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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工信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投稿:市人大  来源:时间:2023年05月30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3-01997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工信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驻工信〔2023〕42号 有 效 性:

 尊敬的武广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着力提高政策扶持效率、着力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着力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四项建议,我局及相关单位已开展如下工作:

一、落实各类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一)加大科技型民营企业培育。建立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及时把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纳入培育库中,目前,我市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512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98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5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9家。

(二)加大政策宣传推送力度。一是将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科技创新奖补政策汇制成册,发放到全市1300多家创新主体。二是围绕我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科技创新季度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400余家,收集科技创新需求259条,主要集中在项目申报、平台建设、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当场解答100余个政策性问题,精准做实服务企业。三是依托驻马店企业服务总入口平台,整合国家和河南省、驻马店市、各县区各类惠企政策,通过政策计算器、政策检索、政策图解、今日申报、政策工具、免申即享及在线申报等模块功能,实现政策“一网汇聚,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和一键申报”。截至目前,平台收集并梳理各类惠企政策9102条,其中部委6594条,河南省1164条,驻马店市551条,各区县793条。三是市税务局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精准搜集涉税业务需求,结合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行为,分析确定涉税政策标签,主动智能匹配适宜不同小微市场主体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展精准推送。同时根据民营市场主体需求打造组合政策“套餐”,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明白卡》,实行“一企一策”,制定帮扶策略,为企业提供“点穴式”服务、“保姆式”服务,实现优惠政策精准送达。

(三)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一是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2017年,国家率先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2022年,国家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市财政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税相关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最大限度释放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二是落实市本级出台相关政策。市委、市政府相继发布了《驻马店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主导产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关于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的若干政策措施》《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深化“院士经济”发展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驻马店市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等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举措,市财政在各领域财政支出刚性较强、财政“硬缺口”较大的情况下,统筹财力,2023年预算安排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1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3600万元,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在建设创新平台、强化人才支撑等奖励政策落实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驻马店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优化了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行机制,为争取河南省“科技贷”业务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降低了我市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一是科技型企业获得科技贷款本金核算上限为1000万元,单笔贷款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多笔“科技贷”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二是对于获得河南省“科技贷”的科技型企业,驻马店市发放科技贷款贴息比例按照基准利率的50%;单个企业年度内累计获得的贷款利息补贴不超过20万元。二是加大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2022年,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等共同制定了《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实施方案》(豫工信联文〔2022〕74号),对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单一企业在所有合作银行中‘专精特新贷’业务累计授信额度上限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

二、完善人才培育机制

(一)持续优化“1+N”人才政策体系。对标省委“1+20”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市人才政策,制定相关推动落实意见。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入园)实施细则》《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关于为人才办理户籍提供优质服务的通知》《关于为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提供优质服务的通知》《驻马店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医疗保健实施办法》《关于对驻马店市人才办理户籍提供优质服务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同时,针对当前我市人才发展的政策“堵点”,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对现有人才政策查漏补缺,出台更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及配套措施,推动我市“1+N”人才政策持续更新、不断完善。

(二)做好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急缺人才引进工作。2018—2022年五年间,我市共招引各类人才15564人,其中博士后40名,博士172人,硕士2339人,其他12891人;柔性引进院士50名,中原学者2名,博士后70名。2023年,力争完成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人才、潜力人才等四类人才5000名引进目标任务。大力发展“院士经济”,以院士领衔驱动科技创新,以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力争再柔性引进2名院士,赋能传统农区换道领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加大人才培育工作力度。留住、用好当前引进的“双一流”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督促用人单位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采取挂职、任职、人岗匹配度调动等方式,多途径、全方位培养引进人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人才评选活动,分行业类别评选100名左右第十二届驻马店市拔尖人才,有针对性地选派企业、科技、农业等行业领域优秀专家外出培训,最大限度激励发挥人才作用,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

(四)加强人才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平台,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力争建成省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10个,运用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创建成功的分别给予相应资金资助,从而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和《驻马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驻政办〔2022〕57号),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30、10万元资金资助,每进站1名博士后给予5万元资助,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补贴标准和激励力度。

(五)持续完善人才公寓建设。跟踪推进“人才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着力保障人才的居住环境和条件。2020年,我市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2021年,市政府将人才公寓建设列入市定十大惠民工程,要求驿城区、经开区、高新区、一体化示范区开工建设人才公寓共计1000套,为来驻人才提供个性化的人才公寓服务,截至目前,高新区已完成206套人才公寓建设工作,并制定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企业已开始申请入住,其他三区也已开工建设。2022年黄淮学院外籍教师专家留学生公寓272套人才公寓开工建设。2023年开工建设人才公寓项目1830套,其中正阳县1530套,驿城区300套,为我市引进人才提供保障。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持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建立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工作机制,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实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即:本机关具体业务机构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内部特定机构负责复审;坚持程序规范原则,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持续开展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根据清理范围和重点,摸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底数,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梳理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地方保护制度。加强民事、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多部门协同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跨区域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优化执法手段。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执法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压缩办案时间。

(四)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畅通融资渠道,强化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导向。发挥专利奖对提升专利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的引领、导向和示范作用,培育创新质量高、运用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专利项目。

(五)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及时收集、发布境内外专业展会信息,加大对重点市场宣传推介力度,通过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积极推动创新产品走向国际化。支持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重点参加广交会、高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国内国际知名展会,大力宣传推介我市创新产品,拓展外销渠道,推动我市更多优质创新产品走出国门。

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政策支持。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作用的实施意见》(驻发〔2018〕18号),今年,又进一步吸收我市近两年关心关爱企业家和支持企业创新的具体做法,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驻办〔2023〕4号),从“人才引进、企业家培训、优化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等19个方面营造尊重、关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支持企业家健康发展。

(二)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评选工作。2022年,蓝天集团、置地集团2家企业入选河南省行业领军型优秀民营企业,鹏辉电源、立马电动车、蓝翎环科3家企业入选河南省成长创新型优秀民营企业;授予十三香集团董事长王银良、置地集团董事长李万顺2名同志“驻马店市发展功勋人物”称号,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目前,我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尚在进行中。

(三)高标准奖励星级企业。2022年,市县两级财政拿出1000万元对“2021年度星级工业企业”进行表彰激励,60家三星级以上企业分别奖励30万、20万、10万,有效引导全市工业企业加快创新、加速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出台我市《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增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信心,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驻马店市工信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