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司法局 来源:时间:2017年02月24日
索 引 号: | S0010-0000-2017-0000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17年02月24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司法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信息公开 |
驻马店市司法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驻马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年初确定信息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全市2016年政务公开的整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丰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发展和驻马店市软环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局政府网站: http://www.zmdsfj.gov.cn/
联系电话:0396-291261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积极主动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各部门切实履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照年初的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对照年初工作目标,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
一是在党委会、办公会公开相关事项。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职责板、岗位牌和政务公开栏公开相关事项。三是将局机关政务公开内容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公开,使服务窗口面向更多的服务对象。依托驻马店市司法行政网、新浪官方微博的平台,对普法依法治理、国家司法考试、基层工作、监狱工作、公证工作、律师、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需要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发布公告,增加了与公众的互动与交流,加强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一是主动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国家司法考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司法鉴定人员等相关情况,增加与公众的互动与交流。二是主动公开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了领导人员姓名、分工等信息,本单位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能职责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查询服务等栏目;二是在官方政务微博平台上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条,形成了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的良好局面;三是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局机关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四是通过市民热线,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欠缺。目前,我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1名兼职人员,由于日常的业务工作量比较大,造成了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档案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的状况。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和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情况,引导群众通过驻马店市司法局平台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
2、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3、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