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时间:2023年04月25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3-0263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名  称: 关于公开征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文  号: 有 效 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文件精神,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建立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提高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水平,推动健全全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在智能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民主性、科学性,现向社会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馈时间

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2日

二、反馈方式

请反馈人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电子文档形式,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反馈至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邮箱,以便进一步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6-2838949

联系邮箱:jhk8949@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安排部署,全力推动《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落实,着力构建安全、便捷、绿色、智能、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多元化、高品质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保障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智能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1.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40%,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各县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30%,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

2.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100%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例不低于30%

3.技术装备更加先进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100% (不包括应急救援车辆),积极推广应用氢能源城市公交车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30%城市公交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4.服务保障更加优质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8公里/小时以上,发车正点率不低于90%,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达到100%,非现金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不低于85%

5.运营安全更有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5人/百万车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6.行业发展更可持续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补偿到位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公交职工收入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1.推进《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贯彻落实加强《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宣传,重点突出规划建设、资金投入、用地供给、路权优先等涉及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要素保障,推动《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落地见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因城施策,建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总体发展的良性互动、高度协调。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同步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城镇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公交场站用地规模和控制指标,充分体现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路权保障按照《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507--2004)》标准细化制定城市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导则,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和高峰期公交客运量,优先在城市主干道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加快构建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路网络。加强对城市公交专用车道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提升公交正点率和运营时速。(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示范引领落实我市国家公交都市动态评估工作,引导我市各地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努力保持提升国家公交都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1.完善公共交通配套设施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新建居住区、大型办公区、商业区、高校园区等重点区域时,要根据规划人口发展规模和空间分布,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合理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以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改善公共交通站点环境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候乘设施,有序开展城市公交站台无障碍改造,建设标准化站台。逐步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新建、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时按照“三有两无”(有雨棚、有座位、有站台、无障碍、无积水)标准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实施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在保证运营需求的基础上,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对现有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进行立体综合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后,可建设具有商业功能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体。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和收益反哺机制,将场站综合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补贴运营亏损,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组织模式建立完善城市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机制,加强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分析,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节约乘客出行时间。积极发展定制公交等特色服务,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衔接加强城市公交与铁路、班线客运等方面的协同衔接,保障旅客便捷换乘加强城市公交站点周边公共自行车的车辆调度和停放管理,便利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强化城市公共交通数字化应用推广“出行即服务”理念,推进城市公交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科学掌握客流走向。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实现智能调度、客流分析、线网优化、智能排班等,提高城市公交运营效能。普及电子站牌、手机 APP导航软件等,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息服务。提升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和非现金支付比例,方便群众“一卡通乘”“一码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4.推广应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装备围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鼓励应用氢能源公交车,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充换电站 (桩)、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在城市公交领域的示范应用,构建 “人—车—路—站—云”全面协作的智能网联公交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驻马店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5.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水平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适老化建设改造,逐步提高无障碍公交站台设置比例不断提升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比例,积极打造敬老爱老助老公交线路服务品牌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政策,逐步取消老年卡年审,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刷社会保障卡乘公交出行,逐步推行老年人凭身份证乘坐城市公交。(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深化城市公共交通文明建设积极开展行业劳模、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精益求精、锐意创新的行业氛围,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深入开展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创建活动,表彰或选树城市公共交通优秀企业、品牌线路、星级驾驶员、最美车站等,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养。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展示行业文明形象,彰显社会贡献与担当。(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建立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

1.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各级城市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新能源车辆推广、充换电设施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年度审计与评价机制,科学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合理界定公共财政补贴范围;制定低票价、减免票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本地财力情况,对企业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可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和补偿。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建立票价评估和调整机制各级城市政府要建立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体系。要定期评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票价水平,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以及财政承担能力,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实现优质优价。可根据本地特点和不同类型乘客出行需求, 灵活提供日票、月票、季票、年票、换乘优惠票等多种票制票价。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业务, 提高资源要素价值, 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造血”能力。加强银企合作,创新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采用发行专项债、中期票据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持续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进行资源重组,形成行业发展合力,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快建立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 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合理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发放,确保职工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推进职工休息室、爱心驿站等建设,妥善解决驾驶员就餐、休息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体检和心理健康辅导,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卫健体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提高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水平。

1.强化公共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各级城市政府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运营安全监管责任、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严格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重大风险防控,强化跨河桥梁、临崖路段等交通安全设施检查,完善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强化车辆定期检验检测和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合力监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做好反恐、安检、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提高应急防控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 与城市综合应急预案衔接。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完善极端天气、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停运机制,细化停运标准。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坚决及时停运,严禁驾驶员冒险作业、涉险运营。(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支持指导,切实把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规定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决策,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级城市政府负责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城市无车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交出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接受度和认同感。

 相关解读:《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