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就餐时吃到头发,部门工作人员会如何处理?执法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4-07-17 10:42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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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对被投诉餐馆进行检查,首先检查被投诉餐馆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按规定责令其限期办理登记手续,如果许可资质齐全,则对其加工制作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是否按规定存放、操作人员是否规范着装、操作专区和专间内加工制作活动是否符合操作规范、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 其次对投诉人的消费情况进行核实,一是核实投诉人向监管部门投诉的问题是否真实存在;二是针对就餐中吃到头发的事实,投诉人和被投诉餐馆是否存在争议;三是如果被投诉餐馆因操作不当造成菜品出现头发的后果,视情节 对被投诉餐馆予以书面警告或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