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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鞋类商品是否有专门的三包规定?应如何三包?

发布时间:

2024-07-17 10:41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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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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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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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河南省皮鞋三包暂行规定》规定,皮鞋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依据《河南省皮鞋三包暂行规定》,第五条,皮鞋三包有效期为三个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超过三包期限,经营者可收费维修。第六条,皮鞋自销售之日起七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退货。退货时,销售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鞋款。第七条,皮鞋自销售之日起十五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或换货。第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连续维修两次,仍出现质量问题,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或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按购销合同办理。(注:《河南省皮鞋三包暂行规定》,由省消协98年制定,并不是国家规定。工商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运用该规定不能作为执法依据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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