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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22年11月03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2999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有 效 性: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8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精准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归属地与生源地相结合的分解原则,市局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实名制信息系统,对2022年就业帮扶任务进行分解下达(详见附件)。各县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尽快明确任务目标,逐级压实属地责任,确保有就业意愿的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100%、登记人员就业创业服务率100%、登记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率100%、年底登记人员实现就业不低于上年水平。

二、畅通服务渠道。县区要将集中移交、办理业务时获取、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入户走访主动摸排等渠道获取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一并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建立实名台账。要畅通联系渠道,积极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取得普遍联系,加强与教育、公安和社区等部门联动,确保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对接率100%。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协调电信管理部门,将工作电话统一标识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热线”进行来电名片显示,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三、做好实名登记。县区要依托“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做到应登记尽登记。要高度重视并运用好人社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对在小程序登记的毕业生,5个工作日内要与其取得联系,做到100%联系、100%提供服务。各县区要安排专人每天登陆小程序后台,及时了解辖区内登记毕业生的联系服务和就业情况,做好信息更新反馈。对超时未联系、联系服务率低的县区市局将加强督促调度。

四、开展精准帮扶。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131”服务(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信息推送、1次就业创业培训或就业见习)。对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要记录原因,做好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残疾等特殊困难毕业生要在实名制信息系统里做好标识,实施就业结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及时协调民政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困难毕业生应帮扶尽帮扶、应就业尽就业,坚决防止“毕业即失业”等问题发生。

五、开展招聘服务。县区要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招聘网站,开通网络招聘专区,集中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注重岗位信息的有效性,更多运用直播、小视频等方式分专业、分行业开展针对性专场招聘,提升招聘精准度。要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灵活组织小型化、点对点、错峰式供需见面会。要根据本地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新开展本地化专项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督导调度。县区要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8月22日开始,市局将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工作情况、人社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使用情况实行调度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较慢的,视情况分别采取通报、函询、约谈等方式予以督促。今年年底综合排名后位的县区不得参与本年度就业工作评先,不得推荐为全面完成本年度就业工作任务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