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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二、组织、指导权势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三、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只能,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四、研究制订权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五、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业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六、指导权势供销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