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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9-01671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9〕119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9日

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精神,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立足我市实际,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我市普通高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全面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普通高中教育,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每个县区至少新建普通高中1所,全市改扩建普通高中31所,增加学位供给,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考入名校优秀学生不断增加,升学人数稳步增长,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面提高高中思想政治课教育质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普通高中思政课教师队伍。3.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系统进行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强化体育锻炼,加强美育工作,重视劳动教育,尊重学生主体、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要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思想健康、肌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二)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4.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资,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确保普通高中各种专项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市区1000元/生·年、县城800元/生·年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基本运转经费需求。到2020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学费标准。着力化解普通高中现有债务,鼓励县区在安排使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时,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建设等工作需求,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发挥各级财政合力,保障公办普通高中稳定健康发展。

5.落实好《驻马店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各县区要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驻马店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好消除大班额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市、县区要在省财政奖补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市直普通高中和非贫困县区公办普通高中的投入,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至少新建普通高中1所,全市改扩建普通高中31所,新增教室1566个,增加学位60861个,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普通高中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通用技术教室等相关功能室配置达到规定标准。

6.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落实土地、税收、信贷、收费等方面优惠政策,改革教育收费管理方式,逐步放开民办学历教育收费,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进入普通高中领域,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形成公办民办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7.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专家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确保普通高中校长队伍专业化和年青化;对校长实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探索高中校长职级制试点;尊重和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内,自主聘任中层干部,自主决定教师岗位聘任、业绩考核、奖励处罚。加强校长交流和校长后备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名优校长工作室”,为中青年教育管理干部培养提供支持,打通教育教学管理干部晋升和校际交流渠道,激发青年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按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各县区要按照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充分考虑未来学生人数变化情况,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对教师配备的实际需要,提前编制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和储备计划。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采取调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挖掘当地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育所需等措施,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加强编制统筹使用。2020年前,要通过以上方式或政府购买服务、人事代理等措施,按照标准完成现有普通高中教职工配备。在此基础上,2021年前再逐步增加10%以上的公办普通高中教师,满足走班教学的基本需求。二是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市、县两级编制部门要完善编制审核调配机制,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中小学校编制审核完毕。从2019年12月底,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在每年12月份由学校到高校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主导作用,使招聘教师更好地满足教育教学要求。三是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校际、区域间学科教师结构性余缺应对机制。积极推进“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和盘活区域内、校际间教师资源,切实解决普通高中教师学科结构性失衡问题。鼓励体育、美育、生涯教育等师资紧缺学科专职教师在完成本校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以“走教”方式到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走教”教师可在受益学校领取适当补助,并在职称评审申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四是实施高中教师提质工程。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主动同六大师范大学和省内外名校联合,完善教师培养培训联合联动机制,全方位提升普通高中教师的综合素质。

9.深化普通高中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一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聘后考核管理,实行“竞聘上岗、一年一聘”岗位动态管理,聘为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二是实行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在原有基础上,普通高中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再提高8%。三是探索建立市县级地方性高级职称岗位,适当放宽结构比例限制,给予学校一定的聘任自主权,所需资金由普通高中所在政府予以保障。四是对业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和特别优秀的骨干教师,开通市级高级教师晋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

10.提高教师待遇维护合法权益。一是确保普通高中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二是落实好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和教师教龄津贴。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400元,教师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三是按有关政策分类探索实施普通高中周转房和保障房制度。各县区可通过限价开发、组织团购和发放购房券等方式,解决青年教师和住房困难教师的住房问题。四是维护好普通高中教师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普通高中教师保障责任,确立公办普通高中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

(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1.狠抓学校常规管理。一是总结推广优秀的教学改革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推动“减负增效”。二是发挥教研部门的教研优势,以学科中心教研组为基础,研究高考考点和考纲等信息变化,建立健全校际间信息沟通交流机制,科学分解备考任务,及时发现突出问题,科学指导备考。三是抓好高考培优工作,组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培优专业团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加强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应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发挥教育云平台优势,积极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重塑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方式,利用信息技术跟踪监测教学全过程。开展学情分析和学情诊断,精准评估教学和学习效果,全面提升教学效率。五是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12.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新课程、新高考和学科核心素养进行系统的研究,开展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员培训。强化课程实施管理与指导,加大条件保障力度,确保课程开齐开足、开设到位。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推行选课走班,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13.完善高中培优激励机制。根据《驻马店市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培优三年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按照《驻马店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与质量监测机制,用好每年1000万元普通高中奖励基金,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好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有效激发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工作热情。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和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14.全面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尊重学校主体地位,激发学校首创精神,科学定位发展方向,以创新培养模式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建成一批富有特色的优质普通高中。

15.加强初高中教学衔接管理。初中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牢固树立初、高中教育教学的整体意识、相互衔接意识。加强高效课堂建设,构建师生互动共进的学习氛围。改革教与学的方式,坚持学思结合、因材施教。优化教学手段,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课堂教学效率。加强初中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四、保障机制

16.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落实市、县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把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科学规划新建普通高中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进一步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

17.明确部门分工。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发挥好牵头作用。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加强教师编制管理,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建立并落实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合理布局普通高中建设用地,并做好用地保障。住建、城管部门要根据城乡一体化需要,加强学校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8.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非教学负担。一是严格实行“校园安静日”制度。每周一至周五为“校园安静日”。除指导教育工作和安全检查以外,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禁止在“校园安静日”期间到学校进行检查、收费、罚款、评比等活动,确需进校检查的须经主管教育的市、县区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是各级各部门严控对普通高中的检查评估和任务分派,不直接向学校发文安排工作,确需安排的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三是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遵循客观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依法惩治“校闹”行为。

19.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教育作为优先发展的事业重点支持,为教育办实事、解难题,做到教育用地优先安排、教育问题优先解决、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教师待遇优先改善。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社会、家庭等方面对教师的工作多一点理解、宽容和尊重,用实际行动关心、关爱教师,形成全市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激励广大教师把聪明才智和工作热情汇聚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普通高中教育。

20.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建立和完善督导机制,将普通高中教育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开展专项督导。一是市政府将县区普通高中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作为县级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列入政府督查事项。二是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普通高中综合评估,逐县区逐学校把脉问诊,着力解决部分地方和学校质量徘徊不前的问题,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教育系统年终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