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平舆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6年03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平舆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舆县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有: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出台的重要政策做好解读、回应工作,有效增强了主动公开的实效性。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工作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全部通过县政府及部门网站公开;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和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县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财政拨款明细表、收支预算总表都已在平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将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变更公告等统一纳入到信息公开范围,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四)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继续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2015年我县先后开通了“平舆县政府网”、“平舆之声”、“平舆新闻”等微信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60余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380余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保障上传发布370余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居民通过平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可查阅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3、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主要通过县内的平舆电视台、平舆人民广播电台、《舆乡风》以及省市媒体向社会公开县内重大民生事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的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了好的发展态势,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扩大范围,拓展深度,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排部署,抓好我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着力加强县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努力提升县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利用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七、附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8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0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单位负责人:邹明忠 审核人:李振 填报人:董玉杰

 联系电话:03965021591填报日期: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