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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2023年“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方案》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投稿:huoruiqi  来源: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时间:2023年05月12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3-02107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2023年“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方案》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文  号: 有 效 性:

序号

单位名称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工商联

第9页“18.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中倒数第三行“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修改为“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卫健体委、市文广旅局”。

已采纳

2

市发改委

1、建议对P10第20条“持续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进行修改,将市委改革办列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不必单独列出。理由:参照省文件责任分工,此段内容无发改委具体工作事项。

2、建设对P12第25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行修改,将“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成本.........,提升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去掉,理由:此段表述的收费政策制定权限在省里,市里没有此权限。

已采纳

3

市金融局

一、第4页,第5条,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市金融工作局。原因(依据):此项内容不涉及金融工作局职责。

二、第10、11页,第21条,建议把“发挥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作用.......力争全年新增上市企业不少于1家”修改为“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力争全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不少于1家”。

已采纳

4

招商局

一、建议将第5页第10条“绘制集群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修改为“绘制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

理由:删除“集群”后说法更准确。

二、建议将第6页第10条“鼓励各地探索试行招商引资‘揭榜挂帅’制度”删除。

理由:无招商引资“揭榜挂帅”制度提法。

已采纳

5

市统计局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驻办发电【2022】21号)明确规定“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要求,建议将工作方案中“二、重点任务”,14.壮大规模以上企业总量中责任单位删掉市统计局。

(依据省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分工,未采纳

6

市纪委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7

市委组织部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8

市委宣传部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9

市委统战部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0

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1

市人民检察院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2

市大数据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3

市交通运输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4

市卫健体委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5

市司法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6

人行驻马店分行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7

市市场监管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8

市城管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9

市科技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0

市人防办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1

市公安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2

市财政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3

市银保监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4

市医保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6

市水利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7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8

市供电公司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29

市应急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30

市商务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31

市生态环境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32

市文广旅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33

市人社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34

市住建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35

市教育局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