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时间:2019年01月30日

2018年度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驻马店市环保局办公室,电话:0396-2812984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网络建设管理、标准规范建设、网站建设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对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市发展改革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关系,设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环境监控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是职责,是法定义务的理念,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发展改革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突出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及时公布、更新我市环保系统工作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标采购、规划计划等基本信息。二是重点突出“环境执法”、“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测和污染减排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实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环保部下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国控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开“总量减排、污染源企业、行政处罚”等八项环境监管信息。督促企业自行发布排污监测数据、监测方案等信息。同时,每日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传输率的自动监控情况。目前,我市25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流量、数据传输有效率等信息已全面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我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信息系统,并在驻马店市环保局网站设立专栏链接,实时发布我市城区各个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状况信息。

(四)及时回应关切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严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主动适时公开环保方面的有关政务信息。主要有:一是坚持及时原则。及时公开新颁布的环保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新上建设项目,尤其是环境敏感建设项目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办事程序,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公开审批建设项目有关程序,让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不但了解政策,还知道如何办理环保有关手续的程序、步骤及做法。二是坚持透明原则。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理解和执行。所有新上建设项目审批(含初审意见)都坚持集体讨论,凡是没经集体讨论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对于涉及环境敏感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采取电视公示、张贴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公告,方便公民参与了解,让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所有审批项目不但符合环保规定,而且项目建设对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破坏,对群众生产、生活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五)丰富公开渠道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信息公开范围,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借助“六五”世界环境日推进信息公开。在六五宣传活动中,专门制作了环保政务等展板、发放环保政务宣传画册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办以“学习新环保法提高环保意识”为主题的系列《环保知识讲座》,以《新环保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常识。三是在《驻马店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版,宣传环保常识。并借助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微博、微信等载体,采取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回应公众期盼和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驻马店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和“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对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和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进行优化完善,建立信息同步推送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实时发布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等 6 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及时发布重污染空气预报预警信息,为人民群众及时防范空气重污染提供信息指导。

2.发布水质监测信息。发布我市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月报和地表水水质月报,开展全市各县区水环境质量月排名工作。

3.污染源监测信息。继续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

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报情况在网站公示受理情况、发布拟审查公示和审批决定公告,做到了环评信息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在网站首页设立环评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实现环评机构和人员基本信息全公开。

5. 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按照环保部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及时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在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时公开排污收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4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法规公文类信息1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82条;其他信息20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13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按照《条例》规定按时予以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