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科技局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13日
索 引 号: | S0002-0901-2018-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13日 | |
名 称: |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局)
事项类别:
建设项目审批类,窗口即收即办类
设立依据: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28条、《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第7条。
申报材料:
1、《一般建设工程设防要求申请表》(一式两份)
2、项目拟建场地总平图一份(原件1份);
3、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包括波速测试报告(原件1份);
4、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手续。
办事程序:
填写申请表—审查相关材料—办理确定手续
承诺时限:
即收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