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民政局  来源:时间:2023年01月31日

索 引 号: S0013-0000-2023-0000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和高效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驻马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推动民政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3条。其中市民政信息网共发布信息227条,政务新媒体发布更新432条,其他媒体、平台共计14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例,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我局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民政局政策解读与回应制度》,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安排、同推进,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一同发布。2022年我局制定1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个规范性文件,为了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文件规定的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群众了解政策。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我局通过市长热线、行风热线、城管系统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我局共接到市长热线工单70个,智慧城管工单464个,网络问政案件44个,行风热线反映问题26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三是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民政局政务舆情制度〉的通知》,从检测收集、分析研判、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公开回应等环节对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进行明确,实现闭环处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栏目设置,重点做好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发布。加强财务信息、彩票公益金信息以及民政执法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和分类,做好公文备案数据的上传推送工作。

    (五)监督保障教育培训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细化了公开目录和范围,明确了应当公开和不应公开的事项,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充分体现“五公开”。二是丰富形式抓好学习。我们利用全市民政系统办公室综合会议之机,组织各县区分管办公室领导、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条例》,开展讨论交流。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主动公开新要求公开各项制度、法律、法规,如部门职能、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收费标准等,促进广大群众对民政业务的知晓率。公开各种工作动态,如人事调整、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结果、活动开展情况等,加快打造阳光民政、透明民政。公开财务预决算、公务支出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4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指导各县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信息发布,加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提升。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创新举措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将积极回应的群众关切同步到对应栏目,进一步提高质量,丰富展现形式。三是完善重点民生领域公开,公开重大决策部署、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情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