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宗教委  来源:时间:2017年02月09日

索 引 号: S0032-0000-2017-00001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2月0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便了群众对我委工作进行监督。

(一)不断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

(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严把信息安全关。建立健全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涉密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程序。

(三)着力抓好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方面,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委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两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委主要采取单位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查询服务;二是通过信息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我委档案室进行查阅。

3.2016年,我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6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目前,我委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委2016年度未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完善;二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界群众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知晓度还有待提高。

为此,我委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让更多公众(尤其是民族宗教界群众)了解我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内容,力使为民族宗教界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具体从以下四点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定期审核、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二是逐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汇总、审核、更新各类、各层、各级信息,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及全面。四是继续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强化密切联系民族宗教界群众,确保我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