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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9-0167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9〕118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9日

驻马店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

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我市中小学校建设,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2022年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为主线,按照“县区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学校布点建设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短期需要与长远发展要求相结合、资源扩充与内涵发展相协调,健全城镇中小学规划建设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教师交流,完善编制管理,合理分流学生,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城镇中小学消除超大班额(66人以上的班),大班额(56至65人的班)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21年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到2022年全部消除大班额。为此,2020—2022年全市城镇共规划建设171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60所(小学44所,初中16所),改扩建学校111所(小学82所,初中29所)。规划建设规模1444503平方米,规划总投资394159万元。学校建设完成后,预计增加学位182555个。其中:

2020年:规划建设65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18所(小学14所,初中4所),改扩建学校47所(小学35所,初中12所)。规划建设规模483838平方米,总投资135320万元。学校建设完成后,预计增加学位58680个。

2021年:规划建设60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15所(小学14所,初中1所),改扩建学校45所(小学31所,初中14所)。规划建设规模413572平方米,总投资114097万元。学校建设完成后,预计增加学位54575个。

2022年:规划建设46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27所(小学16所,初中11所),改扩建学校19所(小学16所,初中3所)。规划建设规模547093平方米,总投资144742万元。学校建设完成后,预计增加学位69300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事关教育公平公正,事关我市教育现代化大局,已被列入重要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城镇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要把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县(区)长工程”强力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城镇近三年人口增长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编制《中小学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加快制定中小学规划建设条例,确保规划具有法律性。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学校建设代建办法》,学校建设、重大维修由住建部门负责,实行“交钥匙工程”。(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落实主体责任。义务教育县区政府为主体责任,要依据当地中小学专项布局规划,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配套学校与改造之后的入住人口同步增长,与建设首期住宅小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将“四改一拆”(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区改造、违章建筑拆除)和政府部门搬迁后腾出的资源,优先用于中小学改扩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多方筹措资金。各级政府要完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解决大班额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继续落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奖补政策,对中心城区新建中小学校的区政府(管委会)奖补标准由每增加一个教学班奖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要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采取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企业捐建等多种渠道,加大城镇学校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小学建设规划,分年度做好中小学建设资金预算,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师资配置。实行省级统筹、市级调剂、以县为主、县管校聘、动态调配,对现有教师编制不足的县区要使教师编制在现有基础上只增不减。一是积极争取省级编制。二是开展编制挖潜。借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挖潜编制余量,补充教职工编制。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坚持缺编必补,做到编制足额配备。三是动态调控中小学教师编制。按照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市域内每3年核定一次县区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县区要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用好教职工编制。四是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积极争取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免费师范生招生和培养计划。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教职工岗位,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人事代理等方式解决教职工编制不足的问题。五是建立偏远乡村中小学教师走教制度。依托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各教学点的教学需求,激励优秀教师就近定点赴缺少相应专业教师的教学点进行走教、送教,并由当地政府发放适当的经费补助。(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六)加快补齐短板。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按标准化要求完成“两类”学校达标建设,补齐“两类”学校短板。通过开展城乡一体化办学、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等方式,提高“两类”学校教学质量,让农村适龄儿童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优质教育,减轻城镇学校入学压力,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招生管理。在执行已实行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政策的同时,逐步放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下校的比例。2020年起,初中非学区内学生三年后不享有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落实就近入学制度,探索热点学校在满足学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外,将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制度。试点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衡编班日机制,将新生随机编班花名、班主任和课任教师随机编班花名一同公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强力遏制“择校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八)推进联合办学。积极采取“联盟校”、“捆绑式”、“共同体”、“集团化”等办学模式,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机制。到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城乡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学校全部参与联合办学。校际之间实行“一个统筹,两个交流,三个共享,四个统一”。一个统筹,即整体工作由联席办公会议统一研究,统筹安排。两个交流,即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和教师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交流或轮岗。三个共享,即实行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和教研成果的共享。四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教学计划和进度、统一科研活动、统一质量考核。要落实好我市校长教师交流管理办法,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校长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申报中级职称必须有一年农村工作经历或支教交流经历。校长教师评选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名校长等,必须有异校交流或支教交流或农村工作经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九)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将各县区贯彻落实学校建设规划、教育经费投入、教师待遇福利提升、教师编制补充等情况作为对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加大督查力度,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对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排名通报,对完成效果较差的县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附件:1.2020—2022年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

建设项目汇总表

2.2020年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建设

项目明细表

3.2021年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建设

项目明细表

4.2022年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建设

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