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组织和落实粮食进出口、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建议,指导地区粮食平衡。
三、负责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定购粮食计划和省市定额调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市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十四后并监督指导全市粮油安全储存、轮换、调拨、运输、费用结算和出入库管理工作;管理市储备粮油及商品粮油的保管和安全储存,做好粮油调拨、运输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城镇、部队、水库移民区、需要救助的农村人口、再区、贫困地区和以粮代赈所需粮食的供应工作。
六、负责全市三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粮油市场信息网络,搞好粮油市场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油价格管理,加强对全市粮食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国家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基金的分配管理及行业扭亏增盈工作。
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及市管国有粮办工业的规划、布局,落实基建、技改投资;指导、协调全市粮油收储、销售、加工设施体系建设和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工作。
九、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工作;参与拟定全市粮食市级质量标准;指导全市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和检测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粮油科技开发、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国有粮办工业的经营与发展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市粮食系统多种经营、主食厨房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城镇粮店连锁经营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减员分流和再就业工作;指导市粮食行业协会及各类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认识和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普法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