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公开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投稿: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时间:2023年12月31日

        12月2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九批2个群众举报件,截至12月31日,已办结2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200035

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街道唐高庄村,唐姓村民在村公共道路上泼生活污水。

驻马店市平舆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街道唐高庄村,唐姓村民在村公共道路上泼生活污水。”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郭楼街道唐高庄村唐*伟家西侧紧邻村庄道路,由于该户12月20日在自家院子里用水冲洗刚做好的粉条半成品,以便于粉条结冰晾晒,导致冲洗粉条水顺着院墙底部排水口流到了院子外面的村庄道路上。郭楼街道办事处和唐高庄村委工作人员已对唐*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清理路面并冲洗干净,以便群众出行。唐续伟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影响到其他群众,不再让生活废水流到院外村庄道路上。因此该反映人反映唐姓村民在村公共道路上泼生活污水属实。

属实

郭楼街道办事处对唐高庄村村民和当事人唐*伟

进行宣传教育,加大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使村民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做到家喻户晓,号召群众积极响应,爱护公共环境,共建和美家园。日常生活中不乱排污水,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秩序。郭楼街道办事处要求村委会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群众不规范排放污水行为。

一、整改情况

关于“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街道唐高庄村,唐姓村民在村公共道路上泼生活污水。”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平舆县郭楼街道办事处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后,高度重视,立即调查,现场对当事人唐*伟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目前,道路已清理干净;同时,唐高庄村召开村民小组会,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号召群众积极响应,爱护公共环境,共建和美家园。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2

D3HA202312200027*

驻马店市汝南县丽水家园西侧,汝南县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噪音大,废气的气体难闻,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2023年11月21日停产,躲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只要督察组一走,就继续生产。12月7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应过该情况,处理结果显示该公司各项数据都是达标的,实际情况噪音还是很大,空气依然难闻,环保局弄虚作假,充当该公司保护伞。海大饲料厂和安佑饲料厂在汝南县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旁边,晚上11点后生产,噪音达到60多。此件为标*的重点件。

驻马店市汝南县

噪音

举报内容共涉及6个问题,经调查3个部分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驻马店市汝南县丽水家园西侧,汝南县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噪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1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执法人员对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因原料短缺目前处于全面停产状态,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执法人员调取该企业用电数据,显示企业于2023年12月14日停产至今。噪声产生环节为两个削片工段、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电机运行等环节。2023年12月8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委托河南鼎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昼间、夜间进行噪声监测,于2023年12月10日出具了《检测报告》鼎恒检字(2023)第1208-2号,检测报告显示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昼间东北角厂界外噪声54dB、烟囱西北方厂界外噪声51dB、烟囱正北方厂界外噪声51dB、烟囱北东方厂界外噪声53dB,夜间东北角厂界外52dB、烟囱西北方厂界外51dB、烟囱正北方厂界外52dB、烟囱北东方厂界外53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Ⅲ类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的标准。

二、关于“废气的气体难闻,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建有40吨生物质锅炉一套,锅炉废气焚烧后经四组多管除尘器,进入干燥管道与木纤维烘干蒸汽混合,经旋风除尘器和水磨除尘后通过43米排气筒排放。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企业2023年11月至12月的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现象。2023年12月8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委托河南鼎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进行监督性检测,2023年12月1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上风向甲醛最大值0.5Lmg/㎥、非甲烷总烃0.68mg/㎥,下风向1甲醛0.5Lmg/㎥、非甲烷总烃1.73mg/㎥,下风向2甲醛0.5Lmg/㎥、非甲烷总烃1.65mg/㎥,下风向3甲醛0.5Lmg/㎥、非甲烷总烃1.36mg/㎥,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甲醛0.5mg/N㎥、挥发性有机物2.0mg/N㎥,虽然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也有一定的气味。

三、关于“2023年11月21日停产,躲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只要督察组一走,就继续生产”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在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因设备维修、原料不足等原因共停产了127天,提交停产报告26次。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河南后,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恢复生产,2023年12月14日因原料不足申请停产至今。

四、关于“12月7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应过该情况,处理结果显示该公司各项数据都是达标的,实际情况噪音还是很大,空气依然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针对群众对公示检测结果不满意觉得数据不真实的情况,为了确保检测的公平性和准确性,我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不委托检测公司,由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进行噪声检测。二是为确保检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2023年12月19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在汝南县开发区管委会、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方张贴《关于开展监督性噪声检测的通告》,欢迎周边群众前来现场指导监督。三是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要求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进行噪声检测,保证噪声输出达到最大值,从而更准确地评估该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检测结果如下:

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由于企业停产无法进行噪声检测,经调取2023年12月8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委托河南鼎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昼间、夜间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昼间东北角厂界外噪声54dB、烟囱西北方厂界外噪声51dB、烟囱正北方厂界外噪声51dB、烟囱东北方厂界外噪声53dB,夜间东北角厂界外52dB、烟囱西北方厂界外51dB、烟囱正北方厂界外52dB、烟囱东北方厂界外53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Ⅲ类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的标准。2023年12月8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委托河南鼎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进行监督性检测,2023年12月1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上风向甲醛最大值0.5Lmg/㎥、非甲烷总烃0.68mg/㎥,下风向1甲醛0.5Lmg/㎥、非甲烷总烃1.73mg/㎥,下风向2甲醛0.5Lmg/㎥、非甲烷总烃1.65mg/㎥,下风向3甲醛0.5Lmg/㎥、非甲烷总烃1.36mg/㎥,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甲醛0.5mg/N㎥、挥发性有机物2.0mg/N㎥,虽然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也有一定的气味。

2023年12月20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对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昼间进行噪声监测,于2023年12月2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驻环境监测字(2023)第09号,检测报告显示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昼间东厂界噪声55.4dB、西厂界噪声45.5dB、南厂界噪声55dB、北厂界噪声53.4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Ⅲ类昼间65分贝的标准。

2023年12月20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对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昼间进行噪声监测,于2023年12月2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驻环境监测字(2023)第09号,检测报告显示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昼间东厂界噪声59dB、西厂界噪声51.6dB、南厂界噪声55.1dB、北厂界噪声50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Ⅲ类昼间65分贝的标准。

五、关于“环保局弄虚作假,充当该公司保护伞”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为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性,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未再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由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进行噪声检测,并发布公告邀请公众现场参与监督检测过程,依法规范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

2023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汝南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对该举报件介入调查,调查中没有发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工作人员有对汝南县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充当保护伞的有关线索,举报人反映“汝南县生态环境局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不属实。

六、关于“海大饲料厂和安佑饲料厂在汝南县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旁边,晚上11点后生产,噪音达到60多”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因受近期市场行情影响,单班生产模式即可满足其订单需求,故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0日起不再进行夜班生产。2023年12月20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分别对其正常生产情况下昼间噪声进行监测,于2023年12月2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驻环境监测字(2023)第09号,检测报告显示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昼间东厂界噪声55.4dB、西厂界噪声45.5dB、南厂界噪声55dB、北厂界噪声53.4dB;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昼间东厂界噪声59dB、西厂界噪声51.6dB、南厂界噪声55.1dB、北厂界噪声50dB,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Ⅲ类昼间65分贝分贝的标准。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措施到位,污染消除,并且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加强与群众的协调和沟通。

一、整改情况

(一) 关于“驻马店市汝南县丽水家园西侧,汝南县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噪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制定了工况噪声提标改造方案,一是对削片生产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并加装隔音板、隔音棉等降噪隔音处理。二是对产生噪音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加装消音器,降低车辆工作声音。三是对热磨传送带、削片传送带进行完全密闭。四是该企业对削片工段部分电机加装减震垫片,降低工作噪声排放。五是对削片工段厂房墙板材料采用隔音板,做到进一步隔音降噪。六是对循环水池电机房内电机轴承进行更换,窗户进行密闭,夜间停止使用循环水。七是夜间停止削片作业,有效解决夜间噪声问题。八是根据检测标准特采购一台符合国标的杭州爱华声级计,并安排专人依照标准昼间、夜间对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噪音进行不定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确保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的噪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管:一是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在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对该企业开展不低于1次/月的噪声监督性监测,以及时了解其生产过程中的噪音排放情况。二是加强夜巡。通过定期的夜间巡查,确保该企业在夜间生产过程中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保障居民夜间休息的声环境质量。三是严格执法。如果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噪音,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关于“废气的气体难闻,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气味”问题主要是由于该企业生物质锅炉废气焚烧后经四组多管除尘器,进入干燥管道与木纤维烘干蒸汽混合,经旋风除尘器和水幕除尘后通过43米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的高热气体均从水幕除尘排放口排出遇冷凝结成水蒸气,为正常物理现象。调取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现象,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下一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一是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是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对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全面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三是要求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信息公开。

2023年12月9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委托河南鼎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气体进行采样监测,检测报告显示上风向氨最大值0.06mg/㎥、硫化氢最大值0.004mg/㎥、臭气浓度<10,下风向1氨最大值0.08mg/㎥、硫化氢最大值0.005mg/㎥、臭气浓度<10,下风向2氨最大值0.09mg/㎥、硫化氢最大值0.006mg/㎥、臭气浓度<10,下风向3氨最大值0.07mg/㎥、硫化氢最大值0.004mg/㎥、臭气浓度<10,依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数据表明恶臭污染物因子,符合无组织排放厂界限值标准。

3.关于“2023年11月21日停产,躲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只要督察组一走,就继续生产”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四)关于“12月7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应过该情况,处理结果显示该公司各项数据都是达标的,实际情况噪音还是很大,空气依然难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汝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企业显著位置张贴环境监管公示牌,公开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等企业基本信息和环境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时刻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周边小区物业发放环境监管部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让物业宣传至每户居民,在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确保群众可以第一时间向监管责任人投诉,监管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保证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三是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汝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2023年12月20日-12月21日,对企业周边丽水家园小区、双河湾小区的居民进行走访,在走访过程中深入了解群众对噪音整改工作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对本次检测结果的满意度。期间共走访丽水家园小区居民8户、双河湾小区8户,共计16户居民均表示汝南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噪音对正常生产生活未造成影响,对三家企业整改工作以及本次检测结果表示满意。

(五)关于“环保局弄虚作假,充当该公司保护伞”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六)关于“海大饲料厂和安佑饲料厂在汝南县联合正兴板业有限公司旁边,晚上11点后生产,噪音达到60多”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驻马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整改方案:一是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给产生大噪音的制粒机降温设备加装消音器。二是对老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更换。三是对各岗位操作工进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再培训,杜绝生产中暴力启停及错误操作产生的噪音。四是车间设备使用时,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关闭部分门窗,控制噪音的传播。五是调整生产时间,把需要制粒降温的产品安排在白天生产,减少夜间作业。六是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噪音污染的认识,减少噪音产生,明确责任分工。

河南海大九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整改方案:一是设备老化部分进行保养,更换。二是培训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平稳开关设备,禁止暴力启停设备以减少噪音。三是尽可能将粉碎,制粒等大型设备的使用放置白天时段使用。四是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压缩夜间作业时间。五是车间正常生产时(夜间),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关闭部分门窗,减少噪音传播。六是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噪音污染的认识,进而减少噪音的产生。七是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