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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协  来源:时间:2023年07月15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3-02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农提案〔2023〕09号 有 效 性:

 农工党驻马店市委员会:

贵党提出的关于“创新土地托管模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贵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党对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肯定了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在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保证粮食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存在的不足,并就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建议。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项目推动、深化示范创建,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蓬勃发展,推动农业服务经营规模化、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

市委、市政府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抓手,探索完善扶持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文件,各县区也相继出台多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件,在资金投入、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二是加强资金支持。2015—2017年,市政府连续三年拿出500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8年后市政府每年拿出1500万元对带动脱贫能力强、效果好的30家龙头企业、240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奖励。2019年市政府拿出100万元,对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励补助。因近年财政紧张,支持资金尚未落实。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资金。2021—2022年以来共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5713万元,主要用于遂平、西平、上蔡、平舆、新蔡、确山等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贫困县大多进行了资金整合使用,遂平、西平两县组织实施了秸秆还田、土地深翻和土地旋耕等单环节或多环节托管。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发展。按照《驻马店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驻农〔2020〕106号)要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同步原则,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及其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省、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示范引领规范发展。同时积极发掘典型,宣传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再上新台阶。2021年,我市河南农吉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创新服务机制的经验做法,被农业农村部推介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同时,积极推动河南农吉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创建全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开展“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服务合作模式探索,2022年该公司在遂平县举办了30万亩秸秆离田整村集采社会化服务启动仪式,已取得初步成效。至目前,全市现有社会化服务组织6787家,其中省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53家、市级示范组织71家。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主体培育、典型引路、示范引领规范发展工作。

二、关于抓好工作结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各项工作结合,形成统筹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化优质化的氛围。通过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典型模式,引领提升高标准农田沟、渠、路、桥、树、井、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满足土地托管服务农机农艺结合的要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引导,推广“适合土地托管服务农机农艺结合”模式,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加强耕地保护,破解土地细碎化问题。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区内所有土地均成方连片的原则进行设计,将原有的路网、林网及耕地重新布局,引导农户在相互利益不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土地经营权的相互置换,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在破解了土地细碎化问题后,项目区内耕地满足更加集约化、精准化的管理,依托水投平台,与省内多家大型农用机械制造商进行合作洽谈(如洛阳洛拖、雷沃等),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电子围栏技术,实时智能调配车辆、监控轨迹,仓储系统同步更新入库出库详情。播种可搭载北斗卫星导航进行精量播种,利用GPS定位模块设备,实现精准收割。下一步,我们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将统筹考虑仓储、粮食烘干及晒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服务拉长产业链条,进一步推进智慧农业和土地托管服务结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结构。

三、关于强化组织管理

为加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运行管理,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行业监管,2021年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措施》,在项目支持方向、实施重点、规范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充分发挥项目示范效应,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2年,在对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调研的基础上,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河南农业大学编制了河南省小麦玉米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今年4月初,市农经站参与起草了《河南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强化了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监督,加强了项目的组织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指引的通知》(农办经﹝2023﹞1号)和《河南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积极做好指导监管工作,提升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培养服务品牌,推动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推进融合发展和发挥乡村主导作用

为了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上,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自2018年我市《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主动作为,不断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创新,目前已创新集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为农服务中心+农户”“农技协+合作社+农户”“农技专家+主体+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服务主体在生产服务当中技术、人才、生产资料供应和植保服务等方面的难题。同时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要先进的农业生产机械和大量的生产资金,现阶段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多为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实力非常有限,融资渠道相当狭窄,季节性需求矛盾十分突出,而各类商业银行出于自身资金安全原因,往往不愿意向这类服务主体发放贷款,致使服务组织无法上档次、上规模。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新农主体发展,市农业农村局与市政府金融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实施方案》(驻政金文〔2018〕47号),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同时,市农业农村局与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共同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框架协议,与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工行驻马店分行、建行驻马店分行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3月份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组织推进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邮政河南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就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健全邮政便民服务综合体系、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等合作项目方面推进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加大中国邮政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推进我市“国际农都”和“物流枢纽城市”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截至2022年底,河南农担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在全市累计审批各类业务72019笔91.26亿元,2022年新增担保发生额13664笔24.81亿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各类服务组织的融合,积极探索服务模式,发挥乡村主导作用,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有效破解农业“谁来种地难题”,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最后,再次对贵党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欢迎贵党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的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农村发展。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