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投稿:市工信委  来源:时间:2018年03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编制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服务企业,推动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政府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密切联系企业、获取公众认可、增强执政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截至2017年底,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电视台、驻马店电台发布政务信息20余条次。在委门户网站采集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信息826条,其中,综合信息、工作动态、图片新闻、信息公开、交流互动等栏目283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栏目182条,工业经济、企业服务、应急产业和企业亮点(市属重点企业)等栏目123条,节能减排栏目34条,中小企业和企业亮点(中小微企业)栏目55条,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栏目33条,原材料工业、煤化工和建材栏目37条,政策法规、产业集聚、政策解读、战略新兴等栏目20条,安全生产栏目34条。编发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简报28期,全市服务企业工作简报12期,为企业提供要素保障、融资、维权等网络在线服务100余次,被省工信委网站、简报、手机快报等媒介采用达27条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委党组书记、主任宋炳顺任组长,张克定、陈卫波、金卫明、刘胜、任新军、梁吉强等委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信委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于网站栏目多、内容保障任务较重,我委建立了以办公室、信息中心为主,业务科室为辅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制度,规范行为。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市工信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确保网站内容快捷、实时更新,切实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部门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开展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的重要平台。本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网站上传的信息内容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发布到网站上。上传信息如果出现问题,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公开,阳光透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把本单位各种无密级的公告、通告、通知、意见等文件发布到门户网站公示公告等栏目,推进电子政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运用我委门户网站、简报、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公开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动态信息,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严格考评,注重实效。我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年底先进科室评比,该项工作落后者,取消先进科室评比资格。委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室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并将全委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向委党组汇报,视情况在全委进行通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单独考核奖惩外,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工信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县区科工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定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委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先进科室评选的重要条件,年底通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差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的工业和信息化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虽然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与兄弟单位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新的门户网站上线运行时间短,上传发布的政府信息较少;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三是加快“驻马店中小企业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进度,力争早日上线运行,以便更好地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企业。四是对于我单位企业服务反映问题平台和“交流互动”等栏目坚持做到每天进行点击查看,进一步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政务工作信息公开,提升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服务企业工作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