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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303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协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11月02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2-0293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303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财〔2022〕21号 有 效 性:

 郭维娜、汤森、张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规范化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是我市探索形成的能够使该困难群体稳定脱贫的新模式,走出了一条重度残疾人贫困家庭增收脱贫、巩固脱贫成果的新路径。提案体现了对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和民生福祉的高度关注和深度关切。市财政局收到市政府交办的提案后,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科室积极与市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办理事项,并认真开展调研和统计工作。现就提案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已建成109所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建筑面积115793.2平方米,床位3491张,入住重度残疾人2241人,护工及工作人员1238人。

二、财政保障状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财政支持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财政部门按照政府主导、财政保障、部门整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将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机构运转、人员工资等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逐步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

(一)近三年经费投入情况。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切实做好托养中心建设、机构运转、人员工资等经费保障工作。2020年至2022年5月,全市财政累计投入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保障经费25782万元,其中,建设经费961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县区财政安排和省级补助;机构运转经费1040万元,护工及工作人员工资等经费772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区财政安排;残疾人托养费用740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整合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县区财政安排资金和社会捐赠等。

(二)经费保障机制。目前,各县区均已建立相对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经梳理,各县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保障经费主要含建设费用、托养费用、机构运转、人员工资四项,其中,建设费用据实安排;托养费用除部分县区使用了整合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资金之外,县区财政还另行安排了残疾人生活费用,标准为30元/天至50元/天不等,如上蔡县、西平县、平舆县重度残疾人托养生活费标准为30元/天,遂平县重度残疾人托养生活费标准为50元/天;人员工资根据人数和有关政策核算安排,护工、厨师等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基本为2000元/月左右,由县区财政安排;机构运转经费保障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按托养中心数量定额安排机构运转经费,例如驿城区按照每所10万元/年标准安排预算。二是按人均标准安排机构运转经费,例如遂平县按照每名入住残疾人50元/天标准安排运转经费。三是机构运转经费从财政安排的托养费用中统筹使用,例如上蔡县按照每名入住残疾人30元/天标准安排生活费,未单独安排机构运转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规范重度残疾人托养财政保障机制,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构建财政补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资金相衔接的多元投入机制。在做好现有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资金保障工作的同时,根据需要为进一步改造和扩建重度残疾人托养场所及设施提供资金支持。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切实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完善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和融合发展,2021年市财政立足我市实际,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资金2766万元,用于支持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及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与残联、民政、卫健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我市人口多、财力薄弱等因素,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重度残疾人托养的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落实设施建设、机构建设、税费优惠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财政支持政策。

(三)督促县区财政落实投入责任。根据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各县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及保障经费,除上级补助外均由县区承担。市财政将继续履行好对县区财政工作的指导、监管职责,督促县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和我市相关要求,针对现阶段重度残疾人托养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实做好机构运转、人员托养、工资发放和项目建设等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重度残疾人托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