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投稿:huoruiqi  来源:时间:2022年12月06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3523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备注

1

对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的行政强制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1.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2.当场能提供可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条: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

强制。

容缺执法、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2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实施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1.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2.当场能提供可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条: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

强制。

容缺执法、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