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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协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11月02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2-02939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农提案〔2022〕29号 有 效 性: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化作业项目规范整合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迟迟不能到位问题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农户购机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实施,具体明确指出由农户自主购机,向当地农机部门提供购机申请资料,农机部门审核资料报送县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目前,各县区农机部门已将购机申请资料提供给财政部门,但各县区都不同程度存在迟迟不能兑付农机购置补贴的问题。市农机中心为此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发了《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进度的函》(驻农机函〔2022〕7号),督促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加快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将兑付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督查办出面督导,争取尽快将农机补贴资金兑付到位,切实将国家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022年驿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区财政局开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户,由区农机中心掌握资金,这样避免挪用。下一步,市农机中心将发文,要求各县学习借鉴驿城区经验,在县财政局开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户,有县农机中心掌握资金发放。

二、关于希望农机部门向上反映,争取更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建议

由于我市是农业大市、农机大市,农户购买力强、购机热情高,目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达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还不能满足购机需求。为此,市农机中心也多次前往省农机中心,向省中心领导汇报我市的农机需求和农机补贴资金缺口情况,尽最多努力为我市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以满足购机需求。并给省农机中心发了《关于申请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函》(驻农机函〔2021〕38号),请求省农机中心协调增加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三、关于县区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建议

为扶持我市农机合作组织的快步发展,市农机中心也建议并积极协调县区政府每年从县区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建设,让他们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组织机器全、人员多、技术强的优势,成为服务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为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基础。

四、关于将农机深松整地和农机深耕、能源综合利用三个项目整合统筹起来,由市县农机中心负责实施的建议

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资金,各级农机部门组织实施。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农机深松整地”。2010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在适宜地区实施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2010年12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落实补贴资金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通知》(农机发〔2010〕9号),明确要求东北、黄淮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支持深松整地作业,河南省是15个试点省份之一。2017年以前,该项目是小面积试验示范作业,2018年以来各县区普遍推广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市农机中心根据省农机中心的实施方案制定市级的实施方案,各县区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能够承担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农机合作组织进行招投标,中标的农机合作组织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各县区汇总达标的面积上报本级财政局审核后,将项目补贴资金兑付给参与作业的农机合作组织。2019年以来,各县区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资金不能按时兑付。

农机深耕作业项目,2009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和深耕深松作业补贴”。同年11月,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将深耕深松作业纳入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重点支持范围。2016年,国家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将以往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地力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并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也就是说,从2016年起农机深耕补贴项目就纳入了地力补贴,没有单独实施,根本不具备进行整合的条件。

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即秸秆打捆项目)是从2018年实施的项目,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及秸秆收储体系建设。该项目并非普惠制项目,要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省下达指标(我市2018年1个县,2019、2020年各两个县,2021年4个县,2022年3个县),初步筛选项目县区,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项目资金通过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项目县区财政局,要求专款专用,严禁整合挪用,由项目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进行项目绩效考评。该项目自上而下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的,实施内容包括秸秆“五化”利用和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是一个综合性项目,农机部门只是参与了秸秆打捆回收一个环节。因此,将该项目整合给农机部门显然是不合适的,理由:一是该项目自上而下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的,整合给农机部门会造成渠道混乱,上下不对口;二是根据农机部门的职能,无法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三是上级明确要求,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整合挪用。

尊敬的农业委的各位委员,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农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