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公开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投稿: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时间:2023年12月31日

         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批7个群众举报件,截至12月31日,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1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A202312210103

西平县塑胶包装产业园2021年完成上级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并申报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上级补助对我公司的资金下达后,环保局不积极拨付资金,拖欠企业补助资金,目前企业经营困难。

驻马店市西平县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部分属实,1个问题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西平县塑胶包装产业园2021年完成上级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并申报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西平县包装产业园塑料加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10月通过了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2年11月通过了项目补助资金验收,项目实际投资954.86万元。

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指南>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要求,西平县百顺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报了西平县包装产业园塑料加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2021年11月29日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驻财预〔2021〕394号)文件通知,西平县百顺商贸有限公司申报的西平县包装产业园塑料加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获得26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二、关于上级补助对我公司的资金下达后,环保局不积极拨付资金,拖欠企业补助资金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2022年9月13日向县财政部门报送了《关于拨付西平县瑞平水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补助资金的申请》(西环〔2022〕81号),西平县财政局于2022年9月14日批准了资金申请报告。由于财政支付困难,西平县财政局未向西平县百顺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项目补助资金。

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6日,西平县财政局向西平县百顺商贸有限公司支付262.00万元补助资金。

一、整改情况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积极协调西平县财政局于2023年12月26日向西平县百顺商贸有限公司支付262.00万元补助资金。该问题已办结。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2

D3HA202312210036

驻马店市泌阳县春水镇东侧张南公路南侧,泌阳县申达建材有限公司(商混站),石子生产线无环评手续。

驻马店市泌阳县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发现,泌阳县申达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南侧一原料棚内新建一条石子加工生产线。该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颚式破碎机2台、圆锥破碎机1台、振动筛2台、制砂机1台、传送带5条、袋式除尘器1套。该生产线以石材废边角料为原料,经破碎、筛选,生产石子。经调阅《泌阳县申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材料,该石子加工生产线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属实

立行立改、拆除石子加工生产线全部生产设备。泌阳县县直相关部门和春水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企业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严防发生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位于泌阳县申达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南侧原料棚内的石子加工生产线已全部予以拆除。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3

X3HA202312210045

驻马店市交通路与薄山路交叉口东北方向,薄山路东面门面房开了一家烤漆店,每天偷偷喷漆,气味刺鼻。

驻马店市驿城区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每天偷偷喷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驻马店市驿城区车佰汇汽车维修店喷漆房于2019年安装,疫情期间未开展业务。2023年开始汽车维修,后因行业竞争和烤漆工工资太高负担不起,2023年3月与驻马店市驿城区车之炫汽车维修部签订了钣金喷漆外包协议,店铺只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2023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执法人员在该门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喷漆房内堆有杂物,现场未发现喷枪设备和调漆桶,喷漆房未连接电源。经了解,经营者在喷漆房内只进行钣金打磨作业,现场未发现有喷漆痕迹。

2023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执法人员调取该店在驻马店市美庐园物业公司缴纳的2023年6月至11月电费核算单,显示6月份用电量316度,7月份用电量445度,8月份用电量379度,9月份用电量223度,10月份用电量237度,11月份用电量303度,未发现烤漆房使用过的迹象。

二、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修车门店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店内留有6瓶使用过的车辆划痕修补自喷漆,经询问经营者,声称偶尔送来的汽车维修时如遇到轻微划痕,客户会要求临时用自喷漆对划痕进行修补,使用时会有油漆味产生,但使用的频次很少、用量较小。2023年12月23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和橡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修车门店周边5户居民随机进行走访,均表示未发现该修车门店对其造成明显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监管,能够妥善解决身边群众举报问题,也要能够举一反三抓好类似问题。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每天偷偷喷漆”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驿城区车佰汇汽车维修店已于2023年12月23日,对喷漆房自行拆除到位,并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提交了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私自开展喷漆业务,消除群众担忧。

(二)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执法人员要求驻马店市驿城区车佰汇汽车维修店立即停止使用车辆划痕修补自喷漆。下一步,将继续严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4

X3HA202312210046

驻马店市西园小学西侧春晓街路南西园学府小区门口学习放学散队的地方有个出口向下的烟囱,做饭的时候油烟味道特别冲,给过往的学生、家长及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驻马店市驿城区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西园小学西侧春晓街路南西园学府小区门口驻马店市驿城区王和平烤鸭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按照《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等文件相关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油烟清洗台账健全。驻马店市驿城区王和平烤鸭店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规范,油烟净化器认证证书与铭牌一致,功率与灶头数量相匹配,且在有效期范围内。但店铺有个出口向下的烟囱,产生的油烟废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023年12月24日,驿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油烟、颗粒物、非甲烷、噪音等数值均未超标。

属实

更改烟道排放方向,排放达标,消除油烟异味污染,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驿城区人民政府要求驿城区西园街道办事处和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二是驻马店市驿城区王和平烤鸭店已将烟道排放出口方向改为向上排放;三是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驻马店市驿城区王和平烤鸭店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监管档案,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油烟废气问题反弹;四是驿城区西园街道办事处协同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对驻马店市西园小学西侧春晓街路南西园学府小区门口学生放学散队的地方进行群众油烟污染问题满意度调查,听取周边群众对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确保周边群众对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满意。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2日,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对驻马店市驿城区王和平烤鸭店经营者下达《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驿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68号)后,责令驻马店市驿城区王和平烤鸭店更改烟道排放方向,并按照规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健全油烟清洗台账,消除油烟异味污染,2023年12月24日该店已整改完毕。

已办结

5

D3HA202312210069

2023年11月29日反映,驻马店市平舆县万金店镇土店村三组李姓村民,1996年-2020年,因建设窑厂占用50亩耕地,挖土烧砖,挖土售卖,认为政府部门隐瞒不报,对回复不满意。

驻马店市平舆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 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50亩耕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50亩耕地”,实为该处旧窑厂90年代初挖土造砖形成的坑塘、旧窑厂废地及种植庄稼部分,共约46.018亩。权属为万金店镇土店村委第三村民组、李*珍个人及万金店镇政府。2023年11月30日,经平舆县万金店镇自然资源部门图斑对比和勘察,该处坑塘土地性质属于坑塘水面(占地面积约38.365亩),不属于可耕地。

二、关于“挖土烧砖”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90年代初,为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上级号召兴办乡镇企业,由万金店镇土店村委三组群众李*珍出资,在万金店镇土店村委大李庄三组西北侧建了一座窑厂,该处窑厂附近经常年挖土造砖,逐渐形成一处坑塘,坑塘面积实际约为38.365亩。2008年窑厂关停后至2016年该处坑塘一直处于荒废状态。2016年下半年开始,窑厂主李*珍陆续对该处坑塘清淤整治,取土填埋旧窑厂。2017年5月,李*珍在治理该处坑塘时,被群众举报,万金店镇自然资源部门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了调处并制止,此后,李*珍开始在该处进行渔业养殖和种植。

三、关于“挖土售卖”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5月,平舆县万金店镇自然资源部门曾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李姓村民在该鱼塘处挖土,当时经平舆县万金店镇自然资源部门调查,群众所称的挖土行为实为坑塘承包人李*珍在该鱼塘处清淤,清淤过程中确实存在挖土行为,但全部用于填埋整修旧窑厂,并未进行售卖。

2023年11月30日,经平舆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比2016年至2023年该处图斑,及面积丈量,该处鱼塘面积未发生变化,一直维持现状养鱼。结合万金店镇自然资源部门2017年5月对群众举报的调处及近年来监管情况,经走访万金店镇土店村委及部分群众,均未发现承包人有挖土售卖行为。没有进行取土卖钱。

四、关于“政府部门隐瞒不报”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自2018年9月该处鱼塘发生纠纷之后,平舆县万金店镇政府及土店村委积极介入,做了大量工作:1、成立了由万金店镇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执法大队及派出所组成的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期间多次走访土店村委第三村民组群众,形成调查笔录。2、督促承包人李*珍履行承包协议,承包人李*珍分别于2018年9月第一次向平舆县万金店镇土店村委三组群众缴纳了两万元承包费对坑塘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5日,承包期满后优先续签合同);第二次于2021年11月向土店村委第三村民组补缴了2020年-2021年承包费2万元后,又与土店村委第三村民组签订了每年承包费7500元(承包期限:10年)的承包协议;第三次于2023年12月向土店村委第三村民组群众补缴了2022年以来的承包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2万元。3、召开群众代表会并最终与土店村委第三村民组群众达成和解。4、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万金店镇及土店村委将调处结果形成公告,在村委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部分属实

充分做好沟通协调,对群众合理诉求予以解决,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不合理诉求积极做好解释引导,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50亩耕地”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不属实。为加强群众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知晓度,平舆县万金店镇再次印刷了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明白纸,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向群众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提升群众对耕地保护的知晓率。

(二)关于“挖土烧砖”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属实。该处鱼塘于90年代初建窑厂挖土烧砖,2008年关停荒废,2016-2017年清淤整治形成,为加强对该处鱼塘管理,由鱼塘承包人李*珍向万金店镇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保证书,严禁更改鱼塘现状,并安装监控实时监督。

(三)关于“挖土售卖”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不属实。土店村委三组村民李*珍承包该鱼塘后,对鱼塘进行清淤,填埋整修旧窑厂时曾被群众举报,该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纠纷。2023年12月3日,经平舆县万金店镇政府及土店村委调解,该鱼塘承包人李*珍已按约定向土店村委第三村民组群众补缴了2022年以来的承包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2万元。在召开的群众代表会议上,到会的8名群众代表均表示满意。同时,为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2023年12月3日,平舆县万金店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会,制定了《万金店镇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责任制的通知》(万政文〔2023〕81号),进一步夯实“一网两长”网格化巡查责任,镇村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持续开展督察督办,加强舆论引宣传引导,加大对破坏耕地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四)关于“政府隐瞒不报”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不属实。针对该鱼塘纠纷,近年来,万金店镇及土店村委作了大量工作,但因历史原因及该处窑厂及鱼塘的形成时间跨度较为久远,调查取证及矛盾调处相对困难,造成个别群众对政府的工作不理解,对国土资源政策和环保政策知晓度不高,下一步,万金店镇将加大宣传力度,举一反三,针对类似问题主动介入主动作为,争取群众理解,顺利化解矛盾纠纷。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6

D3HA202312210021

驻马店市上蔡县白云观市场南公贸公司北侧,有一个污水沟,堆积大量垃圾,臭味难闻,无人处理。

驻马店市上蔡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驻马店市上蔡县白云观市场南公贸公司北侧,有一个污水沟,堆积大量垃圾,臭味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12月22日,现场核查该无名沟内垃圾主要集中在公贸公司北侧长约60米的一段,沟两侧有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沟,水深0.2米左右,沟内和沟边堆积有周边居民丢弃的大量生活垃圾,现场有一定异味。群众反映“驻马店市上蔡县白云观市场南公贸公司北侧,有一个污水沟,堆积大量垃圾,臭味难闻”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无人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该无名沟位于居民区和商户门面包围区域,周边无城市道路连通,城市日常垃圾清理车、挖掘机械等无法进入作业,日常垃圾清理只能依靠人工。蔡都街道办事处白云观社区居委会证明,社区保洁人员曾近年来多次对沟边垃圾进行清理转运,但沟内积存的垃圾因清理困难未能彻底打捞清运。群众反映“无人处理”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上蔡县人民政府负责对该无名沟内积存的垃圾全部清理转运,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禁止该无名沟周边居民向沟内倾倒、抛撒垃圾,确保不出现异味难闻现象;深入调查,摸清该无名沟周边生活污水直排入沟户数详情,逐家逐户进行污水管网改造,使其生活污水有组织的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一、整改情况

一是对该无名沟内存在的生活垃圾全部打捞清理。蔡都街道办事处已于2023年12月23日组织20余名保洁人员对该无名沟开展清扫保洁、打捞沟内垃圾并清运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2024年1月10日前清理完成。

二是对该无名沟全面消毒。垃圾清理完成后,对该无名沟全段用石灰杀菌消毒,喷洒除味剂,消除异味,预计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是在该无名沟两侧设立围挡,树立禁止倒垃圾的警示牌,增加周边垃圾桶投放量,预计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是深入调查,摸清该无名沟周边生活污水直排入沟户数详情,逐家逐户进行污水管网改造,使其生活污水有组织的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预计2024年3月24日前完成。

二、处理情况

无。

阶段性办结

7

D3HA202312210014

1、驻马店市驿城区兴业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东北角,驻马店正道油业有限公司,污水从南边的院墙未经处理直接外排。2、驿城区乐山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口往东约200多米,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污泥未经处理堆放在自己的院子里,气味难闻。

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兴业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东北角,驻马店正道油业有限公司,污水从南边的院墙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驻马店正道油业有限公司实为驻马店市正道油业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该公司2023年12月6日开工建设,目前处于施工建设中,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尚未投入生产和运营。经调查,该公司生产车间无废水产生,安装设备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公司南院墙内外有污水直接外排的痕迹。

二、关于“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污泥未经处理堆放在自己的院子里,气味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规模为 300m³/d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厌氧+好氧+二沉+接触氧化,污水通过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沉淀物质,由排泥系统排出,产生污泥。该企业污泥经带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贮存于污泥暂存间,由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时收集处置。现场未发现污泥未经处理堆放在厂区的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污泥压滤、贮存过程中产生异味,异味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污泥厌氧消化时有机物分解产生的气体。2023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河南德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编号:20231222HJ01),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因子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低于执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部分属实

一、针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兴业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东北角,驻马店正道油业有限公司,污水从南边的院墙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该企业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监督企业正式投产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针对“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污泥未经处理堆放在自己的院子里,气味难闻”问题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督促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增强企业主体责任。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兴业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东北角,驻马店正道油业有限公司,污水从南边的院墙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在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 关于“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污泥未经处理堆放在自己的院子里,气味难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成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及时转运、处置污泥,减少污泥在污泥暂存间的存放时间,减少污泥异味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