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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投稿:市民政局  来源:时间:2022年12月01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3901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名  称: 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残联

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2〕109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相关保障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新的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提标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由不低于60元/人/月提高至不低于75元/人/月。这是我市自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大幅提高补贴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各县区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提标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好资金测算和经费保障,于每月10日前按新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足额发放到位,并提前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预算和保障工作。

二、加强技术保障,确保高效发放

提标工作涉及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标准变更和数据检查,各县区民政、残联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在标准变更前及时处理系统中补贴审核认定、停发、续发、补发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要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做好补贴标准变更前信息系统数据核验、存档等准备工作,确保提标后线上审核发放运转顺畅,数据更新录入有效衔接。

三、加强审核管理,确保精准发放

各县区要将提标工作与加强补贴精准管理相结合,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把牢低保认定、残疾人证办理等前置业务端口,用好入户走访、大数据检测等手段,主动发现自愿申领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提供服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落实政策衔接规定,建立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机制,提高补贴发放精准度,实现动态施保、应退尽退。积极运用人脸识别、生存验证等智能技术,探索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补贴管理服务机制,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督导,确保政策落实

各县区要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通过电视、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提标政策的知晓率。要强化工作联动,在低保认定、残疾人证办理后当场告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领补贴。要通过有效手段,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提标政策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各县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