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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投稿: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时间:2023年09月25日

索 引 号: S0014-0000-2023-0000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有 效 性:

 董刚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电网建设与城市协调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网规划与城市发展息息相关

城市电网是整个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其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先后组织市供电公司、城乡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和《驻马店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并于2018年5月25日和2020年7月17日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复。

电力设施专项规划能更好地与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变化相结合,科学合理地调整我市电网结构。城市规划技术规范能提高驻马店电力设施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对电力规划编制工作起到了较强的技术支撑作用,主要技术规范如下:

1.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站应采用户内式布置,在繁华地区受场地限制时,可以与其他建筑结合建设;中心城区范围外新建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站有条件宜采用户内式布置;变电站的用地面积应按变电站最终规模预留,其用地面积应按照控制指标取值。

2.根据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布局、负荷分布及其与城市电力系统的连接方式、交通运输条件、水文地质、环境影响和防洪、抗震要求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变电站的位置。对用电量较大,负荷高度集中的城市社区,经济技术比较论证后,宜采用110kV及以上电源变电站深入负荷中心布置。

3.10kV开闭所、公用配电所宜建设在负荷中心区且便于进出线的地方,或建设在两座变电站之间以便于加强配电网的联络和提高供电可靠性,其建设地址的选择应结合居民小区建设和城市改造同步进行。城市建成区及高负荷密度区10kV线路供电半径不宜大于2千米,城市建成区外10kV线路供电半径不宜大于5千米。一般应在地面上建设独立的开闭所、配电所、环网柜;独立建设的供配电设施应满足环境景观的要求。供配电设施的选址应考虑到设备运输和进出线方便,并须留有消防通道。

4.线路尽可能远离或避开居民区、环境敏感区,合理选择路径方案,使所选路径环境影响最小,尽量优化布局,避开生态功能区。

5.严格控制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心城区电压等级由500kV、220 kV输电网、110 kV高压配电网(中心城区35kV配电网将逐渐取消),10 kV中低压配电网三个层次组成,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了高压走廊的线路走向及宽度。其中500kV电网线路高压走廊宽度控制60~75米;220kV电网线路高压走廊宽度控制40~45米;110kV架空线路高压走廊宽度控制25~30米;道路红线外高压电缆通道防护宽度不小于10米。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

我局组织编制的《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规(2021-2035)》拟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新的规划以推进经济发展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为目的,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立低碳高效、安全强韧的能源保障体系。

市供电公司97项涉及新征地规划电力项目已全部纳入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顺利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评审,规划建设的97座涉及新增地变电站用地已全部调出基本农田,陕西-安徽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驻马店特高压送出加强工程等重点项目及时增补入册,确保电力项目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至2025年和2035年,全市电力最大负荷约为5500MW和7500MW;市区最大负荷分别约为1266MW和1660MW。规划新增 500kV变电站1座(驻马店西),220kV变电站10座,110kV变电站31座。

规划市区远期(2030年)220kV变电站方案为保留现状变电站5座,规划新增变电站3座。规划远期(2030)年110kV变电站建设方案为保留现状变电站15座,新建变电站12座。根据供电容量平衡需要,并考虑供电的经济性和可靠性,中心城区公用变供电逐步采用110kV/10kV/380V(220V)的供电模式,将不再规划35kV公用变电站,企业用户根据实际需求,可设置35kV变电站。

优化完善各级电网结构,构建“四芯五环”“中”字型主网架,实现 220 kV电网分片分区,110kV电网坚强可靠的供电体系,最终建成多端受电、多电源支撑、结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高的现代化城市电网。

三、合理快速推进规划审批程序

为解决电力设施和线路走廊落地实施的问题,我局严格落实《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在电力设施项目选址阶段与道路工程规划阶段与市供电公司充分对接、合理规划、稳步实施。在电力设施的规划和审批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首先确定电力设施占地问题;二是确定其电力线路路由问题;三是确定其敷设方式。从整体考虑电力设施落地及电力路由走向,保证项目可操作性、科学性、合理性。

电网设施专项规划中的站址、廊道黄线经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待《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批复后,我局将会同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和《驻马店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进行滚动修编,以适应日新月异发展需要。

2.结合总体规划和未来发展趋势,密切关注区域的电力负荷情况,根据实际负荷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优化实施区域内规划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以避免在同一区域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3.不断加强电力专业规划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规划意识,争取力量,积极支持电力工程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谨以继续关心、支持规划工作为盼!

2023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规划科

联 系 人:司莹涛

联系电话:0396-261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