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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普法宣传“点对点”

投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时间:2024年03月14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4-0030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普法宣传“点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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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驿城区局走进大商集团(驻马店)新玛特购物广场,为商场 20多名化妆品从业人员开展“面对面”法规知识宣贯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四级高级主办项莉出席活动。

自2月20日以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靓盾2号”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四场”(商场、超市、展销会、集中交易市场)化妆品经营机构以及在去年“靓盾1号”专项整治中问题较多的“四美”(美容、美发、美甲、美妆)化妆品机构开展全面检查。

为增加化妆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前期督导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企业需求,主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着力解决监管对象因不懂法而违法问题。此次对大商的“点对点”培训,是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普法宣传第一站,下一步各县区局都将同步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通过培训主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督促“四场”机构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二是监督入场化妆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其主体资质;三是督促入场经营者按化妆品标签或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化妆品;四是督促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监测哨点的联系方式等。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靓盾1号”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共检查美容单位1342家,其中:美发单位1147家,美甲单位294家,美妆单位241家,出动执法人员6706人次,责令整改109家,立案查处44件,罚没款35.7428万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了全市化妆品市场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