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7年02月0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公布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等五部分组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持续加强

一是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请示汇报,提请市政府及时调整了以常务副市长为主任的驻马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经常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等重大事宜。年初牵头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各县区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二是发挥综合整治作用。组织各监管部门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突击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节日期间、农村食品市场、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牛羊肉、畜禽水产品等30多项综合整治行动。三是发挥引导社会共治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筹划了7项重点活动和16个部门主题日活动。积极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各项建议提案,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在驻马店市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办食品药品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治理成效,曝光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合力共治。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强化

1、加强了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一是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户摸底排查。在往年的基础上,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和小作坊进行了深入全面排查、登记、建档,摸清了底数,掌握了信息。二是突出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食用农产品快检数据监管平台,已有13个农贸市场、40家超市的快检结果实现了实时上传,市、区监管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实时监控各个市场、大中型超市每天的快检品种、数量、结果,及时监督处置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切实提高了监管效率。积极开展“两大创建”活动,统一创建标准,先后四次召开“两大创建”专题推进会。经严格验收,命名表彰了33家食品安全示范店、1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预计到12月底再命名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扎实开展“阳光仓储”活动,我们要求冷库的监管责任人至少每月入库检查一次,留存入库检查的视频、影像资料,并上传至县局保存、归档,病死畜禽肉、走私冷冻肉品在我市基本没有藏身之地。强化督导检查,先后5次对各县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覆盖了各个乡镇办,每次督导结果均公开通报,并将督导结果通报县政府分管领导,从而迫使监管人员履职尽责。加强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全市共配备信息员2423人,现场指导农村集体聚餐10360次,培训厨师3200余人,2600余名农村厨师拿到了《乡村厨师培训合格证》;持续推进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市900余家餐饮单位新建或改造了透明玻璃幕墙,600余家已安装视频监控,1200余家餐饮单位落实了开放日计划;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全市共查处问题食品8600余公斤,立案229起,罚没金额1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起。先后5次对全市食品经营环节进行实地督导,随机抽查了全市177个乡镇办、1000多个监管对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督查通报。各县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持续强化药械监管。年初以来,在全市分别开展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和抽样,确保基本药物安全。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开展了两个月的专项检查,使用环节药品质量整体提高。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各县区采取异地交叉检查的方法,对全市16家批发企业和130家零售药店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存在主要缺陷项目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存在的问题都按时进行了整改,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出台了《驻马店市开办零售药店验收标准》,较好地解决了开办零售药店标准不清晰的问题,同时,优化许可审批流程,能当场办结的,在受理大厅当场办结,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受到相对人的一致好评,截至11月底,累计办理药品经营许可事项900余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96件。组织开展了定制式义齿、经营企业冷链管理、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整治等专项检查,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继续强化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截至11月底,共上报ADR报告4892例;MDR报告1114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1200例;ACR报告420例,报告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前列。

2、加强了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抽检高风险品种,努力提高问题发现率。截止11月底,食品生产环节共完成国抽570批次,市本级完成抽验293批,其中不合格3批;全市食品流通环节共完成抽验5078批,其中不合格167批;全市餐饮环节共完成抽验3112批次,其中不合格101批,圆满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全市共完成药品日常监督抽样699批次,经营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专项抽样120批次;基层常用药品专项抽样70批次,化妆品省抽样品113批,协助省药检所完成化妆品抽样任务7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已完成国家级抽样4批,省级抽样20批,市级抽样85批。通过抽检监测,掌握了各环节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对不合格产品,均及时进行了立案处理。

3、强化了案件办理。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办理食品违法案件作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震慑手段,截至11月底,我市共办理食品案件91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起,罚款418.3万元。并且突出大案要案的办理,目前,全市共办理5万元以上的案件26起,其中西平县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成功破获一起案值近1000万元的制售假冒食品案件;泌阳等县局因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严格执法,累计执行6起罚没30万元;上蔡等县局因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抽检结果,相继执行罚没款42.6万元。继续强化药品稽查工作,始终将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放在突出位置,将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稽查办案的重中之重,截至11月底,共立案1146起,结案1098起,办理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14起,移送司法机关14起,罚没金额430.04万元。共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建议711件,咨询108件,举报543件,其中立案查处73件,8起移送司法机关。有效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4、重点开展了“两小”(小食品店、小餐饮店)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我局重点组织开展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小食品店、小餐饮店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组织了2个督导组,配备18名执法人员,由2名副局长分别带队督导4区。对中心城区“两小”业主先后进行了两轮集中培训,培训“两小”业主25期、8000多人次。市、区食药监局共出动6台宣传车辆,在中心城区不间断地宣讲“两小”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将“两小”整治通告、告知书等宣传单张贴至每一家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醒目位置,在街道两侧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使“两小”专项整治的要求家喻户晓。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了32次联合执法,对辖区所有街道进行了逐一清查,查封了300多家无证食品经营店,暂扣违法生产经营设备等物品3592件。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城区“两小”累计新发证7208家,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共有持证商户总数9084家,基本消除无证经营现象。

(三)县乡机构建设持续完善

今年以来,我市抢抓机遇,加强县局及乡镇所机构建设,重点强化乡镇所建设,配齐装备、配齐人员。截止目前,全市乡镇所已到位817人,到位率达到87%,办公场所平均每所3-5间,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为乡镇所配备执法装备,满足了基本工作需要。其中,西平县整合质监、食药监管部门检测资源,成立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制30名,目前已全部到位。在全县各个行政村设立了287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职责,并将协管员每人每月120元津贴纳入财政预算。对各乡镇所制定了明确细化的考核办法,建立了良好工作机制。汝南县局不仅配齐了办公装备,还协调县里为乡所调剂配备了18台执法车辆,任命了专职所长。泌阳县、上蔡县、汝南县将原直属县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大队125名执法人员分流充实到乡镇所,加强基层力量。确山县局经过协调,划转县质监部门12名检验人员,其中2名副高职称,极大地充实了食品检测队伍。上蔡县要求所有乡所落实“五统一”制度,即统一监管档案、统一案卷模板、统一工作日志、统一每周例会、统一每月报表,全面提升了乡所人员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案卷书写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四)能力建设持续增强

1、大力推进食品检测能力建设。结合国家局立项的2500平方米实验室改造计划,经市政府批复,发改委立项,我们调整建设规模,拟建6800平方米的食品检测楼,其中2500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改造。年初以来,先后完成了初步设计、工程建筑图纸设计、土地勘探、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制施工预算、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交纳了人防建设费、申请减免了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等,截至11月底,施工企业已进驻,正在平整场地,开挖地基,待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即可全面开工建设,预计到12月底可以完成基槽施工。各县也都在积极推进食品检测能力建设,西平县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制人员30名,拟建检验检测大楼一座,建筑面积7100㎡,目前已被省局确定为全省5个试点县之一,该县正在抓紧办理各项建设手续。

2、食品药品技术装备基本到位。按照省局《关于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科〔2014〕92号)要求,结合市工商、质监职能、人员划转,我们对食品药品技术装备配备及空缺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监管需要,编制了配备目录,去年以来,市本级共争取技术装备资金140万元,各县区局共争取装备资金1100万元,目前,市级已按要求配齐了各类执法装备;县乡两级配备了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基本装备。

3、食品药品电子监管不断深化。为了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经向市政府汇报,去年我们争取财政资金180万元,建设了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先期在100余家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安装了监控装置,中型餐馆部分试点,实现远程监控,信息化监管。今年以来,经过不断摸索,实现了数据库与执法终端的联接,达到了现场执法信息化,信息查询适时化。建立了覆盖全市各县区的食用农产品快检数据监管平台,全市13个农贸市场、40家超市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实现了实时上传,截至11月底,已累计上传快检结果14784批次,其中,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67批次,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预计到12月底,将上传快检结果17000批次。

(五)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改进措施,加强督导检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形成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持续加强党性党规教育,组织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纪律意识。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作一次专题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防止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纪检监察部门对系统内采购支出、审评认证等工作重点监控、全程参与,杜绝了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工作效能,规范了行政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每逢节日前夕,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纪律,重申廉政建设要求,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采取有效措施,精减了文电,减少了会议数量,压缩了会议及公务接待开支。四是认真开展基层站所“10+10”专项巡察工作。历时两个月,针对大局意识、工作纪律、监管成效等方面的问题,对全市10个县区的10个基层站所进行了专项巡察,对普遍性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巡察中共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64条,约谈副科级干部3名,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到46298人次。全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食品药品工作监管简报共70期,本地动态91条,县区动态123条;图片新闻42条;公告、通知类信息62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26期,案件信息12期,所有案件信息每个月按时公开。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56件,已全部办结,全年受理食品药品举报投诉163起,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而造成的问题和群众投诉。此外,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面向公众公开图文信息556条,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指定局法制科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和信息查阅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来人、来电、来信、网络等途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准确无误,2016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56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出现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