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时间:2023年01月30日

索 引 号: S0044-0000-2023-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对照《2022年驻马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重点任务,锁定公开内容,压实公开责任,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政策法规、交易信息、工作动态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平台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主要包括中心职能、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综合信息、通知公告、交易信息等群众关注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截止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5128条,在中心网站共发布信息3391篇,中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764篇,中心微博共发布108篇,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810篇;向市直工委报送信息17篇;向综治办报送信息3篇;驻马店日报发稿11篇;印象网发稿13篇;驻马店广视网发稿11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切实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一是做好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好等平台载体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地产交易、产权交易等四大类交易活动信息。二是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对标对表公开渠道和载体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对接驻马店日报、驻马店广视网、映象网等新闻媒体,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交易信息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到位。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四是做好其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政策解读、改革创新举措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交易中心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不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中心政务公开审核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实行三层审查制,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间节点,制定更新计划,经常开展自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不延误。三是抓好人员培训。多次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时对政务公开交易信息工作周报曝光台质疑投诉主体诚信库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公告公示专栏进行更新增设了“喜迎二十大”、“稳经济”专栏。及时上传公开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可视化。

2.做好平台安全评估和审查。扎实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参加护网河南2022攻防实战演练,切实做好二十大期间网络安全重保工作。

(五)监督保障

1.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围绕202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完善相关要素,重点突出三公经费及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主动更新内设科室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2.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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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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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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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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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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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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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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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流程有效运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强化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和内容更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努力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