,协调解决工业企业搬迁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天方药业原料药搬迁项目规划建设38栋单体,现已开工建设30栋单体,完成已开工建设项目工程量的73.3%,预计2020年底全部生产线建成。目前仍在中心城区的天方药业二分厂门前已竖立明显的搬迁倒计时牌,2019年年底前全部迁出中心城区。华中正大一期土建施工主体已完工,建筑安装和建筑装修正在进行,主设备已就位,管线安装正在收尾,电器安装正在施工,2019年年底前位于中心城区的老厂停止生产。中集华骏铸造企业搬迁路线图已制定,正在做搬迁前期工作,2019年底前启动搬迁。二是印发《关于成立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的通知》(驻转型攻坚办〔2019〕4号)和《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年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驻转型攻坚办〔2019〕7号),成立驻马店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并明确2019年全市搬迁改造具体工作任务,以及有关县区和部门的工作职责,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5)指导昊华骏化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实施绿色改造,构建绿色生产体系。重点围绕大气、水污染治理,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基础工艺、燃煤设施、特别(超低)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等建设工业绿色转型发展项目。一是昊华骏化投资6850万元对所有锅炉进行烟道气超低排放和特别限制改造。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投运,经监测烟道气指标优良,完全达到燃煤锅炉的指标要求。二是相变水处理技术应用项目。该技术的成功运用,将逐步淘汰敞开式、机力式循环水,解决循环水异味问题。昊华骏化正在将该技术全面应用,并于2018年8月完成了一期项目的建设。二期工程的建设正在进行,预计2019年12月建成投用。三是昊华骏化投资约3000万元用于气化循环水、脱碳VOCs和联碱排空气回收治理项目,目前均已投运。四是建立有组织排放监测处置平台。昊华骏化已在骏化发展和顺达公司建立了针对生产系统各排放点及厂界的有组织排放监测平台,正在建立污染物监测报警处置体系,确保生产系统全面、全时段环保达标。

3. 有些部门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本部门环保职责不清,工作情况不明,问题查找不够,在提供督察组资料等方面推诿应付,许多文件资料经多次催促才能提供。(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环境质量就是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2)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豫办〔2016〕33号)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豫办〔2016〕32号),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3)建立网格化+中队模式,为强化上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指挥体系,将有执法职能的市直部门下沉基层网格执法,构建网格化+中队的管理模式,集中开展网上巡察,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全天候线上监控,实现线上快速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线下通过网格化快速解决问题的目标。(4)制定《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对负有污染防治职责的部门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单位荣誉和个人成长进步挂钩,倒逼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

4. 驻马店市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尤其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但县、乡、村三级重视程度逐级衰减,政策效应和执行力逐级弱化,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不落实的问题在有些地方表现十分突出。(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驻马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成效考核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着力解决县、乡、村三级重视程度逐级衰减,政策效应和执行力逐级弱化,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不落实问题。(2)落实督办制度,为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内容,持续传导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市委、市政府成立由从市直相关单位单位抽调10名副处级干部任组长的驻县督查组,全时段、全过程驻县督查,积极推进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3)组织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调研。2019年3月5日至4月5日,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组和三个调研组,对各县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调研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调研切实传导压力,推动县区真正把工作抓实,强化严督严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政府督查部门对相关职能部门、重点难点环保工作加强督导,扎实推动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 平舆县电力部门未落实县攻坚办下达的对朱开建废旧拆解厂实施断电措施。(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平舆县人民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对“散乱污”企业朱开建废旧拆解厂予以取缔。(2)电力部门落实《供电监管办法》,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对淘汰企业、关停企业或者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6. 西平县供电部门未落实县攻坚办下达的对专探乡杨光喜塑料吹膜厂的断电措施。(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西平县人民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对“散乱污”企业专探乡杨光喜塑料吹膜厂予以取缔。(2)电力部门落实《供电监管办法》,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对淘汰企业、关停企业或者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7. 在网格化监管和“三员”管理方面,存在责任不强,执行力不足问题。(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试行办法》对各级网格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暂行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过程考核暂行办法》,对各级网格和职能监管部门派驻网格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月排名,最后一名的网格和相关部门主要同志、分管同志在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终对排名后三的一级网格分别扣减所在区财力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2)依托环保执法平台,建立网格员巡查、发现、解决、上报、反馈的闭环工作模式,每月对各一级网格和职能监管部门上报的问题数量、质量,以及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统计,纳入月度网格考核成绩。(3)加大对网格员工作情况的检查频次。不定期对网格员巡查情况、问题上报情况、问题解决情况、问题跟踪落实情况,以及工作台账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市通报,并计入网格考核成绩。(4)对不履行或履行网格化监管、“三员”管理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8. 汝南县老汝河治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三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汝南县住建局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高标准落实,对未完全覆盖的原料进行再次覆盖;部分路面积尘采取一天三次进行清扫、冲洗;保证车辆冲洗装置的正常运行,同时依托城市智慧平台加强该施工工地的日常监管。(2)三员管理。按照市控尘办《关于进一步严格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驻控尘办〔2019〕21号)要求,重新调整“三员”管理人员,并按照“三员”管理制度,做好巡检台账,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县攻坚办敦促城管、环保及汝宁街道等单位落实好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目前,该施工工地工程已经结束,全部整改到位。

9. 经济开发区多份散乱污企业检查记录表日期涂改,有临时填写检查记录应对督察的现象。(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责成经济开发区加强对辖区内散乱污检查,及时建立台账,抓好问题整改。(2)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于2018年11月将涂改检查记录表日期的工作人员陈豪予以辞退处理,并召开全局大会警示教育。

(三)攻坚工作存在自满情绪

10. 驻马店市在2017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良好成绩后,环保工作在思想上有松懈现象,党委和政府对环保工作研究不够,有关部门对企业监管频次降低,督查部门放松了对职能部门的监督。(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环保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共召开涉及环保工作会议125次,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2019年以来,驻马店市各县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共行政处罚991起,罚款2854.777万元,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3)2019年3月5日至4月5日,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组和三个调研组,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推动县区真正把工作抓实,强化严督严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委书记陈星、市长朱是西逐县区高位交办,保持压力,推动各级重视,政府督查部门对相关职能部门、重点难点环保工作加强督导,扎实推动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4)市委市政府成立了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指挥部,组织10个督查组驻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整改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5)为强化上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指挥体系,将有执法职能的市直部门下沉基层网格执法,积极探索构建网格化+中队的管理模式,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

11. 2018年上半年经济开发区研究环保工作只有2次。(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经济开发区已将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2018年下半年党委会、管委会常务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下半年共召开党委会、管委会常务会、环保工作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3次,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12. 市环保局2018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仅有7件。(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印发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成立了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四个配套办法”,通过日常检查、信访举报、隐患排查、督查与稽查、暗访巡查、交叉检查等渠道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起,罚款金额112万元,移交公安行政处罚案件8起,拘留8人,列入环保黑名单1起。

13. 市扬尘办2018年上半年下发督办函仅1件。(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根据市攻坚办《关于成立驻马店市扬尘污染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驻环攻坚办〔2018〕153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5月16日成立驻马店市扬尘污染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控尘办),成立较晚,督办件相对较少。2018年下半年,市控尘办加大督办力度,向各责任单位下发督查通知、督办通知69份;其中41个施工工地交办市、区城管部门依法处罚。

2019年以来,止8月23日,市控尘办下达督办通知、督查通知66份,75个施工工地交办市、区城管部门进行处罚,处罚金额136万元。

14. 市商务局2018年1至10月仅有1起关于油品超范围经营的行政处罚。(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加大对全市加油站的抽查检查力度,1-7月份全市商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45人次,检查加油站1069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6个,行政处罚21万元,共组织抽检16次,共抽检加油站383家,抽检率为74%,投入经费61.45万元,抽检样品807个(其中不合格样品114个,部分样品正在检测中),立案114起,共罚没69.86万元。

15. 有些县(区)出现行政处罚零案件。(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为发现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各县区环保部门充分利用异地执法检查督查、日常检查、信访举报等契机进行执法大练兵,通过业务培训、案卷评审、交流观摩等形式,不断提高县区环境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程序,提升了执法能力。2019年以来,驻马店市各县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共行政处罚991起,罚款2854.777万元,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16. 3月15日结束封土行动以来,驻马店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大量工地开工建设,一些工地粗放管理、粗放作业,导致全市大气污染迅速反弹。(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坚持日督查制度。深入开展全市施工工地大排查工作,对没有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的,一律停工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今年以来,市控尘办对市中心城区326个各类施工工地督查4515人(次),查处违规施工工地有234个,已全部整改。在5月28日-6月2日开展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大排查活动周集中行动,并下发《关于开展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大排查活动周集中行动的通知》(驻控尘办〔2019〕51号)文件;市城管局开展行政执法巡查173次,累计排查各类施工工地299个,作出责令立即整改29件,其中:渣土车违法立案查处7件,处罚金额共计21000元;工地扬尘污染立案6件,处罚到位3件,处罚金额23万元。(2)强化扬尘治理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处罚资料手册》《扬尘治理宣传手册》,对市中心城区150余家施工企业进行扬尘治理培训,6月29日,市控尘办在省高级技工学校施工工地举行全市施工企业扬尘治理观摩会,参会人员达500余人,通过宣传,让扬尘治理政策要求、规范要求、标准要求及工作目标走进施工工地、走进施工现场、走进施工人员。(3)强化扬尘治理差异化管理,实施绿黑牌制度。印发了《关于对市区所有在建施工工地实施绿黑牌悬挂办法(试行)的通知》(驻控尘办〔2019〕44号)文件,明确了实施对象、实施标准、评定程序、悬挂办法、奖惩措施、工作要求等;进一步警示和激励在建施工工地严格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对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差异化管理,实现规范施工,促进平衡发展。今年以来,对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达标的青少年宫科技馆项目等5处施工工地悬挂绿牌,对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不达标的万博林地海湾项目、风光路南段(159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东方公馆项目、中蓝星河湾商住小区等4处悬挂黑牌。(4)强化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出台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9〕35号)文件,按照属地行业双重监管、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实行三级网格责任制,各级网格按照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夯实了网格员责任,把各类施工工地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实现全覆盖;市、区两级城管队员全部下沉网格,实行双重领导,负责对本行业监管范围内施工工地分布等内容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台账,对问题发现情况、解决情况、问题处理跟踪情况、办结情况、上报情况等全面实行台账化管理。(5)强化制度落实,健全工地信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驻控尘办〔2019〕21号)文件,明确了各类施工工地项目建设公示牌和“三员”管理、扬尘防控措施等公示内容要素齐全,并在施工工地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线性工程工地现场各类公示牌要分段设置,以便于“监管有章,询问有人,追责有序”。

(6)对整改不达标的项目采取停工,按照程序申请市供电公司断电、约谈、计入不良记录(黑名单)、限制投标等措施。目前,已分别将河南三聚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佳恒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森林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二、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严不实

(一)餐饮油烟治理不彻底

17. 一些地方对餐饮油烟的管理不到位,对安装、运行情况缺乏应有的监管。在驻马店市城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油烟治理专项督查行动中,仍然发现有276家餐饮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驿城区通达路天中小吃街有多家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成立了以市委常委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餐饮油烟管控领导小组,印发了《2019年驻马店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4月份组织召开全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5月份组织开展小型餐馆油烟排放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活动;8月份组织全市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治理工作推进学习座谈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城管局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安装使用情况、油烟排放情况及油烟净化器清理维护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具体情况以日报和周报的形式进行上报。(2)全面取缔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3)截止目前,城市建成区内100%的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了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

(二)扬尘污染治理力度不够

18. 从驻马店市日常督导检查和专题暗访情况来看,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水利工程、园林绿化、拆迁工地等“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现象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下发《关于对市区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绿黑牌悬挂制度(试行)的通知》(驻建〔2019〕84号),对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差异化管理。(2)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防尘网使用标准的通知》(驻建〔2019〕127号),对在建施工工地防尘网使用标准提出新要求。(3)下发《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楼体防尘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驻建〔2019〕156号),对房屋建筑工程楼体防尘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4)下发《关于对市中心城区建筑等施工工地安装监控设施的通知》(驻控尘办〔2019〕77号),明确安装对象、实施单位、安装要求、运维责任、和监管责任等,要求市中心城区5000㎡(含)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监控设备,与各区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进行对接联网(市级已纳入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监管的施工工地除外),各区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即时与市城管局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对接联网,实现在线监测,实行严格的“六个百分之百”制度。

19. 遂平县境内107国道与周南高速交叉口高速道路工程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该工程粗放施工,大面积建筑用土和建筑路面未覆盖,土方作业无降尘措施,出入口冲洗设施未启用,车辆带泥上路。(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周南4标与G107交叉口两公里范围内两侧安装围挡并设置植物纤维毯,安装雾状喷淋设备,共计700米,保证路基与G107交叉范围内不扬尘。(2)周南4标与G107交叉口两侧便道加宽加厚硬化。G107东侧安装有12米长全封闭洗车防尘装置,G107西侧安装有普通洗车除尘装置。交叉口设置有雾炮4台,每侧各用一备一。G107还设置一辆移动式雾炮汽车,保证路口始终湿润不扬尘。(3)周南4标便道与G107交叉口设置有大功率水枪洗车机4台,每侧各两台。设置专业保通队伍,24小时值班,对过往大小车辆,全部冲洗,保证不污染G107路面。(4)G107与便道交叉两侧设置有门禁系统,便道上设置有管柱式雾化喷淋设备,每12米设置一道,共计12道。G107东侧50米路基边坡进行了黄杨球植物绿化。(5)路基全线进行2000目防尘网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无一处扬尘。(6)对全线路基边坡进行植物纤维毯覆盖。

20. 107国道重阳大道至勤政路段长达6公里的施工工地,未实施分段施工,防尘措施不到位。(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107国道重阳大道至勤政路段施工工地已实施分段施工,防尘措施已整改到位。(2)对全市公路施工工地进行大排查,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积极完善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3)健全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治理成果。(4)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1. 市第二水厂施工工地硬化路面积尘厚,裸露土地多。(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示范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实地调查,制定整改方案。一是2018年11月示范区环保部门和城管局对该项目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对市二水厂扩建项目进行查封,责令按“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整改。二是将市二水厂扩建项目施工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并致函市住建局。三是由示范区环保、住建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待以上存在问题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后,向示范区管委会递交书面复工申请,经示范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四是示范区土地环保部门、城管局、刘阁城管中队将重点对该工地开展后督查,并对辖区其它工地安全生产及“六个百分之百”常态化保持情况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目前,该项目施工工地已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要求。同时,对该施工场地严格落实“三员”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三)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滞后

22. 2017年,驻马店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86万辆,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尾气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与此相对应的管理和治理力度却明显不足。(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成立移动源监管机构。根据《驻马店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中已明确成立移动源科,专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管。(2)强化路检路查工作。2019年以来,对全市路检路查检测点位进行优化,截至2019年8月25日,全市共检测车辆78899辆,全省第二名,不合格车辆4654辆,不合格率为5.9%。(3)委托第三方监测。针对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检测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现正在公开招投标。(4)强化专项执法检查。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9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17家存在问题的尾气检测机构,已全部进行立案调查。(5)深化冒黑烟车辆管理。市政法委牵头制定了《驻马店市2020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行动黑油黑车与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市公安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市区冒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进行检测检查。(6)强化科技治污。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拟开展移动源监管平台建设,将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信息、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排放情况等信息实时在平台显示,进行监督管理。

23. 按照省攻坚方案要求,驻马店市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的10套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2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截至2018年10月底,只各建成1套,其余10套尚在设备招标阶段,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我市已于2018年年底完成了10套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2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的安装,并与省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联网。

24. 机动车污染治理基础差、能力弱,路检抽检数量少、超标检出率低。(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卡点建设。2018年底,在全市10个固定检测点基础上,在高速驻马店站、高速驻马店南站、城南(白桥路与汝河大道交叉口)、城北(重阳大道与驿城大道交叉口)等6个位置设立了机动车尾气治理检测卡点。截至8月25日,我市路检路查共检测车辆78899辆,全省第二名,不合格车辆4654辆,不合格率为5.9%。(2)不断强化监管力度。采用定点查处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即在绕城卡点和机动车尾气监测点的基础上,市公安交通部门在道路上不间断进行巡逻检查,查处柴油货车污染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运输和冒黑烟高污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1091起。(3)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印发了《货车绕行中心城区工作方案》和《恶劣天气货车绕行中心城区应急预案》等工作方案,在中心城区设立了货车禁行区域,设定了货车绕行路线,并引导过境货车进入冲洗站点进行冲洗。2019年以来,已劝阻、引导车辆绕行52000余辆,冲洗车辆109000余辆。

25. 驿城区107国道机动车尾气监测站点遥感监测设备只能在昼间且天气良好的情况下开展监测。(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遥感设备24小时进行监测,技术指标能满足一般天气使用,恶劣天气时会对监测造成一定影响。为弥补遥感监测不足,新增建设6个人工监测卡点,对机动车尾气进行人工监测。

三、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一)部门协调不够顺畅

26.驻马店市虽然建立了环保工作的统一协调机制,但在部门管理体制和职能分工上有不尽合理或出现空档的问题,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管理职能重叠交叉,执法职责范围划分不够明确,为违法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环境质量就是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提升政治站位。(2)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豫办〔2016〕33号)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豫办〔2016〕32号),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3)建立网格化+中队模式,将有执法职能的市直部门下沉基层网格执法,构建网格化+中队的管理模式,集中组织开展督查巡察,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全天候线上监控,实现线上快速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线下通过网格化快速解决问题的目标。市司法局组织对各执法单位进行案卷评审,倒逼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履职。

27. 在黑渣土车违法查处问题上,按照职责划分,未取得运输资格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处罚,但是交通运输部门执法范围在公路,城市道路管理权属于城市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权利查扣有牌照和驾驶证的黑渣土车,形成执法真空地带,导致黑渣土车屡禁不止,市第二水厂附近有大量非法倾倒的渣土。(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2018年9月,通过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对我市具有建筑垃圾经营范围的清运企业进行公开核准。全市共有12家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和437台清运车辆通过核准。经过核准的渣土车必须符合“四统一”(渣土运输车辆要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要求,通过智管中心监控平台对渣土车实现实时监管。(2)市城管、交通、公安、环保四部门抽调50名执法人员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队,坚持24小时不间断对市中心城区进行巡查管理。同时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发现一辆、滞留一辆、处罚一辆,落实“三方惩处”,依法依规严格处罚。(3)2018年渣土车治理联合执法工作队共立案处罚178辆违法违规运输渣土车,行政处罚36.5万元;2019年以来共立案处罚159辆违法渣土车,罚款42.1万元。其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27台,处罚15.5万元。

28. 驻马店市攻坚方案要求于2018年10月完成的22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其中,11个项目因主管责任单位不明确而延期。(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针对省委省政府2018年10月督察期间提出的11个重点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7个,分别为:汝南县北汝河祝湾段治理工程、汝南县南护城河综合治理、汝南县梁河综合治理、遂平汝河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确山县三里河河道污染治理工程、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和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其余未完成的4个,一是遂平县奎旺河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和汝南县污水管网工程两个项目因规划调整,不能继续实施,需要调整更换项目,市政府已向省政府正式报告,2019年6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的水污染防治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变更工作会议上已对我市的变更项目进行对接,基本同意我市项目替换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待征求意见后上报省政府批准。二是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项目,总投资12613.91万元,目前进展87%,预计2019年9月中旬完工。三是西平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由于招投标问题进展缓慢,已于2019年3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进度45%,预计2019年12月底建成。

(二)考核制度执行不力

29. 驻马店市及各县(区)在攻坚方案中均规定了月通报、季考核等制度,但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力度不够,存在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不完善、考核流于形式等问题。(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对县区政府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2)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综合预警提醒、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和扣减财力等手段,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区,由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给予预警提醒和通报批评,综合考核评定为“差”等级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各县区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评先评优。(3)严厉问责。依据《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成效考核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月、周排名暨奖惩办法》《驻马店市县(区)地表水最差河流周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等规定,对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县区,对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实施严厉问责。

30. 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呈现出部署多、督促少的特点。(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察力度,共下发督办通知38份,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大调研,市委书记陈星、市长朱是西逐县高位交办,成立10个驻县督查组进行不间断、全天候驻地督查,实施网格化+中队下沉督查执法,实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凡涉及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水质断面超标等问题,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31. 多数县(区)不能够提供通报及考核相关资料,日常仅以督办函的形式调度工作进度,大多只是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成效考核暂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2)印发《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关于2018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驻马店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试行)》《驻马店市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暂行办法》等文件,坚持周通报,月排名。今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共计下发各类通报74期,扣减县区财力6681万元,奖励1600万元。

(三)问责处罚存在宽松软

32. 市攻坚办对重点任务的考核、督导结果多数是下发文件进行通报,对于逾期未完成和有可能逾期的任务,未提出相应的督办意见和责任追究意见,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奖惩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文件方案。2019年以来,印发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成效考核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驻马店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试行)》《驻马店市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暂行办法》等办法规定,做到有法可依。(2)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2019年上半年,全市因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责任追究72人(包括诫勉、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等)。

33. 河南省遂平县友利实业有限公司嵖岈山温泉小镇污水处理工程为省政府下达2017年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要求于2017年完成,2017年至2018年省、市攻坚办就此事先后多次下发督办通知,遂平县督察局连续4次下达督查令,督查令等级由黄色升级为红色,但截至2018年10月底,该项目迟迟不能建成投运,当地政府就此事仅是于2018年9月份对嵖岈山镇提出通报批评,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河南省遂平县友利实业有限公司嵖岈山温泉小镇污水处理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4月24日工程竣工验收,2019年5月11日完成自主验收,后期运营维护由县住建局负责,现已正常运营。因在环境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不能有效推动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于2019年8月6日,给予嵖岈山镇镇长李建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嵖岈山镇党委书记徐俊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4. 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往往以督促整改为主,大多数只是对上级转办、督办的问题才实施责任追究,而且追究一般工作人员多、领导干部少。除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问题要求必须追责相关人员外,2018年未主动对一件环境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组织领导,持续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责任追究组,为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坚实保障。2019年上半年,依据《驻马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因在污染防治攻坚中工作不力等方面,责任追究72人(包括诫勉、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等)。

35. 行政处罚利器未发挥应有作用,许多施工工地存在“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扬尘严重等问题,仅下达整改通知,不立案处罚,因此企业在扬尘治理上不积极不主动,屡查屡犯。(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扬尘治理行政处罚力度,杜绝以整改代替处罚,2019年以来,各执法部门对存在扬尘污染的120个施工工地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270.5万元。

四、结构性污染问题缺乏治本措施

(一)能源结构不合理

36. 能源结构高度依赖煤炭,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7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用煤结构调整推进迟缓。根据统计数据,2016年全市煤炭消耗总量为672万吨,2017年全市煤炭消耗总量为682万吨,煤炭消耗总量不降反升;2018年1至9月,全市煤炭实际消耗较2017年同期増长43万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665万吨的年度目标任务难度很大。(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一是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从源头上减少煤炭消费。2018年至今,全市未增加一个耗煤项目,实现了“零增长”。二是制定《驻马店市2019年煤炭控制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耗煤企业。三是下发各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晴雨表”,加大督导通报力度。四是加大燃煤设施治理,对化工行业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排查,严格落实限产措施。截至2019年7月底,全市煤炭消费323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42万吨,下降13%,达到了年度时序进度目标要求。(2)提高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一是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燃气管道近92公里。2019年度计划开工建设45个乡镇,年底前实现20个乡镇通气运营。上半年已开工32个乡镇,通气13个乡镇,通气乡镇占年度总计划的65%。二是积极推进豫南LNG应急储备中心(确山县储气库工程)项目建设。截止目前,该项目施工进展顺利,预计2019年供暖期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三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已并网项目6个,总装机容量25.8万千瓦,总投资近18亿元;已核准项目17个,总装机容量65.65万千瓦,总投资近46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8个,总装机容量33.85万千瓦,总投资23.7亿元;待开工项目9个,总装机容量31.8万千瓦,总投资22.2亿元。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我市国能上蔡生物质电厂已投运,总装机3万千瓦。汝南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开工建设,装机规模3万千瓦,预计2020年建成并网。国能正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规模3.5万千瓦,目前正在办理开工前期手续。四是加快推进外电入豫驻马店境内“两站四线”建设。目前该建设进展顺利,计划2020年底建成投运。

37. 驻马店市未编制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对煤炭总量控制主要通过对企业用煤量的压减,实则治标不治本。(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驻马店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下一步,将对标《方案》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能源转型指标。

(二)运输结构不合理

38. 公路运输占比高,铁路运输量小。(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增加铁路货运比例。积极发展铁路运输,以不断完善铁路网布局为着力点,强化铁路纵向通道建设,解决东西向铁路能力不足问题。配合全省铁路网规划,加快推进南阳至驻马店至阜阳铁路、濮阳至潢川铁路、月山至随州铁路等规划建设工作。(2)以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为重点,鼓励电力、水泥、化工、医药、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支持煤炭、建材、化工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企业自建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铁路集疏运配套系统更加完善,提高铁路运输比例。(3)优化骨干公路网布局,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持续推进107国道绕城项目。《驻马店市运输结构调整方案》已按时编制完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正在持续推进。(4)洪汝河通航可研性报告已编制完毕,下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尽早立项开工。

39. 交通主干道107国道穿过中心城区、西平县、遂平县、确山县等城市建成区,过境车流量大,重型柴油车多,过往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污染严重。(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107国道西绕城路嫘祖大道已开工建设,下步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尽早建成通车。(2)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对重型柴油货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严查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重型柴油货车,严禁排放超标车辆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市环道等道路通行;依托遥感监测设施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对机动车停放集中场所按“双随机”模式开展监督抽测;持续开展秋冬季期间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3)开展高排放柴油车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改造治理条件的柴油车,督促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4)全面做好全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清扫保洁工作,重点加强对绕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区国省高速公路保证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1-2次,并加大督导巡查力度。(5)已在进出市区方向建三个免费冲洗站点,对过往车辆进行冲洗,减少或降低交通扬尘污染。(6)制定《关于对市区重点路段实施雾炮车喷水抑尘的方案》,对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办法、责任区域划分、车辆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对市中心城区十一条道路进行了责任划分,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好台账,完善好考勤制度,确保我市控尘工作得到实效。

40. 驻马店市未编制运输结构调整规划,运输结构污染治理工作滞后。(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驻马店市运输结构调整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2019年4月28日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2)重型车辆绕城通道建设规划工作已经编制完成,目前项目正按计划向前推进。(3)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创建公交都市、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为载体,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截止目前,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已达到100%。

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拖拉

(一)部分重点环境项目不能如期完成

41.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朱氏河污染治理项目,2017年至2018年省、市攻坚办多次下发督办通知进行督促,但截至2018年10月底,2个项目仍未完成。(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驻马店市朱氏河工程已于2018年年底完工。(2)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污水处理工艺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6月20日,污泥脱水间、水解酸化池完工投运,2019年7月污水处理各工艺单元联动调试均已完成,生化系统及后续深度处理系统运行良好,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已完成比对工作,进出水流量已通过法定检定。目前整体污水处理系统基本稳定运行。2019年7月,城管部门对四污组织进行了工程验收。

42.西平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2018年底前完成60%,截至2018年10月底尚未开工建设。(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西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由于前期招标工作进展缓慢,西平县人民政府将西平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紧盯工程进度,加快工程建设。已于2019年3月25日开工,目前工程进度45%,预计2019年12月底建成。

43. 新蔡县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项目原定于2018年7月投运,但截至2018年10月底仍未投运。(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新蔡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9日完成工程质量验收,进入试运行,2019年4月14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换证办理工作,2019年4月20日完成环保验收工作,进入公示期,目前已投入正式运营。

44. 汝南县南护城河湿地建设工程,要求2018年10月底完工,截至2018年10月底只完成工程的85%。(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汝南县南护城河湿地建设工程即小西湖湿地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生态岸坡防护、小西湖人工湿地及滨河景观绿化等。截止2019年7月15日,绿化工程全部完工,湿地建设全部完成,湿地水生态修复功能持续发挥。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严重滞后

45. 驻马店市现有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基本上建成于2008年左右,设计使用年限在10年至15年之间,日处理能力在120吨至200吨之间,每个垃圾处理厂每天垃圾进场量在400至600吨之间,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营。检查发现,垃圾填埋作业面积过大、垃圾裸露过多,覆盖不严、雨污分流不彻底,场区消杀除臭不及时,气味过大。(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成立了驻马店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驻农治领办〔2019〕7号)《关于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驻农治领办〔2019〕11号)。同时,要求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方面对现有渗滤液处理设备增加养护频次,提高设备按正常标准处理渗滤液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加渗滤液处理设备,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截止目前,全市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已全部完成;除确山县正在进行手续审批外,其余各县均已完成垃圾堆体膜覆盖、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在线监控系统。(2)指导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区内分区、分单元作业、减少作业面积并及时对垃圾堆体膜覆盖,避免垃圾裸露过多,防止二次污染。5月份组织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召开生活垃圾填埋场专业技术培训。(3)督导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大日常消杀除臭力度,增加消杀次数和药剂量,最大限度降低异味。(4)督导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截污沟,增大雨季的截污能力,杜绝堆体表面的污水伴随着雨水外流。

46. 大多数乡村未建立有效的垃圾清运处理机制,城乡结合部、村庄周围、坑塘沟坡等处垃圾随处可见。(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了《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驻农治领办〔2019〕7号)和《关于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驻农治领办〔2019〕12号)。(2)2019年4月份,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3)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2019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豫建村〔2019〕31号)文件要求,计划聘请第三方对全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模拟检查验收,确保驻马店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47. 上蔡县霍楼村多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责成上蔡县组织人员对该村所有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清理,新购买垃圾桶15个,小型垃圾清运车6辆,对全村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由百川环保公司统一运送到上蔡县垃圾处理厂处置。(2)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传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有关政策,在全村形成自觉爱护环境、不随意丢弃垃圾的良好氛围。(3)根据全县乡村存在的类似问题,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所有乡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4)上蔡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组织10个督导组到各乡镇开展以生活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专项检查,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等农村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48. 西平县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陈旧,处理能力下降,垃圾填埋场日产生渗滤液量大于日处理渗滤液量,大量的垃圾渗滤液贮存在储存池。(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西平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在原有60吨/日处理能力的基础上新建处理能力15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新系统投入运行后,采取24小时工作措施,对存量垃圾污水进行处理。同时,在垃圾处理二期工程填埋区内,对已填埋的部分垃圾堆体实施雨污分流膜覆盖,减少垃圾污水产生量。(2)西平县垃圾填埋场对截洪沟进行整修,在填埋体和作业面增设排水设施,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3)加大问责力度,依据事实,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49. 确山县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陈旧,处理能力下降,垃圾填埋场日产生渗滤液量大于日处理渗滤液量,大量的垃圾渗滤液贮存在储存池。(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确山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由于2019年建设的日处理40吨设备陈旧老化无法正常使用,目前正在运行的是2015年建成的日处理60吨处理设备。2019年3月县垃圾处理场启用维修调试日处理4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渗滤液处理能力累计达日处理100吨,提高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2)正在新建渗滤液处理设备,规模达日处理100吨。目前,土建部分正在施工,设备部分正在进行招标工作。确山县垃圾处理场倒排工期,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全部完成。

50. 遂平县褚堂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相关处理设施带病运行,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特别是渗滤液日处理能力120吨,实际产生量为260吨,大量渗滤液不知去向,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加快实施驻马店市褚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改造项目。目前驻马店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已实现总投资21867.53万元,完成了办公楼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内部砌砖和水电安装及装修工作。生活垃圾处理主体厂房土建部分已完成,目前正在对地面以上基础承台进行浇筑,对所有基础平面做垫层施工。2018年项目公司完成主体设备采购,先期采购4套热解气化炉的生产任务,目前已完成2套热解气化炉的生产任务,并根据设计的要求,同时完成热解部分辅助设备的订货。(2)新建300吨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及对原200吨处理系统的改造升级项目。市褚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扩建项目,原日处理20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新建日处理300吨渗滤液处理系统,房建施工车间主体已完成,设备安装已基本完工,目前正在进行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3)加大问责力度,依据事实,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进展缓慢

51. 《驻马店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市推进工作方案》计划建设13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但全市只有平舆县玉皇庙大宋村建设了一个集中处理中心,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平舆县、上蔡县4个集中处理中心因资金问题无法实施,其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全市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3个,截止目前已建成3个(平舆县大宋村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正阳县天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和正阳诸美种猪育种集团有限公司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其余10个均已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全部完成。(2)全市单场设施建设规模养殖场3411个,已全部完成。其中驿城区416个,正阳县154个,泌阳县72个,汝南县415个,上蔡县587个,西平县490个,平舆县625个,遂平县652个。

六、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52. 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河南省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新蔡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生活污水与道路清扫车冲洗废水直排;西平县垃圾填埋场建设滞后,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G107与周南高速交叉口高速道路工程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褚堂垃圾填埋场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嵖岈山温泉小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滞后)。(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的函》和《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责任追究实施工作的函》要求,我市已于2019年5月17日形成《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移交我市环保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及处理建议的报告》,于2019年8月10日将责任追究情况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于2019年8月16日将责任追究正式文件及网站公开情况的截图,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