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22年12月28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3745 主题分类: 审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名  称: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31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重点民生工程,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项审计。二是坚持聚焦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提质增效。围绕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市本级78家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数据分析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对11个部门及所属32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坚持全市“一盘棋”,推进重点资金审计全覆盖。围绕财政资源统筹、资金绩效提升,全市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进行审计。四是坚持多种监督贯通,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围绕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人大预决算监督贯通协同,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等巡审结合专项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针对性,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19.1亿元,统筹安排财政资金34.6亿元,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市共下达分配上级直达资金156.5亿元,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7亿元,用于支持基层“三保”,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支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争取上级资金2.81亿元,预算安排资金4225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1.6亿元,支持现代化优势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投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5亿元,加强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同时下达就业、困难群众等救助补助资金10.38亿元,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8.4亿元,筹措教育资金9.6亿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统筹发展。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资源统筹、预算分配支出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2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共计130.92亿元,支出95.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5亿元,支出20.5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7万元,支出1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41亿元,支出84.24亿元。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调控保障职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有待改进。一是非税收入1.07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财政结余资金统筹不到位。截至2021年底,市财政收回存量资金3543.11万元未使用,形成二次沉淀;项目终止或完工结余资金1077.6万元未及时收回;部分单位购买办公用房的剩余资金1936.04万元未及时收回。

2.财政预算管理有待提高。一是非税收入支出预算与征收单位支出违规挂钩,涉及50个单位,金额1.71亿元。二是个别单位工作经费2967万元未细化到项目;个别部门代编所属单位预算399.97万元。三是对2020年执行率不足30%的4个项目,2021年仍安排预算257.6万元,这些项目当年的预算执行率仍然未达到30%。

3.财政预算支出有待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支出效率不高。截至2021年底,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26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二是部分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2021年省级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7亿元,全市兑付补贴资金占比偏低。三是部分财政资金违规支出。个别部门使用专项经费列支保安服务费、办公用品等支出101.46万元。

4.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一是6个单位未按规定通过政府电子采购商城采购21.62万元。二是3个单位购买设备等200.44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三是38个单位114个政府采购项目7.62亿元,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备案。

(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对全市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共抽审项目178个,涉及资金138.3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9个县区新增债券资金滞留闲置,其中6.65亿元资金因县区财政部门未及时下达,滞留国库超过90天。18.92亿元在项目单位闲置超过6个月。

(三)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2021年全市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37.6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财政直达资金分配或拨付不及时。未及时分配625.1万元;7个县2.45亿元未及时拨付。二是部分财政直达资金使用不合规。2个县向17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16.06万元。三是部分财政直达资金使用绩效不高。2个县3个项目未开工,5591.4万元闲置;5个县区5个项目进展缓慢,2.03亿元闲置。

(四)助企纾困政策资金落实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截至2022年3月底,9个县区104家企业2215.76万元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一是违规支出245.85万元。2个单位无预算列支临时、借调人员工资27.04万元;3个单位违规列支家属院费用18.44万元;5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福利、维修等费用193.12万元;12个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费、值班补助7.25万元。二是6个单位用项目经费列支差旅费、加油费等支出61.44万元。三是9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完善列支差旅费、慰问费等58.37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65.93万元。二是5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20.36万元。三是个别单位“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较上年增长67.88%。

(三)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缺失。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7个单位未制定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二是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合同未履约被起诉;个别部门所属单位大额支出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全市投融资企业审计情况。对全市66家国有投融资企业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质量不高,非经营性资产占比大。注入公益性资产以及投资运营中形成不良资产等因素,导致低效、无效资产规模较大。二是偿债能力不足,债务违约逾期规模有所扩大。部分投融资企业仍以公益性项目建设为主,经营活动偿债能力不足。三是一些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审慎不合规,造成损失风险。部分工程项目长期停工;部分投融资企业对出借资金和提供担保逾期未收回;部分投资项目投产后经营不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资产出租收入197.57万元未收取或未上缴国库;19个单位办公用房4.18万平方米自行出租,其中9个单位1.34万平方米被60余家企业、个人或行业协会占用;6个单位1185平方米未经审批对外出租;187处办公用房未办理所有权证或未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二是资产统筹使用不到位。市直办公用房未统筹使用,存在部分单位办公用房闲置,部分单位仍需租用办公用房。

(三)全市供销合作社审计情况。对全市103家社有企业和176家基层社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0个县区43处房产、72宗土地闲置5年以上;7个县区67处房产、163宗土地违规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时间最长达40年;3个县区6处房产、4宗土地被长期无偿占用。二是违规对外担保、贷款出现逾期,存在损失风险。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重点民生实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惠民惠农补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保基金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重点民生实事相关资金审计情况。对全市“两癌”“两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3件重点民生实事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县594.01万元“两癌”“两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未拨付到位。二是个别县“两筛”资金33.75万元未配套。三是10个县区向97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两癌”补贴11.44万元。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救助对象不够精准。6个县区55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141.01万元;7个县区18人重复享受救助待遇1.14万元。二是拨付资金不够及时。3个县未及时支付救助待遇1.15亿元。三是挤占挪用救助资金。13个集中供养救助机构挤占挪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照料护理费用等救助资金614.8万元。

(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审计情况。抽审5个县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县“一卡通”补贴清单公布不完整。二是4个县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项目占比较低。三是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1.4亿元。四是5个县向202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181.26万元。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7个脱贫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保障”等政策落实有偏差。3个县142.88万元补贴未及时发放;个别县定点医疗机构对脱贫患者收取住院押金。二是4个县农村户厕和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存在卫生条件差、设施损毁、闲置等问题。三是3个县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4923.08万元资产未及时纳入扶贫资产和村集体经济资产账务管理。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不合规。10个县区向222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社会保险金1041.76万元;8个县区89人重复享受养老待遇52.91万元。二是7个县区967人重复参保。三是5个县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存储优惠利率未执行到位,少收利息117.17万元。

五、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全市74个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项目总投资2.8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7个县16个水毁项目1.99亿元未按期开工或推进缓慢。二是部分项目违规建设。6个县区10个水毁项目4611.14万元存在未批先建、未按设计标准施工等问题。

(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对11个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共报审金额27.11亿元,审定金额22.66亿元,审减率16.41%。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1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 4.45亿元。二是3个项目2.33亿元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三是个别项目违规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1103.88万元。四是2个项目1595.73万元,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未按照规定公开招标。

(三)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资金绩效不高,存在钱等项目问题。截至2022年3月底,4个项目未实施,826.1万元闲置1年以上。二是2个县区15个空气检测站点,部分检测设备数据异常或数据中断缺失。三是部分大气污染检测设备闲置。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共移送问题线索21件。主要集中在扶贫、社保等领域。有关部门对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处后,批捕1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机制。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督促有关单位加快资产划转,完善资产共享调剂机制,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二)聚焦重点目标任务,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聚焦“十大战略”重点任务,推动各项政策靠前发力、精准发力、协同发力。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助企纾困,支持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风险处置机制,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化解风险隐患。规范投融资企业经营运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基层社整体发展质量。

(四)完善落实整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形成边审边改、持续整改、定期“回头看”的整改闭环。加强审计整改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等工作的贯通协同,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关键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