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投稿:市民政局  来源:时间:2019年01月30日

驻马店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驻马店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区民政局的共同配合、努力推进下,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力度

 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研究、部署、协调,安排专人对政务信息数据进行发布、维护、更新、管理,重大政策及时向社会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一)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备案公开。今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驻马店市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无户口人员户口等工作实施办法》(驻民文〔2018〕149号)、《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驻民文〔2018〕39号)两个文件,全部依法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并予以公开。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6件,涉及养老、社会事务、灾害救助、社区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其中涉及养老的5件,涉及社会事务2件,涉及社区建设方面的3件,涉及灾害救助、志愿服务各1件。这些建议和提案,内容翔实、贴近民生、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上述建议和提案,我局依照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办理,办理结果A类5件、B类7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三)加强“两微一端”新平台管理。为更好地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局开通了“驻马店市民政局”微信公众服务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权威政务等公开类信息,尤其是涉及关注的热点公众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微信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目前微信公众服务号在宣传民政政策、推广民政好经验、弘扬民政正能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我局提供民政政策咨询、展示民政形象的重要窗口。

 (四)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推进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性贫困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孤儿等民政领域信息,会同残联、卫计、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申请流程、资金使用等信息。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同时积极推进“只进一扇门”,力争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贯彻“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我局对32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维护管理,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权力6项。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3类行政权力事项100%网上可办,努力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进民政权力的依法公开透明运行。

(二)推行网上审批标准化,全面推行“一次办妥”。我局认真清理群众办事需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全部取消。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并按照流程能简则简、只跑一次的坚决不多跑腿原则,针对每项权力事项都制作和公开公布了权责清单及办理流程图,并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办理量大的本级社会团体和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注销、变更、年检、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业务实行集中审批。同时,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管理,给社会公众提供方便服务。

 (三)咨询答复按时细致,民政诉求认真对待。我局认真对待群众的批评建议,认真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在答复办理上,确定专人、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回复要求、回复流程、回复时限,规范程序,对群众的留言及时调查、妥善答复。二是细心答复、讲透政策。在答复中通过亲切的语言和诚恳的态度树立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三是进一步拓宽互动渠道。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网站咨询投诉 1条、12345《市长热线》工单和《民意快线》工单共计14件,人民网网民留言2件,依申请公开案件2件,主要涉及退伍安置、困难救助、社会组织管理、老龄问题等方面,每一件均按期及时答复办结,为当事人和群体排忧解难。

 三、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加大信息发布数量

 (一)全面贯彻上级政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驻政办明电〔2018〕174号)制定了《驻马店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全面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进行回复。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给予答复,未发生超期办理的情况。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数量和水平。目前,“驻马店市民政信息网”网站是我市民政政务信息公开主要窗口,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做到了及时主动、分类清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信息,其中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政府信息28条,涉及政策法规、班子信息、计划规划、采购招标公告公示、办事程序指南、民政资金发放等。市民政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29条,其中,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信息16条;民政动态栏目发布信息52条;政务之窗栏目发布信息29条;其他信息32条;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0余条。政务信息的公开,不仅增加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关注民政工作提供了平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民政服务及时到位。市民政局不仅本局门户网站上积极发布信息,还在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相关政策和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对栏目信息板块进行充实完善,对涉及民政领域的最新政策、业务动态、民政对象救助标准进行了发布,方便了社会公众查询。市民政局及时更新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并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进行部署与通报;通过各县村(居)务公开栏,长期对困难群众帮扶和救助情况进行公示;通过发放便民手册,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民政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定期在微博上发布民政相关信息,贴近群众生活;通过《中国社会报》、《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发布政策、惠民信息、公告公示共计18篇(次);接听群众来电来信980次(件);民政局班子成员参加“行风热线”栏目4期,主动面向群众解读相关政策,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进一步做好数据统一归集。我局依托智慧服务平台积极梳理本单位信息资源目录29类,最大程度地发挥了各类民政信息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及时向省云政公司推送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社会救助信息等数据,同时,积极推进各类信息系统整合和接口对接,实现各类数据实时传输。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让政府信息公开起到实实在的效果。

 2019年3月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