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驿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6年03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政府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驿城区政府网(http://www.zmdyc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解放路西段1163号区政府2号楼407房间,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8878)。

一、概述

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明确了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相应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和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驿城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驿城区各级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公共查阅场所及行政服务中心等其他便民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31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9条、政务微博21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9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0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63条,其他类信息35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全区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当面申请37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42件。及时答复率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区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主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单位对依申请公开的处理能力、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稳定。

(二)改进措施

1、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及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防泄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工作评议监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等。

 2、规范公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原则,规范机关公文格式,科学设定公开方式,简化公文审批程序,完善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将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依法、全面、规范、及时、主动地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3、提升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有意识地推进自身从管制型政府迈向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之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