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9年07月30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9-00266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9〕98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723       

 

 

 

 

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实施方案

20192022年)

 

品牌建设贯穿农业全产业链,是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和持久动力。为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聚焦乡村产业振兴,立足资源优势,提升产品品质,培育品牌产业,增强品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目标任务

围绕粮食、油料、畜禽、果蔬等特色优势产业,到2022年,创建西平小麦、平舆白芝麻等省级以上农业区域公用品牌5;培育一加一、十三香等价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牌10;培育老查记馒头、正道小磨香油等产品品牌30个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品质与效益相结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综合效益。

2.坚持特色与标准相结合。突出区域农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以特色塑造品牌的独特性,以标准确保品牌的稳定性。

3.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在保护、传承、发展传统农业品牌基础上,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科技含量。

4.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发挥政府与市场在品牌培育中的作用,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品牌创造活力和发展动能。

二、重点工作

(一)培育品牌建设主体。坚持市场引导、主体创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年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到2022年,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0家;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50家;创建示范家庭农场2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坚持规模生产、联合发展,推进品牌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生产,建设一批标准规范、生态循环的品牌农产品种养加基地。到2022年,全市建设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40个以上,国家和省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品质至上、按标生产,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流通和质量安全标准,实现农业标准体系全覆盖。每年制定并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0项以上,编写印发符合农业生产实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的操作规程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制定《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管理办法》、《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评价办法》,按年度开展市级知名农业品牌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建立并发布《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对入选目录的品牌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进入和退出制度。201912月底前发布我市农业品牌评价标准及办法;从2020年开始,每年第二季度开展农业品牌目录的评选和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载体,建立涵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执法监管和全程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检和产地环境检测,建立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制度。到2022年,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坚持政府推动,协同共建,加强对品牌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定期开展商标品牌注册宣传,营造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境。强化对农产品品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构建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挖掘品牌功能内涵。深入挖掘农业品牌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驻马店农业品牌。结合农耕文明和品牌产业(产品)特点,创作文学和影视作品,开发工艺品和纪念品,讲好农业品牌故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完善宣传营销体系。构建各类媒体全覆盖的品牌宣传网络和线上线下结合的营销网络,稳步扩大国内外市场覆盖面。充分利用驻马店农业信息网、农洽会专题网站、“供销e家”、邮政快递、益农信息社等平台资源,建设驻马店农业品牌展示、营销窗口。鼓励支持企业在省内外城市建立农业品牌展销中心,组织我市知名农业品牌整体打包进入,打造驻马店农业品牌旗舰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驻马店广播电视台、驻马店日报社、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发展农业展会经济。通过举办论坛、展览、会议和节庆等活动,打造品牌产业会展经济,创造商机。充分发挥连续21年承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平台优势,承办更多全国乃至国际性展会。支持农业品牌开拓境外市场,以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专业展会为重点,不断提高我市农业品牌国际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建立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加强“互联网+”背景下品牌危机处理形势分析和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国内外农业品牌知识产权政策,针对可能发生的商标抢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知识产权纠纷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研究制定相关应急处置规范,健全快速反应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市场理性消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刘晓文副市长为组长的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协作配合,优先补齐短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落实扶持政策。整合现有涉农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业品牌规划、培育、营销、宣传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培训行动,向各类主体普及推广农业品牌培育、创建、保护知识;鼓励金融机构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扶持出口农产品在境外商标注册,全面落实品牌农产品生产、出口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农业品牌在质量奖评比中所占比例,鼓励农业品牌创建各级质量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宣传推介,营造全社会发展品牌、消费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特色产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开展具有较强宣传力和影响力的品牌推介活动,推选一批农业品牌,树立一批市场主体,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把品牌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品牌建设引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驻马店广播电视台、驻马店日报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品牌建设与监管并重,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行为监管,严格规范品牌评估、评定、评价、发布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造等侵犯品牌权益行为,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农业品牌诚信体系,将品牌信誉纳入国家诚信体系,引导品牌主体诚信经营,不断提升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晓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中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田云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义成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宏伟  市畜牧局副局长

王国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段湘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宋长拴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路国风  市税务局副局长

焦润启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旦祥胜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保红  市供销社副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调研员

胡殿文  驻马店日报社副总编辑

赵俊峰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新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张中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