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民政局  来源: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人员为基础,以机制为保障,以规范为引领,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突出重点,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切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局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上传发布具体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分解到有关职能科室,根据民政工作特点,加强组织、指导、协调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制定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保证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

(二)积极制定落实各项制度。我局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按照《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驻马店市民政局政务服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注重加强办公室与相关业务科室的协调沟通,由专人负责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力顺利开展。

(三)突出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救助标准,在门户网站显要位置公开所辖县区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按季度公示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将社会组织管理的登记、注销、变更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和报纸载体上予以公开。2017年,共推送“双公示”事项104条,归集共享设企信息2条,认领“双告知”事项28条。要求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科、社会福利科、救灾救助科等业务科室根据自身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公开办事指南,对于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衔接,事项清单全部上网,最终落实到便民利民的目的上来,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我局设立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个,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1处,由专人负责,完善查阅台账记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文件梳理和目录、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对照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现状,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反馈,提高公众满意度。2017年我局公开权责清单54项,便民服务事项31项,重大决策20个,依申请公开11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共发布信息近164条,其中通过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政府信息15条,涉及政策法规、班子信息、计划规划、采购招标公告公示、办事程序指南、权责清单、“三公”经费、民政资金发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救助对象名单等。市民政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23条,其中,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信息29条;民政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9条;图片新闻栏目发布信息6条;其他信息59 条。

(二)公开形式。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我局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建设成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公开阵地。一是强化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的平台作用,在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栏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升级扩容推进网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加强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二是在大厅设立了大型政务公开版面,公布领导班子信息、各科室职能及联系方式,定期公开上月财务支出情况;三是利用LED电子屏进行公开,播放部门职能、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等内容;四是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2017年在《驻马店日报》发布政策解读文章10余篇,参加《行风热线》3次,处理《市长热线》承办件13件,《民意快线》3起,人民网网民留言3条;五是认真做好新媒体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设置关键词自动回复和网站链接,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微博问答 154条;六是紧扣特定时间节点进行政务公开,先后在清明节期间设立版面36块,条幅22条,出动宣传车60余次,发放宣传彩页千余张;在社区开展以平安建设、民政法制宣传周、关爱未成年人等为主题的普法志愿服务6次,现场答疑,对一些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法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进行大力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共收到11件(次)依申请公开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依法予以明确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对外公布了两部电话(办公室:2672806 监察室:2672831)作为咨询投诉电话,积极服务于社会大众。2017年共计接受群众咨询 2500人次,其中当面咨询300余人次,网上咨询150余人次,电话咨询2000余人次,主要涉及婚姻登记咨询、社团协会审批咨询、城乡低保救助、军人优待抚恤、老龄优待、特困救助、减灾救助等方面问题,全部予以热情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

本局2017年度无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措施上还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和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努力创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模式,更好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018年,我们将依法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群众关切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查阅点、热线电话、微信、微博等各类资源,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在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同步编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工作。拓宽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提升网上受理、网上办理深度。规范内部审核和办理流程,坚持审慎、合法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说明: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驻马店市民政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驻马店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驻马店市金水路66号;邮编:463000;电话:0396-2672806;电子邮箱:zmdmzj@126.com)。

 2018年3月15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驻马店市民政局

填报日期:2017年2月7日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5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1

1.按时办结数

1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